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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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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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3-2-6 20:20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JT123+發表於+13-2-6+10:49+想請教如

原帖由 786 於 13-02-06 發表
建議立平安紙把層樓一部分權益給你父母. 因為將來你配偶另娶另嫁, 無人會供養你父母的. ...
咁我想問我未結婚, 但有個bb仔, 係唔係我不幸離開就全部財產由bb仔所有, 但就要佢18歲才可動用到? 其他人不能擁有我嘅財產?
另我結咗婚又有bb仔, 係唔係即係我爸爸媽媽就無得擁有我部份財產架啦?
如果想爸爸媽媽可以擁有, 就要寫平安紙? 咁平安紙邊個keep架, 我離開咗無人知我有寫平安紙係唔係等如無寫過, 都會比曬配偶同仔女?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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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3-2-6 20:37 |只看該作者
I have the former one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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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3-2-6 20:49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786+於+13-02-06+發表建議立

原帖由 Siuyiyan99 於 13-02-06 發表
咁我想問我未結婚, 但有個bb仔, 係唔係我不幸離開就全部財產由bb仔所有, 但就要佢18歲才可動用到? 其他 ...
若得bb仔,財產會歸監護人看管。但有誰會去監察監護人?結果實際可能歸了監護人(詳情不知了)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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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3-2-6 20:50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786+於+13-02-06+發表建議立

原帖由 Siuyiyan99 於 13-02-06 發表
咁我想問我未結婚, 但有個bb仔, 係唔係我不幸離開就全部財產由bb仔所有, 但就要佢18歲才可動用到? 其他 ...
結了婚生了仔,是的,父母無得分。前面網站已寫明了。





象牙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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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13-2-6 20:54 |只看該作者
如果我瓜左,留低甘多比我老婆,伛應該都養埋我阿媽,到百年歸老"掛"~


.
大力理財篇 之 子女理財!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868590&extra=page%3D1
買基金真係好傷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94843&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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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3-2-6 20:56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786+於+13-02-06+發表建議立

原帖由 Siuyiyan99 於 13-02-06 發表
咁我想問我未結婚, 但有個bb仔, 係唔係我不幸離開就全部財產由bb仔所有, 但就要佢18歲才可動用到? 其他 ...
如果想父母擁有,最好在生時樓契已加上父母名,分權也好長命也好。好使你離婚時唔會畀離異配偶分晒身家。但有好多人怕長者資產審查,咁樣唯有用平安紙。注意,平安紙會因新的婚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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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13-2-6 20:57 |只看該作者

引用:如果我瓜左,留低甘多比我老婆,伛應該都養

原帖由 大力大力 於 13-02-06 發表
如果我瓜左,留低甘多比我老婆,伛應該都養埋我阿媽,到百年歸老"掛"~
偶像,未再婚會好些,再婚就萬中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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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13-2-6 20:59 |只看該作者

引用:如果我瓜左,留低甘多比我老婆,伛應該都養

原帖由 大力大力 於 13-02-06 發表
如果我瓜左,留低甘多比我老婆,伛應該都養埋我阿媽,到百年歸老"掛"~
富婆好多人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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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nma    發表於 13-2-7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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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13-2-6 21:1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Siuyiyan99+於+13-02-06+發表

本帖最後由 786 於 13-2-7 10:41 編輯
原帖由 786 於 13-02-06 發表
若得bb仔,財產會歸監護人看管。但有誰會去監察監護人?結果實際可能歸了監護人(詳情不知了)



...

所以,立平安紙時,bb的監護人也要訂明,是一個你信得過的人。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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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13-2-6 21:4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786+於+13-02-06+發表若得bb

原帖由 786 於 13-02-06 發表
所以,立平安紙時,bb的監護人也要定明,是一個你信得過的人。
謝謝786詳細嘅回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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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13-2-6 23: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契加名或立遺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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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13-2-7 02: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契加名或立遺囑好?

另一樣野順便講埋,前網頁遺囑法所言,如只有配偶無b, 在無平安紙情況下,遺產要同父母對分。

甜甜就是這情況。所以甜甜一定要有佢真老公既平安紙,才能承擔所有遺產。結果出現one life one love平安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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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13-2-7 03:0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契加名或立遺囑好?

