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專區

跳至

首頁
12

尾頁
   0


大宅

積分: 3505


21#
發表於 14-2-15 07:05 |只看該作者

回覆:不小心定危駕??

當然樓主要通知保險,不過現階段都係俾口供,無需承認任何責任,遲啲上庭先要決定認唔認罪。




別墅

積分: 997


22#
發表於 14-2-15 11:06 |只看該作者
衝燈告危駕機會大D喎


第374章 第37條 危險駕駛

(過去版本於19970630).
(過去版本於20000701).
(過去版本於20090209).
(過去版本於20101217).
(過去版本於20120315).
(1) 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年;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2) 如法庭或裁判官裁定任何人犯了第(1)款所訂的罪行,則法庭或裁判官除非基於特別理由,命令取消該人的駕駛資格一段較短期間,或命令不取消該人的駕駛資格,否則須命令按照第(2A)或(2B)款取消該人的駕駛資格。 (由2008年第23號第6條代替)
(2A) 在不抵觸第(2B)款的條文下—
(a) (如屬首次被定罪)上述的人的駕駛資格須取消至少6個月;
(b) (如屬再次被定罪)上述的人的駕駛資格須取消至少2年。 (由2008年第23號第6條増補)
(2B) 如法庭或裁判官已根據第72A(1A)條命令上述的人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a) (如屬首次被定罪)該人的駕駛資格須取消至少6個月,或直至該人已自費修習和完成該課程為止,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b) (如屬再次被定罪)該人的駕駛資格須取消至少2年,或直至該人已自費修習和完成該課程為止,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由2008年第23號第6條増補)
(2C) 就第(2)款而言,如第(2B)款適用的人的駕駛資格—
(a)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少於6個月,或直至該人已自費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為止,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b) (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少於2年,或直至該人已自費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為止,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則該人的駕駛資格即屬取消一段較短期間。 (由2008年第23號第6條増補)
(2D) 如某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而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則第(1)款列明的該罪行的最高罰款額及監禁期,以及第(2A)及(2B)款列明的該罪行的駕駛資格取消的最短期間,各增加50%,而第(2C)款須據此解釋。 (由2010年第19號第8條増補)
(2E) 如任何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時有以下情況,其犯罪情節即屬特別嚴重—
(a) 在該人的呼氣、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比例達第3級;或
(b) 該人的血液或尿液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 (由2010年第19號第8條増補。由2011年第24號第8條修訂)
(2F) 為免生疑問,儘管《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221章)第113C條有任何相反規定,如某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而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則該罪行的最高罰款額,為將第(1)款列明的該罪行的最高罰款額乘以1.5。 (由2010年第19號第8條増補)
(3) 如某人上一次被裁定犯第(1)款所訂罪行,是在犯有關罪行的最少5年之前,則法庭或裁判官可將有關罪行的定罪,視作首次定罪處理。 (由2008年第23號第6條代替)
(4) 如─
(a) 某人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及
(b) 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
該人須視為屬第(1)款所指的危險駕駛。
(5) 如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駕駛處於當時狀況的有關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則該人亦須視為屬第(1)款所指的危險駕駛。
(6) 就第(4)及(5)款而言,危險指對任何人造成損傷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壞的危險。
(7) 就第(4)及(5)款而言,斷定在某個案中,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有何預期,或斷定在某個案中,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甚麼是顯然易見,須顧及該個案的整體情況,包括— (由2010年第19號第8條修訂)
(a) 在關鍵時間有關道路的性質、狀況及使用情況;
(b) 在關鍵時間在有關道路上的實際交通流量,或按理可預期的在關鍵時間在該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及
(c) 能夠預期被告知悉的有關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以及經證明被告已知悉的任何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
(8) 在為第(5)款的目的而斷定有關汽車的狀況時,可顧及附着於該汽車的任何東西,或該汽車上或該汽車內所裝載的任何東西,並可顧及該等東西的附着方式或裝載方式。
(9) 在第(1)款所訂罪行的審訊中,被控人可被判第(1)款所訂罪行罪名不成立而一項或多於一項第38、39、39A、39J、39K或39L條所訂罪行的罪名成立。 (由2011年第24號第8條修訂)
(由2000年第33號第2條代替。由2010年第19號第8條修訂)


伯爵府

積分: 18127


23#
發表於 14-2-15 11: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不小心定危駕

衝燈係可以入老危的,今次無死人重傷係你行運。


首頁
12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