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ng08 發表於 24-8-15 09:58 
放寬政策係2003年,係一次性容許租戶在公屋內飼養現有寵物直至終老,你覺得隻狗已經超過21歲?
仲有如果佢 ...
https://hk.news.yahoo.com/%E7%B6%B2%E4%B8%8A%E7%86%B1%E8%A9%B1-%E5%85%AC%E5%B1%8B%E6%88%B6%E9%A4%8A%E7%8B%97%E8%A2%AB%E6%89%A3%E8%B6%B320%E5%88%86%E6%94%B6%E5%9B%9E%E5%96%AE%E4%BD%8D-%E7%B6%B2%E6%B0%91-%E5%B1%8B%E5%90%8C%E7%8B%97%E4%BD%A2%E6%8F%80%E7%8B%97-044500097.html
房委會資料指,租戶需事先獲得批准才可在單位飼養牲口和禽畜,包括狗隻在內。扣分制下,在出租單位內飼養未經批准的寵物或任由狗隻隨處便溺,每項都會被扣5分,租戶在2年內累積16分或以上,會被終止租約。
房委會容許租戶在公屋內飼養小寵物,包括雀鳥(鴿子除外)、倉鼠、兔子、龜和觀賞魚等,飼養此類小寵物毋須事先登記。至於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則一律禁止飼養。另外,由於貓隻可能造成的滋擾較狗隻少,房委會容許租戶飼養已接受閹割手術的貓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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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既新聞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