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kylark 於 09-4-1 23:32 發表
我有朋友之前o係入境處做, 佢話如果過咗期唔交levy, 佢哋會先call僱主, 提佢兩星期內交番, call 唔到僱主就會寄信通知, 如果都重收唔到, 佢哋會pass個case去律政署, 經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僱主追討...不過由於太多overdue case, 佢哋人手唔夠, 所以由過期交錢到真係pass個case去到律政署, 都講緊成年時間(所以我諗只要o係佢哋pass個case去到律政署之前交番都ok), 但入境署告得o既通常都勝數, 僱主重要俾埋堂費同利息...
期間如果僱主申請新工人, 佢哋會check個僱主同埋同住o既屋企人有冇欠款, 有的話就一定要交番d欠款先至會批visa, 即是話就算你轉咗老公做僱主請新工人, 佢哋都會要你交番d錢先, 否則唔批新visa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