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4-6-30 12:08 編輯
至於有人話某某係大律師、係大狀,佢對案件既觀點、佢既知識,點會唔及得普通人,普通人點解仲要阿之阿左呢?
而呢點值得商榷。
如果所有大律師或律師所認為既都係正確無誤既,咁請問,打起官司時,兩陣對壘,邊一方既大狀至係啱架?
點解需要以一定讀書程度既人黎做陪審團?用晒律師黎做咪包無錯啦?至少要揾啲有法律基礎既人黎做嘛,咁咪得囉。
我覺得凡係人類,有時都有各種既偏執,而呢啲既偏執,可能會逼使自己進入左個死胡同而不自知既。所以凡討論,集大家既意見,而自行過濾,自行判斷,呢點係有益而無害既。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