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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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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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好媽媽勳章


21#
發表於 10-1-5 11:45 |只看該作者
唔判監!都要入精神病院啦!殺人呀!

我個囡今朝睇新聞,佢話,我要比心機讀書,將來做法官官!大過法官,判番個個官坐監


珍珠宮

積分: 38085


22#
發表於 10-1-5 11:53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oey_23 於 10-1-5 09:14 發表
大陸領養,香港法律?
定係
大陸領養,大陸法律?
咁講唔通bor,香港地無理由會咁判下話?
依d野應該係大陸先會出現架bor!!
樓主有無依個標題既link比大家睇下???
...

一定跟香港法律判。
如果係大陸, 以"精神病"做抗辯理由, 結局隨時比正常入獄慘。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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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大廚勳章


23#
發表於 10-1-5 11:56 |只看該作者
實在判得太輕!一想起個BB受過的苦,我就想


禁止訪問

積分: 2562


24#
發表於 10-1-5 12:0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洋房

積分: 121


25#
發表於 10-1-5 12:17 |只看該作者
躁鬱婦誤殺1歲養女判感化
(明報)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曾在日本 留學 並當翻譯員逾20年的單身婦人,12年前返港發展後,於08年領養內地女嬰返港照顧,獨力照顧女嬰期間因壓力患上躁狂抑鬱症 ,一次因未能抵受13個月大養女的哭啼聲,把她「倒豎葱式」擲地殺死。高院昨認為案情特殊,承認誤殺罪的被告因患病犯案,罕有地輕判她接受感化3年。

官﹕被告因病釀悲劇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出,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陳敏音(52歲)承認的誤殺罪罪行嚴重,令女嬰陳彥彤失去性命,若非被告犯案時患精神病,一定會將她重判;但法官考慮到被告一直對社會有貢獻,亦喜愛小孩,雖然被告在案發前已發現精神問題而往求診,可惜因被告未獲及時治療,在壓力困擾下受不了女嬰的哭啼,不幸地把自己愛錫的養女殺死,法官接受被告事後心靈受盡折磨,非常內疚。

法官重申誤殺罪行嚴重,絕少被告可獲判感化,但相信若非被告患上精神病,必不會發生是次悲劇,認為判被告感化,在被告家人、教友的協助,以及感化官監管下,確保她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是適當的做法,故判被告接受3年感化。法官亦勸告被告好自為之,珍惜今次機會,不要辜負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前年內地領養 8次倒吊擲地

案情指被告於2008年3月在內地領養女嬰,5個月後帶女嬰返港,同年10月13日晚上,被告寓所對面酒店的廚工,目睹被告7至8次捉住女嬰雙腳倒吊半空,再把女嬰擲到地上,又把女嬰多次搖晃。

當晚被告把已昏迷的女嬰送到廣華醫院 ,醫生發現女嬰頭顱骨折、大腦浮腫並腦膜下出血,延至同月18日死亡,被告於10月14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情緒失控下犯案。

【案件編號﹕HCCC183/09】


如果個bb有父母嘅,咁又會唔會判刑唔同呢?
好多人殺左嘅人都會內疚,咁個個都唔洗坐監??
感化都唔係問題,但香港响精神復康服務大家都知有幾好 ka la.....!!!又令我諗起上次深水埗,個精神病人用刀响街度殺死左個細路......: ...? 成日都支援不足!係咪真係幫到佢至得ka!一陣個女人感化完,以為自己好返,又上大陸領養bb咁點呀?大陸都未必會知佢殺過bb ....!
咁判法又會唔會誤導左個女人,殺左人都冇事呢...?
咁最起碼都要入青山啦!如果佢又冇咁嚴重到要入青山!即係有須要入獄la......咁唔可以在獄中接受感化咩!


咁當然有精神病唔係"罪",但佢真係殺左人bor...!
我真係覺得個官嘅解話好牽強.....::;pppp: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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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26#
發表於 10-1-5 12:21 |只看該作者
而家啲法官......無話可說~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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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10-1-9 16:20 |只看該作者
跟本就係個亞婆變態~!! 成日想搵人出氣但無對像, 所以至返大陸執個細路來, 心情唔好可以帶下佢熟打下鬧下佢, 但係量個細路


1) 唔識駁嘴!
2) 有恩於佢 , 比亞婆出氣當報答!
3) 無父無母, 沒有人幫佢出頭!

太惡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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