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這邊廂,一班家屬在譴責政府置十二個被困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的香港逃犯於不顧的時候,我們該慶幸,至少大家知道誰家子女被逮捕?囚在哪裏?健康無恙?
昨天,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五名港人涉嫌偷渡被扣押在高雄一事,蘇院長以一句「無法透露個案情況」作結。即是說,這五個香港人連姓甚名誰?被囚禁在哪裏?我們都一無所知。
八月底,台灣《中國時報》報道了一宗新聞,說有五名香港黑暴人士在七月中旬偷渡往台灣途中,因船隻中途無油,漂流到東沙群島,被台灣海警截獲,五人被送到高雄監禁。因為台灣官方下了封口令,禁止消息外流,故大家對此事一無所知。
事發了兩個月,即是說,這五人被幽禁了兩個月,有五個家庭跟家人失聯了兩個月,直至上星期,事件才被一位協助他們偷渡的台灣記者鍾聖雄公開。
鍾聖雄說:「五人被扣在陸委會手上」、「連律師都見不到」、「沒人知道他們是否安好、過得如何、有沒有想說的話?」、「他們過得比其他偷渡者還慘,連律師都見不到」……
咦,奇怪,涂謹申、朱凱廸既然幫十二個被內地海警捉拿的逃犯鳴寃,怎麼能漏掉囚在高雄那五個?在內地被捕的是手足,難道在台灣人手上的就不是手足嗎?你們怎能厚此薄彼?
鍾聖雄甚至語重心長說:「台灣真的幫不了,也不是那麼想幫你們……偷渡台灣的水路已完全行不通,六月起香港水域增加了大量巡邏人力,許多地點新增了航拍機,防不勝防……我非常過意不去……不要再來台灣了……」
咦,蔡英文之前不是張開手臂迎接甚麼「香港抗爭者」的嗎?人真的來了,你們卻忽然縮沙,還秘密囚禁滅聲?而香港的議員們,竟連眼尾都不看他們一眼。一群失去利用價值的手足,就這樣被遺忘在高雄的黑獄裏。
這大半年,遊客絕跡,香港人又要Stay home又想Vacation,於是,酒店老闆立即腦筋急轉彎,紛紛推出Staycation套餐招客。
Staycation是stay加vacation兩個字組成,本意指居家度假,但香港人的蝸居一般很小,住一回酒店多少有點旅行feel,於是疫情期間,酒店員工一點都不清閒,因為大部分酒店都住滿了本地的staycation客。
日前,網上瘋傳一段視頻,是半島酒店一個房間check out後的「災情」,一班客人租了房間開生日派對,不知是不是玩了《掌門人》那些掟蛋糕玩食物遊戲,影片所見,牆上、電視櫃、電視、地毯、梳化、茶幾、窗簾上,滿布忌廉和食物殘渣,加上一枱一地紙巾杯碟垃圾,看者嘩然,香港人的素質與品格,原來已低劣到這地步。
事後,半島酒店只要求該客人賠償三千元清潔費,老實說,便宜了他們,這種人,根本就要像店舖扒手那樣,把他們的容貌貼通街,叫其他酒店以後謝絕此客。
另有張網傳酒店照片,比半島那間房更驚人,床單扯掉、床褥全濕、床頭櫃推倒在地、滿房滿地垃圾,幾百呎地方沒有一個位是完好的。
共通點,是兩間房都有氣球等生日裝飾,好明顯,住客不是來度假,而是來開瘋狂生日派對。
香港的孩子愈來愈巴閉,一歲就開生日會,麥當勞那種派對已經過時,現在大部分小孩生日會都在會所舉行,簡單一點訂「食物到會」,再厲害的請個廚師坐鎮,一歲開到十八歲已經沒了驚喜,於是年輕人長大一點就會夾錢租Party room慶生,可以唱K、打機,按時收費。
後來Party room都沒新意了,年輕人改為租酒店開生日會,不單高級點,還有藉口留宿玩通宵。近日疫情下酒店沒生意,經常推出生日優惠或staycation價,有些酒店還會提供免費生日布置,以一晚四、五百蚊的廉價招徠這種本地客。
朋友是做酒店服務員的,她說,現在酒店客99.9%是香港人,你以為同聲同氣易做些?非也,「歷劫」大半年,前線員工一致認為,香港客可以列入全世界最難服侍的客,沒有之一。
「他們常常投訴,要求多多,又要早check in,又要遲check out,五、六人擠一間雙人房,要這要那。有個客叫了room service,說看到送餐侍應的衣袖觸到食物,投訴要賠償,結果『屈』經理送回兩張自助晚餐券……」
有酒店員工在討論區留言說:「飲醉嘔到成間房都係,紅酒倒落床、被、枕頭,外賣倒瀉了踩到一房鞋印……」當我們在嘲笑內地大媽帶着小孩隨地撒尿的時候,我們的品德又好得幾多?
