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深圳充斥大量乞丐,北上港人不勝其擾。如今時移勢易,深圳乞丐幾乎被趕盡殺絕,反而香港中門大開,各路丐幫紛紛南下搵食,香港儼然淪為乞丐尤其是殘丐的大本營。
農曆新年前後,例牌又是內地乞丐來港行乞的高峰期。本報記者直擊發現,這些內地乞丐互有聯繫,甚至擁有自己的大本營,顯然已形成集團式經營。單是油麻地一間賓館,起碼住了近十名傷殘乞丐,這些殘丐日間四出搵食,活躍於油尖旺、銅鑼灣、灣仔等旺區,透過展露殘缺肢體博取路人施捨,每人每天收入少則數百,多則超過一千元。乞討完畢,晚上返回賓館休息,有專人將行乞得來硬幣換成紙幣並瓜分,其組織之嚴密,令人嘆為觀止。
內地殘丐利用香港人及遊客的同情心,賺得盆滿缽滿,然而香港卻被弄得烏煙瘴氣,不僅影響市容及治安,國際形象蕩然無存,而且勢必進一步加劇中港居民之間的矛盾。事實上,這些來港乞討的乞丐除了違反逗留條件,背後甚至可能涉及人口拐賣、組織行騙等嚴重罪案,港府對這種亂象視若無睹,任由他們自出自入,予取予求,可謂咄咄怪事。
去年全年,警方針對行乞的執法行動僅有一百零六宗,總共只提出五十八宗檢控,對照本港街上隨處可見的行乞亂象,根本不成比例。本報記者甚至親眼目睹一場貓捉老鼠的執法遊戲,每當遇上警察驅趕,殘丐立即轉移陣地,或者返回賓館稍作休息,待警察離開後再次出動。
事實上,北丐湧港的問題非始於今日,亂象亦不止於個別地區,過往便有不少行乞集團以包食宿方式組織及安排乞丐來港,按日薪或拆帳形式攤分所得,甚至定期更換「新血」以保持新鮮感。內地乞丐受集團操控,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只要警方順藤摸瓜,應該不難將其連根拔起,一網打盡。說穿了,當局對內地殘丐行乞亂象無動於衷,無非官僚心態作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
在當局縱容下,愈來愈多內地乞丐來港搵食,引起的問題也愈來愈多。正如旅遊業議會批評,本港鬧市充斥殘丐,遊客不明就裏,以為是香港的實際情況,明顯有損國際形象;而油尖旺區議員則反映,近年大量傷殘乞丐聚居區內劏房,大廈衞生大不如前,加上不少殘丐行徑誇張,發出巨大聲浪,對區內居民造成極大滋擾。
黃台之瓜,何堪再摘,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已經帶來諸多問題,引起極大爭議,加上內地乞丐為患香江,更是引起港人極大不滿,當局再不加強打擊,勢必令中港矛盾進一步惡化。
一室不掃,何以掃天下?難為港府常以「紐倫港」自詡,吹得天花亂墜,但人們見到的事實卻是遍地殘丐,亂七八糟,怕只怕「紐倫港」做不成,「乞丐港」倒是名副其實。
2012 年已經運作: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20203/00414_001.html
大量內地自由行旅客來港引起爭議,促使中港當局檢討自由行和一簽多行政策,但本報發現,大批原須隨團來港的內地旅客,近期紛紛通過違規的「L簽送關」和「一人成團」方式,變相自由行來港,有內地旅行社更以一角「賤賣」送關服務,令本港不但出現「L簽乞丐」,更令旅客承受能力「超負荷」,限制自由行旅客的政策似已名存實亡。
現時有四十九個內地城市居民,可獲批准以自由行(港澳通行證以「G簽」標註)來港,來自其他城市的內地旅客則持「L簽」的港澳通行證,須隨團來港旅遊,往年已有不少旅行社推出「L簽送關」服務賺錢,即派員在口岸為旅客登記資料,將旅客當成旅行團團友,但團友往往只有一人,旅行社職員送旅客過關後,讓旅客自由行來港,深圳當局去年初雖嚴禁「一人成團」,並規定旅行社須於四十八小時前上報名單,但近期違規「L簽送關」服務又重張旗鼓。
收費低至數元有交易
違規「L簽送關」沉寂一時後復活,競爭更達白熱化階段,內地購物網上出現大量「L簽送關」廣告,內地旅客只要預約,抵達口岸後便可迅速由旅行社人員陪同過關,收費更由過往的數十元,低至現時數元甚至一角,吸引大批旅客放棄跟團,以「變種自由行」方式來港遊玩。
來自浙江的旅客陳先生表示,他花費四元五角人民幣,從網上辦理「L簽送關」,獨自在港自由行遊玩,日前他在昂坪市集表示,「此方法來港便宜又方便,以後會多來!」
網上「賤賣」「L簽送關」,各旅行社也在深圳各口岸內外開設大量門市,主要業務包括「L簽」,其中羅湖口岸內外共設有近百間門市,收費雖較網上貴,但也只需二十至六十元不等,不少旅行社職員均在門外拉客,強調付費後可即時過關,和「一人成團」,「每天有幾百個客人!」
「L簽乞丐」嚇跑食客
大量「變種自由行」旅客來港,不但令本港承受旅客能力增加了負荷,也帶出其他社會問題,例如內地妓女來港賣淫、行乞等,記者日前在尖沙嘴一快餐店內,發現向食客索錢的內地乞丐,一名外國食客被當場嚇跑,該老乞丐承認來自安徽窮鄉,但拒透露為何來港行乞。翻查其家鄉資料,發現其城市居民不獲自由行來港,相信是以「L簽送關」方式來港。
另外,網上也有提供「護照送關」服務,即替內地旅客辦理前往東南亞國家簽證,再持中國護照以過境香港飛往外國的方式為藉口,留港七天自由行,收費只需五十元(不包括簽證費),據悉有曾被入境處拒絕入境的旅客,以「過境」方式再來港,甚至從事賣淫等不法活動。
入境處表示,所有訪港旅客均須接受入境處職員的檢查和訊問,以確定他們的身分、訪港目的、逗留時間以及是否符合一般入境規定,至於經香港過境往來另一國家或地區的中國護照持有人,旅客必須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經確認事先已預訂相關的續程車、船、機票,方可獲准入境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