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果個係社福署2021年2月1日出既, 我呢兩個例子係勞工及福利局2021年12月5日出既, 局係大個署的所以局說了算,你都無睇條link就話錯,再比多次你睇.
公共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的前因後果
2021年12月5日
低收入人士退休後如何利用公共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
現時的長者生活津貼,仍分「普通」及「高額」兩層。在今年10月《施政報告》中,亦已宣布計劃將兩層合併,津貼金額定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水平,而資產上限則定於「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較寬鬆水平。目標是於明年第3季,完成有關制度及系統的調整,予以實施。現時「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是每月3,815元,而「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收入及資產上限,以單身人士來計,分別為每月10,330元及36.5萬元。為方便以下討論,我便以將會優化的長者生活津貼作為基礎。
2020年的退休人士領取強積金的金額,平均為34萬元。換言之,粗略計算,過半數的退休人士若沒有太多積蓄,其總資產(不計算自住物業)都不會超過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上限。
日後在優化的長者生活津貼制度下,對於一位65歲的退休人士來說,若其強積金加上積蓄為40萬至200萬元,便可以保留35萬元的現金,餘下的加入公共年金,便仍可以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舉例來說,一位65歲的男士退休時,積蓄加上強積金合共50萬,便可以將15萬元購買公共年金,每月領取870元年金,同時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即現時的每月3,815元。長者生活津貼金額且會於每年約2月,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後,依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調整。另一個例子,一位65歲的男士退休時,積蓄加上強積金合共有200萬元,若保留35萬元,餘下165萬元購買公共年金,每月領取9,570元,仍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每月3,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