香港人的最大問題,是從來不用「執手尾」。毀壞的街燈,三天就恢復;打爛的地鐵,翌日就重開;撬爛的地磚,一眨眼就填平;砸碎的城市,阿爺會來拯救收拾。
於是,倒瀉食物?有人掃㗎啦;搞亂房間,有人執㗎啦,房租包埋㗎嘛!曾經,我們以作為香港人自豪,今日,連住一晚酒店都可以如此丟人,香港的招牌,看來已褪色到只剩下一堆蒼白。
上星期,特首林鄭出席行會會議前見記者,談到近日香港人對法官判決引起的爭議時,如是說:
「行政主導,不等如可以干預司法獨立……基本法第85條明言法庭在審判時不受任何干涉……近期,社會上對法庭裁決有意見,但我一如既往呼籲市民尊重法庭裁決,不要肆意評論每一件案件,法官有宣誓作出聲明的,他們都是按法律證據進行審判……」
如果,宣了誓就不會做錯、就永遠忠誠,那世上該不會有婚外情、包二奶的事了。
其實,陳方安生、王永平當年都宣過誓,又如何呢?當一個人立場偏了、心腸變了、腦袋麻了,發幾多誓都於事無補。
多年來,香港人都尊重法官、相信法官、甚至畏懼法官,我在媒體寫文章幾十年,高官巨賈政黨權貴都敢批評,但有兩個範疇,卻絕少觸碰,就是司法界和黑社會,就算我敢寫,報社也不敢登。
香港有法例,講明在法官審案期間,大眾不得非議,否則就屬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所以即使媒體的法庭新聞,只有事實的陳述,不會也不能有額外的評論。大部分法庭新聞報導,甚至連法官名字都不會登,原告、被告、證人都有名字,惟獨提到法官就只得「裁判官」三個字。
傳著傳著,不知怎的,也不知何時開始,這條法例的演繹變成了:法官不能批評、法庭的判案不容質疑。
媒體把關人因怕惹官非,對於法官,也盡量少寫少提,久而久之,司法界漸漸成為香港一個新字頭,權力大到連特首都不敢過問。
打官司是打身家的金錢遊戲,小市民一般不敢觸碰,故對司法界最多由敬變畏,明明見到不公義的事,都不會揚聲,避之則吉算了,直至,去年的黑暴、今年的判決,市民徹底憤怒了。
那天,一位律師朋友問:「告訴我,香港哪一條法例是不准批評法官?」我們這些蟻民,真係唔知。他說:「我翻遍香港法例,其實從來沒有一條是不能批評法官的,只得一條是『法官審案期間不得評論』,審完,當然可以批評,若法官行為有問題,就更加可以鞭撻。」
法官是人,人無完人,正如神父、牧師都會犯法犯錯,有上帝監察的神職人員尚且會走歪,無人監察的司法部全部都是聖人?不會吧?
市民批評法官,不是要打擊司法系統,相反,我們希望完善司法系統。司法人員高高在上、無王管、無人敢鬧太久了,是時候,從神壇走下來,重回人間,接受社會監察。
子女考上大學,相信是做父母最高興的事,然而,香港除外。
近日開學,問起朋友孩子的去向,聽到都是這種回覆:「唉,讀暴大呀!」「我仲慘,HKU法律系,死未?」以前我們會以為父母在曬命講反話,今日絕對相信那嘆息是真感受。
從前考進大學是天之驕子,今日考進大學,感覺就是送羊入虎口。未踏進校園,已收到各學生會傳來「抗爭」味濃厚的歡迎信,做家長的既擔心又無奈。
幾個月的社會隔離,孩子像進了戒毒所的癮君子,暫時脫離毒梟魔掌。然而九月一開學,子女又要再次走進毒窟,會否踏上悲劇路,真要看孩子的定力與造化了。
那天,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在《明報》撰文,寫了篇題為:《說不出的未來: 「送走」會成為「新常態」嗎? 》的文章,他說,逃犯條例及國安法令香港有「說不出的未來」,於是有能力的香港人,都千方百計把子女送走。
父母把孩子送走,真的如蔡子強所言,是為了「說不出的未來」嗎?還是,因為我們「看得出未來」?
