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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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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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3-1-11 12:05 |只看該作者
ifdbb 發表於 13-1-11 11:44
回覆 annaanna 的帖子

如果唔走,按舊價比租金呢

業主一句話收返自住你都要走, 冇得唔走.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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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勳章


22#
發表於 13-1-11 12:3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annaanna+的帖子 如果唔走,按舊價比

原帖由 ifdbb 於 13-01-11 發表
回覆 annaanna 的帖子

如果唔走,按舊價比租金呢
佢一比一個月通知你,就冇得留低。
變相係可以加租




子爵府

積分: 11952


23#
發表於 13-1-11 19:37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annaanna+的帖子 如果唔走,按舊價比

原帖由 ifdbb 於 13-01-11 發表
回覆 annaanna 的帖子

如果唔走,按舊價比租金呢
佢要加你租,你可以唔肯。但佢可以即通知要你走。即係佢要加,你一係走一係加錢。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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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3-1-11 20:0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owmuch 於 13-1-11 20:06 編輯

生約期內, 加租不成迫收樓, 其實係有問題的. 要咁做的業主, 要執生...


大宅

積分: 2718


25#
發表於 13-1-11 23:59 |只看該作者

回覆:生約期內,業主係唔係可以加租

唔可以,但你唔同意的話,佢可以一個月通知叫你走


大宅

積分: 2869


26#
發表於 13-1-12 02:32 |只看該作者
howmuch 發表於 13-1-11 20:03
生約期內, 加租不成迫收樓, 其實係有問題的. 要咁做的業主, 要執生...
有咩問題? 一切睇租約


男爵府

積分: 7367


27#
發表於 13-1-12 06:11 |只看該作者
howmuch 發表於 13-1-11 20:03
生約期內, 加租不成迫收樓, 其實係有問題的. 要咁做的業主, 要執生...
執生左好多年。樓市跌果陣d租客死約都叫你減租添。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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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到金來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28#
發表於 13-1-12 06:15 |只看該作者

回覆:生約期內,業主係唔係可以加租

有權可以加租,不嘉歡一個月便走


男爵府

積分: 6111


29#
發表於 13-1-12 09:51 |只看該作者

引用:如題

原帖由 B媽-Blue 於 13-01-09 發表
如題
期實合約其內系不可加租,但過咗死約之後,業主&租客都有權一個月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再重新立租約,咁你不同意就要搬走




水晶宮

積分: 55852


30#
發表於 13-1-12 11:0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owmuch 於 13-1-12 11:12 編輯
AhChing 發表於 13-1-12 02:32
有咩問題? 一切睇租約

我講係, 好明顯的先加租不成, 而後迫收樓, 最終想要法庭判收樓, 咁租客係有機會駁得到的. (當然要有証據) 因為 上得 法庭, 租客係有得答辯, 而這事實上又明顯不是純收樓的意圖. 而如果是純加租有爭拗的情況, 法例仍然係有, 由法庭判加幾多的制度.

所以我講執生是, 業主不能太明顯 e.g. 出信寫明, "加租, 如果不同意, 就要一個月內搬走"....etc.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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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13-1-12 11:32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AhChing+發表於+13-1-12+02:32+有

原帖由 howmuch 於 13-01-12 發表
本帖最後由 howmuch 於 13-1-12 11:12 編輯
呢個point最重要




水晶宮

積分: 55852


32#
發表於 13-1-12 12:10 |只看該作者
Sheungki0101 發表於 13-1-12 11:32
呢個point最重要

講真, 唔多想多談, 這變相提醒, 違背合約精神的業主. 生約期加租的"應對攻略", 我都有d心得...., 不過同一原因, 不想多談.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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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13-1-12 12:25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Sheungki0101+發表於+13-1-12+11:32+

原帖由 howmuch 於 13-01-12 發表
講真, 唔多想多談, 這變相提醒, 違背合約精神的業主. 生約期加租的"應對攻略", 我都有d心得...., ...
其實業主同租客關係,應該建基於互惠同互相體諒上,一年死約過左就諗加租,我就覺得太現實;我自己有個租客,不過不失唔麻煩,2年約過左都冇加佢租,費事傾唔埋趕走佢重頭痕




大宅

積分: 3193


34#
發表於 13-1-12 18:23 |只看該作者





最重要租約條款

以下系我問過政府部門D答覆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並沒有規管業主與租客之間訂立租約的形式和條款,雙方可自由協定租約條款,包括租期、生死約、租金、租金調整的時間和幅度等等。故此你
能否
收回單位或在生約期內加租。主要視乎租約上有沒有相關的條款定明業主有此權利。假如租約上並無詳細列明有關問題,業主便須透過與租客協商來解决問題。





假如你的業主在生約期內向你提出加租,你不同意業主的要求,而根據租約條款,沒有提及業主可在生約期內向租客提早終止租約及加租,業主便不能加租。但相反若業主擁有在生約期內可向租客提早終止租約的權利,業主可能會在你不同意加租後行使這個權利,按照租約上訂明的安排,在生約期內終止你的租約,在這情况下,你便不能以舊租金繼續租住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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