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1# 大力大力 的文章
筆者的見解,真的可以令我們產生共鳴。事實上,不論仕任何投資產品,包括保險,內容及條款都比較複雜,真是要了解清楚。個人認為這些產品本身是不能欺騙客戶的,問題產生絶大多數是從業員的誠信問題。
請恕直言,有一點我並不同意。基金回報的計算方式,不是這麼簡單的,內在會涉及某些不同條件。因此,了解清楚最重要。
引述︰「有愛,什麼都可以講包容。」
引述︰「没有愛,什麼都不能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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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否應該剛好相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