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hoyki 於 23-5-30 14:02 編輯
如同時透過八達通收取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其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須於指定時間內不少於共獲發放的第一期券額,才會獲發第二期消費券。
如透過另外五款電子錢包收取第一期消費券但改以八達通收取第二期消費券,將於 2023-07-16 獲發第二期消費券。
如透過八達通收取第一期消費券但改以另外五款電子錢包收取第二期消費券,其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毋須於指定時間內不少於共獲發放的第一期券額,便會於 2023-07-16 獲發第二期消費券。
https://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tc/timetable.html
只要轉換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便可於 2023-07-16 獲發第二期消費券,毋須理會「合資格消費」總額是否已累積達到 $3,000 / $1,500。
即若第一期以八達通收取 $3,000 / $1,500,第二期改以另外五個支付工具收取 $2,000 / $1,000,則第一期的 $3,000 / $1,500 並沒有使用限期。只不過很多人早已花光,有沒有限期都不重要。

我做月供股票系統。 講笑。 不是。
我做證券,認識做月供股票系統的人。 也是講笑。 不是。
向證券公司推銷月供股票系統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