反修例暴動至今,被警方拘捕的人已近萬,當中,佔了四成是學生。大學生積極犯法,似乎已是看得到的未來。這一年,大家見識過大學生流利的粗言、兇狠的殺戮、不眨眼的謊言、造汽油彈的熟練……這樣的未來,說得出,也看得見,試問,哪個父母不驚恐?
蔡子強又說:「今年沒有接受大學offer的DSE考生數目急升,情況讓人吃驚……幾間排名較前的大學,情況更為嚴重……」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立即反駁蔡子強的「吃驚論」:「家長就是對陳健民這樣的中大講師、對段崇智這樣的中大校長、對吳傲雪這樣的中大同學、對葉芷琳這樣的港大學生會會長,敬而遠之。」
蔡子強說,看到這麼多人放棄學位感到吃驚?吃驚得過納稅人每年在每個大學生身上投放至少25萬,卻栽培出一批又一批暴徒讓人吃驚?不想子女變暴徒又稍有點能力的香港人,都會千方百計把孩子送走,外國也好、內地也好,總之留在香港就不好。
講多無謂,用腳投票,才是最真實的選擇。有本地大學學位都不稀罕,寧願冒染疫風險、付高昂學費,把子女送到英美、歐洲唸書,原因很簡單,因為肺炎可治,腦殘難癒。
中國人常說:「不知者不罪」,現在才知道,這句話不是隨口噏的。原來,無知,或者扮無知,真的可以成為脫罪理由。
今年元旦,有便衣警員在旺角拍攝黑衣人活動時,遭暴徒喝止及追打,遇襲便衣警被毆至昏迷,不省人事,送院後證實頭顱內出血,傷勢嚴重,記憶力受損。一名19歲男學生當場被捕,另有三名分別是20、22、25歲的男子事後被捕,四人同就一項襲警罪受審。
案件日前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子勤指受襲警員因記憶受損,忘記關鍵證供,講不清楚遇襲情況。法官又認為增援的女警作供誇大供詞,故疑點歸於被告,判當場被捕的19歲學生李俊賢及事後被捕的20歲地盤工鍾兆濠脫罪,而在旁負責把風、通知施襲者增援警正趕到、速速逃逸的兩名被告李炳希及利子恆,林官指他們雖無出手打人,但份屬同謀,故判罪成。考慮兩被告對法律無知,「以為自己無落手就無犯法」,輕判他們各囚三個月。
不知者果真不罪,那麼警察、律師犯法豈非死定了?知法犯法就要罪加一等,無知犯法反而格外開恩,如此判罪標準,公平嗎?科學嗎?
我記得我考到車牌沒多久,有次在小路出大路的雙白線前,看到大路沒車,便慢駛而過,當時立即被交通警截停抄牌,我問他:「我犯了什麼法?」
交通警說:「雙白線出大路一定要停車。」
「我行得好慢啊!」
「但你沒有停。」
「我唔知要停。」
「唔知唔係犯法嘅藉口!」
從此,我牢牢記住兩件事:一,小路出大路見雙白線一定要煞車;二,無知不是犯法的藉口。
根據普通法,一個人不能以對某一條香港法例無知而作為辯護理由,以求脫罪。舉個例:隨地吐痰罰款$1500,如果不知這法例就不用罰,可以想像後果如何。
法官林子勤「考慮兩被告對法律的無知」而輕判,那就是歧視所有知法的人。當無知可以獲輕判,聰穎就要受重罰,那法律面前還是人人平等嗎?以後每個上庭的人一定打死都扮無知。
至於那個當場逮捕的施襲者,他把便衣警打到頭顱內出血昏倒,竟因受襲者說不清襲擊情況及拘捕細節而讓疑犯脫罪,那就更莫名其妙了。能把這疑犯送上庭,證據肯定是多方面的,除了現場警察口供,還有CCTV,警察暈倒了說不清,難道CCTV也信不過?
