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siuwa 於 08-5-8 11:32 發表
如果警方有勸過佢離開, 而因為佢既行為會有可能引起暴力, 我覺得警方強行搬走佢係可以接受. 唔係佢真係被人打傷左, 到時警方仲大單. 班議員同國際人士仲多嘢講. 其實係警方濫用左武力, 定係有人濫用左言論自由呢個名詞呢. 你叫佢去美國911出事地點高叫: 拉登萬歲啦..... 睇下佢既下場就可以知道
原文章由 yoyobb 於 08-5-8 11:38 發表
係一個擺明唔適合表達意見既地方, 夾硬要表達意見..... 幾經勸阻又不肯離開, 就話警方帶走既行為係點點點咁.................
聖火當日, 表達意見唔止佢一個, 睇下其他遊行示威者幾咁理智同和平?? 警方又會唔會強行帶走佢地??
呢D係社會跌序問題.. 如果警方唔採取行動, 事件會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