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weetmom 發表於 21-7-22 10:20 
當我看到都其實沒有報警,我感覺被騙了,對這件事要重新評估了!
還原基本:吳亦凡有冇借選MV女主角為名去認識年輕女性?有冇未經女性同意之下同呢D女性有性行為?有的話,所有後續都係由呢個行為衍生出嚟,唔做衰嘢就冇事,做咗嘅,之後咩勒索咩仙人跳咩對方援交都係想掩人耳目,混淆視聽。要正視嘅係大明星享有比普通人更多嘅名利,又具有咁大影響力,是否應該被要求有更高嘅道德標準,以免對社會大眾做成不良影響?當然虛榮心貪念係唔應該鼓勵,但即使有人賣淫,都係建基於願買願賣呢個交易上,而吳被曝光嘅行為,大前提係是否事前已取得對方同意?
唔衰鹹濕就唔會俾人捉到痛腳,更何況中間有咁多不光明磊落嘅操作(經理人涉嫌扯皮條。。。)
花旗太太生活在花旗國,留意時差,你問我未必即時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