以林官的邏輯,如果這是一宗謀殺案,受害人已不在人世,上不了庭,作不了供,那即使當場逮捕了殺人犯,即使CCTV拍下殺人經過,也會因為受害者說不出受害情況,定不了罪,對嗎?官字豈止兩個口,黃官更有7個口呢!
想像一下,在灣仔警察總部的報案室,出現以下對白:
「喂,黑警,我哋嚟報案!」
「先生,你去錯地方,呢度冇黑警。」
「你咪係囉,解散警隊,刻不容緩!」
別以為是笑話,這班乜都敢死、乜都做得出的反對派,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我們正常人永遠估佢唔到的。這天,他們就真的夠膽死帶著12逃犯的家人,來到灣仔警察總部,找他們口中的「黑警」報案,要求「刻不容緩解散」的警隊,立即向他們交代潛逃家人的狀況,要警隊及香港政府盡力「營救」12逃犯回港。
這實在是一宗天下奇聞,惡人先告狀我們見得多,未見過可以惡成這樣。
奇事一,警察在反對派口中明明是殺人、放火、強姦、毀屍、暴打、講大話……乜都做得出的團夥,何解你們竟向如此恐怖的機構求助?你們不怕一步入警總,通通被雞姦然後殺人滅口滅屍再人間蒸發嗎?
奇事二,大家可有聽過恐怖分子會去報案?嗱,我個仔掟汽油彈,恐怖分子嚟嘅,為咗逃避法律制裁,所以偷渡潛逃去台灣,點知中途被大陸海警截獲拉咗。雖然佢哋係恐怖分子係通緝犯,但佢哋都係香港人,嗱,政府你有責任保護市民架……
奇事三,通緝犯家人報警找通緝犯,這句話,好玄,好難明、好犯駁,但卻成了事實。
奇事四,朱凱迪說要警方公開什麼衛星雷達紀錄,看看12逃犯那艘出海釣魚的大飛走過什麼路線?當中有沒有內地海警越境執法問題?有沒有香港水警袖手旁觀問題?咦,你們不是連裝了CCTV的智慧燈柱都砸掉了嗎?你們不是說這些科技追縱侵犯市民私隱嗎?12逃犯又沒用華為手機、又沒參與全民肺炎檢測送上DNA,何來資料追蹤行蹤?偷渡路線,私隱嚟嘛,警方怎敢侵犯私隱?
有記者問:「上次有12個家屬開記者會,今次只剩4個,到底今日會有幾多家屬報案?」議員的答案叫人拍案叫絕:「家屬唔係個個願意上鏡,但集體報案就一定唔止呢個數,至於人數幾多我就唔方便透露……」
吓?你們連幾多家屬報警都唔講得,但卻兇神惡煞要求警方:「唔該你哋認真調查同交代事件始末!」
交代?交代什麼?要政府交代?要警方交代?不如叫你個仔先交代為什麼出來掟汽油彈?為什麼要潛逃?為什麼逃去台灣而不是菲律賓?為什麼一個學生仔會有一百幾十萬付偷渡費?……交代?你們先跟香港市民交代吧!
政務司長張建宗說,已跟12港人家屬聯繫超過80次。保安局長李家超稱,特區政府無探視權。拜託,政府能不能強硬一點?用語準確一點?那不是「12港人」,那是「12罪犯」,無論警方或是政府發言人,在回應此事的劈頭第一句,唔該清楚說明:這12個是通緝犯,不是普通市民,香港政府沒責任保護通緝犯的,講完!
ASUS_JT 發表於 20-9-22 12:09
還記得她嗎?(2020年9月22日)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00922/884220/專欄-人生 ...
