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銅鑼灣)5天(公司仲係搞高科技各d,),10天大假,有雙糧無花紅,但成年數未埋,去到實要ot到死.呢樣仲唔緊要,仲要返9:30-6:30.
一份長短週,感覺比較有人情味,有雙有紅又有醫療,但公司應該前者會有前景d.兩份都要係約咗second in. 都係電話話明請只不過返去約實返工時間(因我上月底俾信要做到今個月底,拿埋大假都要做埋今星期),另一份今晚初見面(我心中最想返呢份,雖然又係長短週,但返8:30到5:30,又最近屋企,)如果請就好了,人工份份都差唔多,真係好煩!
如果你做咗5年, 公司想你離開, 你公司係咪想慳番長期服務金呀 ... 你自動辭職都唔使比你...
問:僱主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答: 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滿 5年或以上 及:
a. 並非因為犯嚴重過失或因裁員而遭解僱;
b. 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並辭職;
c. 年滿 65歲或以上並辭職;或
d. 在職期間死亡,
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