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668 發表於 24-4-6 15:25 
阿婆就係講話冇立遺囑,就會非常麻煩
係, 所以一定要立遺囑, 仲要最好去師律樓立, 家徒四壁當然唔洗啦
當你去到遺囑承辦處排隊等嘅時候, 你就會听到職員問以下問題:
老人家 >>>在大陸或香港有無登記結婚, 有几多子女, 子女結婚未, 有無小朋友, 如果已離婚, 前任在生嗎? 前任有無子女(夠18歳未);
如老人家無結婚 >>> 有無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有無結婚, 有無小朋友?
好煩, 要所有人簽名同意或放棄你才可以搞.
我听到其中一個, 老人家走咗, 家中有4兄弟姐妹, 其中一個20年前遠嫁英國, 香港身份証取消咗, 改埋跟老公姓, 一個在大陸死咗, 一個行動不便, 佢自己都60-70歲, 佢要集齊咁多個名才可以搞, 仲要証明同死者的關系, 以前70年前無出世紙的, 我听到都覺得煩.
【一毫之善,與人方便;一毫之惡,勸君莫作;欺人是禍,饒人是福;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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