日前,建制網紅冼師傅出了兩集嚴厲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的節目,掀起了洶湧波濤,在藍營出現了兩極意見。
有人說,支持特首,就是支持中央,建制不要內訌,不要被分化,人無完人,政府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們不應一味批評,罵林鄭就是跌落反對派圈套,中央的棋盤有很多我們小市民看不到的後著……
我先申明,我同意冼師傅,但我不同意大家說:冼師傅罵林鄭。罵,是沒建設性的,有興趣的讀者不妨翻看節目,冼師傅罵人從來都有後著,就是罵完再教你怎樣做,用古代術語,是進諫。
建制派常說,反對派對國家對共產黨的認識只停留在七、八年代,有時覺得,建制派何嘗不如是。他們對中央那種猜度上意,那種報喜不報憂,那種不能批評當權者的心態,仍很七、八十年代。
有位人大代表朋友告訴我,第一次上京開會,人大官員培訓他們時說,希望你們這些新丁審理政府工作時不要只講好話,再多提意見,反對意見更好,但要講理由,不能謾罵,並提建設性建議,如果對部門的答覆不滿意就直說不滿意。
因為,共產黨已嚐過高帽帶來的災禍,只歌頌不進諫的日子早過了,共產黨其實是一個接受批評的黨,對善意的批評它都能聽能改。反而,香港的建制派仍停留在舊思維,只做 yes man,批評特首政府,彷彿十惡不赦;對反對派就一味謾罵,而不去欣賞研究一下,為甚麼人家會贏你九條街?
我曾在《壹傳媒》工作,師承肥佬黎,老實說,他很多處事方法是值得學習的。舉個例,《壹周刊》每周有個「鋤書會」,就是黎智英在報界創的先河。
周刊每周出一次,肥佬黎就在每周出書的那個下午,召齊全公司所有部門主管一起開會,除了編輯部,還有打字主管、校對主管、攝影主管、美工主管、廣告部主管、市場部主管、會計部主管……對當期周刊,以一個讀者的角度發表意見,基本上是批評及建議,讚美的不用說。
批鬥大會的目的,不是要整死誰,而是希望改進,而且是快速地改進,下一期就要改。於是,隨時一個打字阿姐都可以在你的文章中揪出錯處,把你的專業批評得一文不值,當然這種以讀者為主導的編輯方向也帶出另一個問題,但當權主管從此變得謙卑變得習慣聽意見卻是不爭事實。
相反,建制幾十年來習慣俾面,習慣客氣,十級衰頂多講到三級,三級衰說成「算係咁架喇」,這樣怎會進步?怎能知錯?每個阿媽都會鬧仔,難道鬧仔就是想害死個仔?須知道捧讚才是最大禍害。
拍手易,批評難,有建設性的批評就更難,支持跟盲從只是一線之間,我支持中央、支持政府,但我不盲從敗政。
常識題:棒球棍、牛肉刀、汽油彈,哪個屬於攻擊性武器?哪個殺傷力最大?哪個最易禍及無辜?
當今日香港是非黑白對錯已亂作一團,對不起,這幼稚園常識題,做了幾十年人的我,都不會答。
本來,我覺得三種都是致命武器,但是,看完近期法官的判決,下次黑社會尋仇,我相信沒人會再用棒球棍和牛肉刀,他們會直接丟個汽油彈,反正殺傷力一樣,但刑罰卻差天共地。
大家已看過不少黑暴汽油彈案件的下場,疑犯不是無罪釋放,就是感化、警誡、社會服務令,要判囚頂多坐三幾個月。相反,拿支棒球棍施襲,一坐,就三、四年,香港法官的量刑標準,實在難以捉摸。
去年八月,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在佐敦與友人吃飯時遇襲,兩名行兇者拿着棒球棍及牛肉刀,岑子杰沒受傷,友人用手擋棍手肘瘀了兩片,行兇者之後逃去,警方後來抓到兩個接載施襲者的車手。結果,兩人被控串謀蓄意嚴重傷人及無牌駕駛,日前在區域法院判刑,三十歲被告羅建華被判監三年十個月,十六歲被告何力桓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仲衡指,重判三十歲被告,是因為他聘用少年一起犯案,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阻止任何人因為政治理由襲擊他人,而罪責亦須跟主謀相同。
好多人會說,黃絲犯案都獲輕判,為甚麼這宗襲擊反對派政治人物卻被重判?我反對暴力,反對任何顏色的人用暴力,所以無論黃藍,施暴都該重罰。我不理這官是甚麼顏色,我只知他做了一個法官的責任:一,對社會暴力判以阻嚇性懲罰;二,無論你是落手施襲還是旁觀吶喊抑或開車接送,懲罰一樣;三,利用少年人犯法更要重判。
