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Man 寫道:
收到呢個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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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建勳和謝寧離婚的啟示 陳秀芬
岑建勳和謝寧正式宣佈離婚了!我讀罷他們在《明報
周刊》的專訪,感觸良多。既可惜,又覺不值。男的
在女的心目中「作為一個老公,他是很高分的」﹔女
的更被稱讚為「perfect wife」。他們有共同的信
仰,是認真的基督徒。在關係上,他們互愛互諒,從
不吵架,將家庭放在首位,各自在崗位上盡心盡力,
成為別人眼中的模範夫妻。○三年他們更接受訪問,
見證愛的力量,將兩個南轅北轍的人連繫在一起。到
底他們之間欠缺了甚麼,令這幅美麗的圖畫不能再延
續下去呢?
原來「謝寧對夫妻的要求是要兼備情人的感覺」,沒
有這種感覺,她抗拒背負著夫妻的名份。雖然愛惜對
方,可是謝寧覺得他們夫妻間連一點小情趣也沒有。
這點我們可不要小看!根據早陣子來港主領研討會的
美國愛情專家 Dr. Patricia Love的經驗,這就是所
謂的「I love you but I am not in love with you
syndrome」了。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婚姻關係失調的症
候群,是很多現實生活中夫婦的寫照。
筆者本身是一位精神科醫生,接觸過很多有問題的夫
婦,眼見他們大多都不重視自己是對方情人的角色,
看不到夫妻間仍要「談戀愛」的重要性,更忽略了其
實彼此都需要有「被愛」的感覺。漸漸地他們失去了
「愛侶」的親密感覺,有的只是「伙伴」的關係,就
是努力賺錢養家,管教好兒女,各自盡上自己的本
分。到頭來他們好像只活在同一屋簷下,同床異夢,
感覺疏離,很不好受。沒有「情」,只靠「義」支撐
下去;那「義」就是婚姻的承諾,使人有被困的感
覺。這就是為甚麼離婚令謝寧感到莫大的釋放。
根據 Dr. Love的理論,愛情的第一個階段是迷戀
期。當迷戀期的化學作用慢慢消失後(大多不超過
一至兩年,要保持情侶的感覺,就得刻意經營,小
心栽種,令對方感到「被愛」。這包括培養夫妻間
的情趣
Pumpkin_mama 寫道:
人:放早丫.. 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