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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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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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1-2-25 19:5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lphabetagamma 於 2011-2-25 17:21 發表
納過稅才有權攞綜援.
仲有呀, 我有諗過攞綜援的人要做義工/服務下才可以攞添呀. 咁多政府機構/慈善機構, 佢唔去做下野, 去服務下大眾, 佢好意思攤大手掌攞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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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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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陪月勳章


22#
發表於 11-2-25 20:05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llawyc 於 11-2-25 19:37 發表
唔應該咁睇嘅.....

交得稅, 即是有收入, 做乜要攞綜援?!

始終社會真係有低下層, 你交稅係用來建設社會, 唔係比返你自己用, 所以唔應該存在等值交換.

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 亦唔係以佢交幾錢稅或有冇交稅黎睇, 否則 ...

絕對同意
有問題的是審核制度
而非綜援本身
綜援是社會最低的安全保障,不應計較得失或貢獻多少。
如果一個人一世收入低下,無繳稅,系咪老左應該餓死街頭?
又或者一個新移民辛勞工作養家糊口就因為出生地點不在香港,在有需要時就失去援助?
一個公平,合理,嚴謹的制度才是最需要的。
既可以保障有需要的弱勢群體得到基本保障
而令納稅人的錢不白白被人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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