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明日在立法會首讀二讀,大律師公會今日再發聲明,呼籲政府不應急於提出這項爭議性建議,影響香港國際聲譽。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 fb 發文,質疑大律師公會可能「忘記了」公會章程第一條,「公會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
他又表示公會在聲明中無提及,根據聯合國動議,世界各國有責任盡量完善移交逃犯法例,有效打擊罪案,其中的第八條更指明保障人權與建立有效移交法例並不是非對立;而英國在 2011 年發表了有關移交逃犯的報告,亦指移交逃犯文明社會應有之義,「換言之,建立有效移交法例乃舉世價值觀,而非如公會所言有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