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1-11 09:52 編輯
hohinmama 發表於 25-1-11 09:37 
對哩啲危害社會嘅生物點能仁慈
唔係有要參考同類案例嗎
強姦案涉嫌蓄意,案情嚴重,最起碼刑期要分開執
因為律政師當時認為有足夠証據入佢雙重謀殺罪,而謀殺罪成就必定係判「終身監禁」既。
所以判左終身咯,其他罪最後會判幾多年又如何呢?
仲有,可能律政師又驚因此犯先涉及強姦外籍警官妻子,咁個犯有機會以此而投訴警方惡意針對既。
好多人鍾意上綱上線,陰謀論好多架嘛。
權行利害,咁可能就係放棄檢控強姦罪既原因。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