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rainmum 於 13-7-11 16:22 編輯
美麗宇宙 發表於 13-7-11 16:10 
有法例又如何?台灣夠有啦,難道台灣就沒有通姦、沒有小三、沒有奸夫淫婦?
...
就算犯法既一定有人以身試法,
殺人係罪一樣有人去打去殺
以前香港的小三邊有甘猖狂..!!!
現在香港存在/引入一些低水準的人,
例如破壞別人婚姻的big6, 令這樣的人永遠不能留港不是最好嗎?
because you only see what you want to see
事實往往是殘酷的
它不會總是按照你所希望的方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