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ie79 發表於 13-4-10 14:30 
我覺得問題最大嘅係佢老公點決定!
男人一句話幫朋友,我地做女人嘅,點反抗。。。。。。
你老公太好人,佢同朋友係咪好好朋友,你知美國呢度有句嘢:
老婆可以借,車唔可以。因為如果人地用你架車撞死人撞傷人,
而佢冇保險,架車係你嘅,保險會追你。你老公仲幫佢去買車,
登記係邊個?斷估佢撞咗人架車兩年唔可以做truck driver,
個record咁正一定唔會可以用自己名買,否則保險好貴,
佢揸車有咩問題,保險一定追你老公,因為架車under你老公名,
你地有屋有車,如果你老公朋友揸車出意外,有人受傷,律師查到,
嚴重嘅可以告到你地咩都冇晒。我細佬俾人撞過幾次車,次次都係判佢蠃,
有次好大鑊,四車連環相撞,我細佬夾中間,個撞人司機由第二個州嚟,
架車係佢外婆買俾佢,保險都係外婆嘅,個司機講大話俾個舊保險單另外三個司機,
其中一個司機係律師,查到撞人司機個底,知晒外婆有屋有車有錢,
佢話如果佢唔賠番三個車主損失,佢會聯同另外兩個告到佢外婆要賣屋都得,
唔係講笑,真係得,因為有屋,個律師係可以令到你以後賣唔出,
除非你賠錢,所以做人擔保,借名俾人同,即使係借個地址俾人收信都要好小心考慮,
否則好心換來麻煩,到時一身蟻,不過男人成日都唔會聽人講。
花旗太太生活在花旗國,留意時差,你問我未必即時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