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KL 發表於 21-4-8 15:28 
呢單好轟動,死者係你認識嘅人?6年實在太輕,不過唔知佢係咪用精神病為開脫理由。
大角咀肢解父母個仔, ...
死者係我朋友黎,當年我有左,成日想食佢既咕嚕肉,成日幫襯,熟左,之後成為朋友。
個賤小三話佢無預謀殺死者,話係一時衝動,而佢話死者有還撀,打起上黎,錯手殺左佢。
但我朋友好斯文,好瘦,我諗只90磅上下,又唔高,點有力同個賤人對打?根本死無對証﹗屍又得返殘骸,驗唔到咩,真係任個賤人點講都得﹗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