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350 發表於 16-7-11 08:25
1)要避免一個單位嘅使用者獨立「佔用」設施,是否應該拆外邊門鎖,或管理處應張貼使用守則?例如唔好鎖個鎖?因為依家個個家庭排隊,每次一個家庭入,個個家庭一樣外邊等。可以獨立使用一間房,定要 share 一間一個換片位、一個餵奶位嘅房,個門鎖可能係一個問題。
2)是否要規定三十分鐘,定幾多分鐘就要出黎?如果係,麻煩管理處寫清楚,避免爭拗。不過,易湊果 d 可能贊成,果 d 食得慢、易嘔奶、媽媽唔舒服、bb 食一半要用暖奶器、又或者 bb 食到一半唔食,又脹奶要泵、甚至有 d 冇奶要加奶粉 ... 等唔同因素要用比果 d 叻 b 用多十分鐘嘅人,就恕不招待,響商場公共地方餵,or 其他商場餵,or 最好唔出街 ...
其實一直都係想管理處積極清楚講返使用守則,冇。以及建議管理處檢討員工處理事件手法 only,保障權利,釐清義務,大家用得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