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琬晴B 於 09-11-4 09:33 發表
謝謝大家,我都知道Agent的說話不可靠,所以都係"係咁意"聽下.
佢叫我地如果仲想留住工人,就要好似"粉筆字"咁抹左呢件事,結果工人真係想"粉筆字"抹左,反口唔認,哈哈!!:;pppp:
經過尋日的事件(佢反口唔認),我實在好 ...
佢都short上腦.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佢全無諗用正途去問你借糧,而選擇去偷,試問點可以留個賊係自已屋企,下次佢再偷,又會再博同情,哩D偷錢借錢嘅原因我聽盡無數,閒閒地我可以一口氣話二三十你聽.奉勸一句,此人絕不可留.你寫封termination letter俾佢,衹要寫因personal reason解僱佢,唔使寫多.之後你自己再通知入境署你terminate佢嘅真實原因,仲要copy埋佢寫俾你封信俾入境署,滅絕哩D害群之馬.一亳子都唔使賠,叫佢即刻執行理走,機票你會遲D放係agent到,agent會通知佢去簽收,攪掂.有佢封信在手,佢絕對無得玩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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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般無奈.....原帖由 sawadee 於 09-11-4 12:41 發表
乜都唔使講,一定要炒.嘅然佢已經寫咗封信認偷嘢,你己經可以即炒佢,斗令唔使俾(机票除外).因為偷竊係刑事罪,点可以當粉筆字抹走.你試吓你偷咗錢,同警察講你知錯,寫封感人悔過書,叫佢唔好拉你,當粉筆字抹走得唔得??: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