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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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積分: 12161


21#
發表於 12-8-29 23: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村媽媽 的帖子

過左資產上限原本就要交還公屋.


洋房

積分: 40


22#
發表於 12-8-29 23:21 |只看該作者
咁公屋業主可否買居屋?




唔可以,因為公屋業主已經免左地價買左個公屋單位,政府無可能再免你地價比你買居屋

何況綠表居屋既原意係想人交番間公屋出來比有需要既人,公屋業主間屋已經係自置單位,無可能交到出來,所以公屋業主不能買居屋


洋房

積分: 40


23#
發表於 12-8-29 23:26 |只看該作者

過左資產上限原本就要交還公屋.






理論上係,但技術上唔係
公屋居民住滿十年後,會每兩年做一次入息審查
如果你入息唔係去到雙倍租金個range, 房署跟本唔會查你資產

只不過,如果有物業,出租的話會當租金係收入,無出租既話會用差餉仰收入,就此而已

即係如果你計埋租金收入都未洗交雙倍租,房署唔會查你資產


大宅

積分: 2322


24#
發表於 12-8-30 09:3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村媽媽 的帖子

如果以前向房署買左間公屋, 咁而家想賣返出市場, 咁係咪都要同居屋一樣補地價?
如果要補, 係點樣計?


珊瑚宮

積分: 119106


25#
發表於 12-8-30 12:37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村媽媽+的帖子 如果以前向房署買左間

原帖由 pokson 於 12-08-30 發表
回覆 村媽媽 的帖子

如果以前向房署買左間公屋, 咁而家想賣返出市場, 咁係咪都要同居屋一樣補地價?
以前已買了的"公屋"名稱是"租者置其屋",如買樓/出租等同居屋的買賣方式(非綠表補地價)




珊瑚宮

積分: 119106


26#
發表於 12-8-30 12:45 |只看該作者

回覆: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本帖最後由 12312 於 12-8-30 13:40 編輯

好多人成日將"公屋戶主主和租者置其屋業主"攪亂。公屋是每月需繳交租金比房屋署,"租者置其屋和居屋"是每月只需交"屋苑管理費和差餉"。一個公屋大樓內有兩類戶主。向白表人士賣出其樓宇系跟據當時"合約",可能是三成半,或四成折扣。




複式洋房

積分: 258


27#
發表於 12-8-30 13: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要交租的唔係叫公屋業主,應該是公屋租戶/戶主



點評

12312  多謝更正名稱  發表於 12-8-30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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