根據遺囑法,財產現在由甜甜老公,因one life one love平安紙出現去到甜甜。因新老公仔的平安紙出現,本轉移至新老公仔。在證明造假的情況下,財產變成基金,由甜哥託管。因缺乏透明度,甜契仔challenge其監管。由私至終,真老公爸爸一直在生,眼見仔遺產被人取去,卻因第一次終審的決定,以後跟仔遺產絕緣。這是法律下的公平和不公平。眾富豪幫真老公爸爸打官司,除了圖為分得其遺產外,也可能為丁點的公義而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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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13-2-7 06:13 |只看該作者

引用:根據遺囑法,財產現在由甜甜老公,因one+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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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13-2-7 07:46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786+於+13-02-07+發表根據遺

原帖由 Ashley_ash 於 13-02-07 發表
反而想問下成日聽人講離婚分老公身家,其實係基於咩原理?分多錢d個個?定兩公婆資產加埋除二?定淨係分男 ...
分身家是複雜問題。不一定只係男畀女,可以是女畀男。所以富婆多人追。前兩年那案例成為本港第一個案model case. 婚前財產要證明婚前那財產是託管不是自己才豁免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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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13-2-7 07:5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契加名或立遺囑好?

婚姻是法律中很重要的關係,它把兩個無關係的人的財產、國藉縫在一起,但法律卻保證不了愛情縫在一起。所以產生分身家、假結婚呃身份證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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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13-2-7 08: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契加名或立遺囑好?

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在聲明中取消,但實際上是改變不了。婚姻,卻是轉眼間完全改變。這就是為何富豪們寧願有好多女朋友、兒太,也不正式結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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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13-2-7 09:07 |只看該作者
——推翻商人上訴 邱達文案則判免計同居期  香港文匯報訊 上訴庭2年前首次引用「公平分配」原則,平均分配離婚夫婦財產;其中離婚男商人不服。而遠東控股主席邱德根第七子邱達文,也不滿法庭把夫婦婚前關係納入瓜分財產計算範圍,先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頒判辭,卻是前者敗訴,後者勝訴。終審法官指「公平分配」原則須引用,但邱的案情特別,不需要硬性引用。  離婚男商人不滿上訴庭引用英國法院2000年案例內的「公平分配」原則。但昨日終院頒判辭,指2000年案例被法庭沿用多年,一直是很有價值的參考材料。而男商人所引用另一案例的原則應被推翻。終院最終判處離婚男商人敗訴,仍須向前妻平分260多萬元財產。 考慮案件性質不「一刀切」處理  然而,終院認為,判案時須考慮案件性質,並非「一刀切」把2人財產硬性平分。終院判決邱達文離婚案勝訴,便是因為案件性質跟案情與2000年案例原則存有分歧,所以只會沿用該案例作為指導原則判決。  判辭指出,邱案在原審時,被評估擁有3,500萬元財產,但被原審法官指他隱瞞資產總值,認為他至少坐擁9,000多萬元身家。終院卻指,他在原審時被指隱瞞近6,000萬元資產,大部分原為其父擁有的公司及其兄借予的款項,以供他營商之用。邱曾供稱,他在借款後未即時歸還,是因為日後可能仍向他們借錢。終院法官沒有質疑邱的可信性。  終審法官考慮到邱氏夫婦自1997年結婚,至2000年離婚,婚姻只維持3年。由於邱與馬來西亞籍前妻的婚姻短暫,也未能在他們的婚姻上產生任何成果,情況特殊,「公平分配」原則不能硬性引用。 指同居期無共建家園育子女  判辭指出,原審法官考慮2人自英國大學時長達15年的同居與情侶關係,卻忽略2人當時只靠父母供養的經濟狀況。終院認為,2人同居時,沒有孕育子女、共建家園、分享彼此資產等。終院認為,若原審法官看法成立,法庭在處理其他案件時將面對沉重負擔。 邱前妻獲分1190萬少原審2400萬

 賠償方面,終院指,邱在婚姻期間為怕失去前妻,曾要求她放棄為電影音樂作曲。對方也放棄音樂事業,婚後過著「賢內座」的悠閒生活,且從未被要求從事妻子以外的職責。終院認為前妻在這段婚姻中,應可從以往的付出而獲賠償。終院最後判夫婦共有財產為4,500多萬元,前妻可獲分配其中1,190萬元,較原審少2,4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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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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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13-2-7 09:41 |只看該作者
非常多謝786師兄專業詳細講解及分析

來呢個BK forum真係學到野

也教曉大家這方面要預早設想, 尤其大把身家的師兄師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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