我希望,這三點判詞,將成為日後所有暴力案件的量刑標準,不分黃案藍案,從此,以棒球棍、牛肉刀及汽油彈施襲的結果,將會一樣。
感謝警隊,這些年執法者為我們守在社會最前線,沒想到,連新聞從業員的尊嚴,也要靠警察來給我們捍衛。
警方由今天(9月23日)開始,重新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承認兩種記者:一是已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的傳媒機構,二是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
因為過去《警察通例》第39章承認的「傳媒代表」,除了包括以上正規媒體,亦涵蓋了持記者協會會員證、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人,於是,這空隙,令過去一年黑暴現場充斥著各式各樣的黑記者、假記者、12歲記者、牧師記者、學生記者、輪椅記者、易服記者……。
在新安排下,警方將不再承認只持記協證或攝記協證的傳媒,即是說,還正常記者一個正常採訪空間,也還正常記者一個正常尊嚴及名聲。
我想,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容許傳媒行業如此無掩雞籠,全世界也沒有一個戰場或者暴亂現場容許記者站在兩陣中間。請別再用新聞自由來做借口,單是看看這些黑媒名字,就知道香港媒體無王管到什麼地步:
和你報、好學撚、鬼仔、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2.0、香港on9協會、蛋蛋俱樂部、西西和你播、Free HK Media、初媒、香港人連儂牆、拾玖傳媒、全民記者、橙皮直播、菜心戰鬥記、 BeWater HK、自由記者(牧師)、娛賓、CLS Media、旺角鳩嗚團、麥能都報、老䲔look街、離地新聞……
以上這些,只是冰山一角的所謂「媒體」,正確地說,根本就是借新聞自由之名來當暴徒的開路先鋒。
這些所謂「媒體」,大部分都是去年6月才建立,他們沒有地址,只得網址,一個人豎支旗就是媒體,不單沒受專業訓練,有部分記者更是粗口橫飛,邊直播邊以粗言賤語作偏頗旁白。他們的共通點,是大都拿著一個由「香港記者協會」發出的記者證。
要申請記協記者證,絕非難事,先做記協會員,入會費100元,學生入會費只需20元。成為會員後,再多付50大元,就可以有張記協記者證,堂而皇之地當上香港記者,在暴亂現場頤指氣使罵警察,動不動就「叫你指揮官出嚟見我!」
順籐摸瓜,大家應該明白,到底黑記的幫兇是誰?如果,隨便拿一個記者工會的證件出來就可以掛個相機做記者,那麼,那些退休警察會、衝鋒隊同學會會員……豈不是可以穿件制服出來打暴動?如此,天下豈非大亂乎?
堵塞漏洞,當然要從那個老鼠洞開始,警隊再次身先士卒,在假記者問題上開了第一槍,希望政府及傳媒業界,也捋起衣袖,好好解決香港傳媒問題,還正常新聞人尊嚴,還香港新聞界一個乾淨的天空。

一直覺得,間諜故事離我們很遠,看占士邦電影、讀川島芳子歷史,會覺得津津有味,更覺得事不關己。間諜?怎會出現在這太平盛世?怎會植根在我們這片地球儀找都找不到的土地上?於是,我們對那些陰謀論、那些「外國勢力」之說,總是嗤之以鼻,大家想太多了吧?
荷里活有套經典電影《北非諜影》,《紐約時報》把它評為「最令人毛骨悚然的陰謀片」,它的故事發生地Casablanca,其實也是在一個地球儀上佔不上一寸地的小城市 ,它甚至不是國家摩洛哥的首都,但現實中的Casablanca,卻又真是一個世界間諜集中地。
二戰時北非小國摩洛哥被法國侵佔,法國政府把Casablanca設為情報中心,許多國家的郵件都要在這裡中轉。當時法國情報機關在Casablanca買下大量加油站、汽車維修廠,也在機場組建了包括機師、空勤、地勤、售貨員、餐廳酒吧服務員、指揮塔工作人員等的間諜團隊,白天在加油站、在機場、在餐廳工作,換輪胎、修車、送貨、開車、駕飛機……晚上,就換上身分執行間諜任務,偷拆郵件、竊聽電話、收集情報、建立秘密電台、傳遞消息給總部。
看多一點、聽多一點,香港人原來不必妄自菲薄,尤其經歷了佔中、旺暴、反逃犯條例黑暴之後,大家可會感到,香港這東方小城,是不是有點像另一個Casablanca?
