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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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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eenie2007 於 11-3-26 16:05 發表 香港法例第幾條?點解唔call police?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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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rmom 於 11-3-26 16:18 發表 第17個POST有人POST左第幾條了.
用戶要求終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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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lo 於 11-3-26 16:25 發表 好在有媽咪搵到........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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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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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k239 於 11-3-26 16:34 發表 你話係未有 d... 嘔血 + + ?-( 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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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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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k321 於 11-3-26 16:44 發表 係咩人都好啦8、9歲咁簡單自理能力都無 真係無家教…有智障除外
原帖由 Queenie2007 於 11-3-26 16:40 發表 So what ?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 凡超過16歲而對不足16歲年歲的 任何兒童或 少年人負有管養、 看管或 照顧責任的 父母或 其他人, 如沒有為該兒童或 少年人提供足夠的 食物、衣物或 住宿, 或 如本身不能以其他 ...
原帖由 Queenie2007 於 11-3-26 16:40 發表 ) 凡超過16歲而對不足16歲年歲的 任何兒童或 少年人負有管養、 看管或 照顧責任的 父母或 其他人, 如沒有為該兒童或 少年人提供足夠的 食物、衣物或 住宿, 或 如本身不能以其他方式提供該等食物、 衣物或 住宿, 卻明知及故意不採取步驟、向負責提供衣食住予有需要的 兒童或 少年人的 主管當局、 社團或 機構取得此等供給, 即當作 忽略該兒童或 少年人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 少年人的 健康受損害。
原帖由 bk321 於 11-3-26 16:50 發表 你的意思是否你個仔16歲前你都會帶去入女洗手間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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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eenie2007 於 11-3-26 16:53 發表 有sense的人,都知道怕有拐仔佬的問題啦?唔通8-9歲返小學叫老師帶去toilet?估人自理能力都無的,果然是大口環!!!
原帖由 mok239 於 11-3-26 16:52 發表 有可能
原帖由 Queenie2007 於 11-3-26 17:03 發表 果然D好識intrepret D law.考過大狀牌啦!
原帖由 lulu1312 於 11-3-26 17:02 發表 唔止呀 去完大大要幫佢抹屁股 驚佢凍親晚晚攬住佢訓 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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