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leelily 發表於 22-8-12 11:45 
總之忌迷信
無乜必要去接近陰邪人士兼奉上金錢
意志薄弱最易被騙財色
記得這單案件 ,
屯門翠林花園單親母涉燒炭殺害兩子女案昨在高院續審,兩名死者的生父、「佛堂大師」李錦士及其同居女友梁穎蘭續被傳召作供,辯方律師盤問二人時指,李當年藉詞替被告驅除陰氣,誘使被告在佛堂與他發生性行為,李得知被告懷孕,便教被告向家人訛稱到澳洲讀書,被告從家人手中得到三萬美元,亦遭李拿走,然後安置到屯門單位居住;辯方指李與梁過着駕名車、有傭人的富裕生活,被告卻只屈居小單位,並要為兩人洗車。兩證人均否認。
首五年不准離開屯門區被告後來發現懷孕,李不但說懷孕很正常,還稱可消除陰氣,又教被告向家人聲稱往澳洲讀書,然後把被告安置到翠林花園居住,首五年不許被告離開屯門區。李每星期只探被告一次,每次只為性事,且從沒在被告家過夜,李初時甚至不肯給被告手機號碼。被告的次子李兆亨出生後因患癲癇和哮喘,亦不獲李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