聯想起這些間諜故事,源於一宗沒有太多人留意的國際新聞。
9月22日,生於俄羅斯的美國戰地記者安德烈.伏爾切克(Andre Vltchek)在土耳其突然死亡,他本來跟太太正從土耳其黑海沿海城市桑姆森開車去伊斯坦布爾旅行,途中,卻在租來的汽車上在睡夢中猝死。土耳其警方認為他的死因有可疑,調查仍在進行中。
大家可能覺得,一個美國記者在土耳其死亡,跟香港有什麼關係?有的,這位突然死亡的記者,長期關注包括伊拉克、斯里蘭卡、波斯尼亞、盧旺達和敘利亞在內的數十個戰亂和衝突地區,曾經多次撰文批評美國插手中國的新疆問題,他反對西方政權把西方模式強加給世界各國,去年黑暴期間,伏爾切克更曾來港採訪,之後寫了篇報導:《 I never saw a world so fragmented 》(我從沒見過如此支離破碎的世界)。
當中,伏爾切克這樣寫道:
「在2015年和2019年,我試圖與香港暴徒坐下來並進行推理。這是一次真正的啟示!他們對西方在阿富汗、敘利亞或利比亞等地所犯下的罪行一無所知。當我試圖向他們解釋華盛頓推翻了多少個拉丁美洲民主國家時,他們認為我是一個瘋子。『善良、溫柔、民主』的西方怎麼會謀殺數百萬人,並在整個世界沐浴鮮血?那不是他們在大學裡所教的,也不是BBC、CNN所說的話。」
「由於缺乏知識,團結也消失了。現在,全世界都有騷動和革命,我將介紹最重要的內容:在中東,在拉丁美洲和在香港發生的事。」
「在香港,被西方灌輸洗腦的暴徒被描繪成『民主抗議者」』。他們殘殺、焚燒、毆打平民,但他們仍然是西方人的最愛。因為他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即華盛頓的最大敵人)對抗,更因為這些暴徒是西方創造和維持的。」
如果,香港就是當年的Casablanca,看過伏爾切克說過的話和做過的事,你會對這位記者在土耳其的忽然死亡有點新想法嗎?
從前,警方經常呼籲市民,遇到罪案要報案。有了香港國安法之後,我覺得,也應該有種社會教育,提醒市民不要犯法之餘,也要主動舉報。
日前,童裝品牌Chickeeduck老闆周小龍揚言,要設計暴徒版童裝,抗議警方在暴亂中拘捕12歲少女。他更假借藝術裝置之名,在尖沙咀K11 MUSEA的童裝分店展示一幅巨型千手黑暴恐怖海報,旁邊還有大幅「連儂牆」。
事件被網民發現廣傳,不少人主動向商場投訴,結果,不出幾日,黑暴海報就被拆下來了,剩下一堆不敢寫字的連儂牆,讓同路人知道這是間黃店,讓正常人知道避之則吉。
所以,別小看投訴及舉報的力量,過去就是大家一直啞忍、退讓,才造就今天黑暴的瘋狂和猖獗。
最近,又有一班勇敢市民挺身而出了,一個名叫「華夏傳承」的民間組織,今天(編按:24日)會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控告官媒香港電台,因為它每天下午播出的節目《中國點點點》,涉嫌發布煽動語言,意圖激起大眾憎恨或藐視中央,並以偏離事實、惡意揣測、危言聳聽的手法大肆抹黑國家,有可能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犯了《香港國安法》。
舉個例,2020年8月12日,該台節目的新聞焦點,做了個關於內地要求制止浪費餐飲、「顯中國步入糧荒?」的專題。好明顯,國家提倡的是不要浪費食物,是環保的表現,是文明的一步,過去香港人經常嘲諷內地人的大吃大喝習慣,現在人家進步了、改善了,不該為國家人民素質提高而高興嗎?為什麼呼籲不浪費食物就是步入糧荒階段?你們很想看到國家衰敗嗎?你們少吃少喝叫做節儉叫做愛護地球叫做健康生活,內地人少吃少喝就是無得食快要鬧饑荒?這是什麼樣的國民心態?國家糧荒,你能置身事外嗎?
再舉個例,2020年7月20日,講的是「中國推小店經濟,經濟復甦靠基層自救?」主持人引用簡單數據來危言聳聽,並在節目中兩度以侮辱性字眼「支爆」來形容國家經濟即將崩潰。眾所周知,「支爆」是「支那爆破」的縮寫,是「港獨友」對國家的詆毀用詞,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庫房的糧餉,如此行為,不單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更有觸犯國安法之嫌。
作為負責任的公民,看到罪案發生,必須盡市民本分去舉報。香港國安法已立,黃絲黑暴不斷在試這新法的底線,大家不妨幫忙做個社會監察者,路見不平,毋須猶豫,就向國安公署或找警察舉報吧,反對派是唔見棺材唔流淚的,找到祭旗的案子,才是對黑暴「港獨」最大的阻嚇。
「你份人就係太大愛,下下都諗人,有時我真係想你自私啲諗下自己……無論將來如何,你都係我嘅寶貝仔,媽咪以你為榮。」
從以上幾句話,大家應該看得出,這是一封母親寫給孩子的信,然而,在字裡行間,你能猜到,這孩子幹了什麼令父母引以為榮的事嗎?
答案是:襲警、暴動、潛逃、偷渡。
許多人說,香港年輕人出了大問題,主要是源於教育。我覺得,所謂教育,其實應分為三部分: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好明顯,以上例子,是家庭教育出問題。
首先,這個叫李子賢的兒子,其實已經29歲了,他是個測量員,不是無知學生,也不是懵懂少年。去年9月29日在金鐘的違法示威中,他不單參與暴動,還襲警,結果被判罪,上庭時好彩遇上裁判官錢禮,獲保釋外出。
李子賢並沒有珍惜自由的機會,選擇棄保潛逃,跟另外11名重犯坐上大飛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至今仍被關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而這些行為,在母親眼中,原來叫做「大愛」,叫做「諗人哋唔諗自己」,什麼樣的家教,果然就會教出什麼樣的下一代。
家庭教育出問題,連社會教育也有問題。社會教育來自傳媒,就以這12個逃犯的新聞為例,香港媒體到底做了什麼社會教育?
官媒《香港電台》新聞部專訪了逃犯李子賢的父母,這位母親除了寫了上述那封思念孩子的信,還控訴說:「點解咁乖嘅一個小朋友會搞到咁?可能父母有責任,但社會都有責任,佢哋只係對唔公平嘅事睇唔過眼……而家唔係一個兩個年青人,係成個香港嘅年青人,佢哋生活得好辛苦……」
29歲,小朋友?我個仔有事、你哋都有責任?睇唔過眼就要暴動、就要襲警?這是什麼邏輯?這是什麼教育思維?我係唔啱,不過最衰都係你!就是這些怪獸家長,教出滿街巨嬰怪物。
訪問尾聲,李子賢父親這樣說:「我最大願望,係希望阿仔下星期可以返嚟一家團聚過中秋。」
你兒子可是暴動、襲警、潛逃、偷渡啊,下星期回來過中秋?這世界還有律法嗎?記者竟然沒有追問,反而播出一段哀怨配樂,配幾個燈籠鏡頭,讓訪問在淒風中作結,留下觀眾滿腦問號:
「中秋?香港監獄六千幾囚犯都想回家過中秋,犯了法還有過節日的權利嗎?」
「暴動起因是一宗謀殺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何嘗不想跟女兒過中秋?」
「守城的警察,由上年中秋到聖誕到新年到復活節到今年中秋,都是在暴動現場跟你兒子這樣的暴徒對峙著過,難道他們的家人不想一家團聚?」
不能一家團聚過中秋,不是什麼「卑微願望」,而是你們的犯罪代價。做傳媒的、做父母的,說點人話,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