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講多幾次都冇用,明理的提提便理解到,吾明嘅,講百遍都係聽吾入耳。首先,不論真假,成日攞住一個半個odd case 當大數據,有意義嗎? 香港咁多條法例有邊條無攞過來告人? 違規違法,咁就留待執法者處理囉,吾係要法規來何用。 吾係好明,垃圾徵費真係鑿中自身的利益所以有得嘈,難道之前那些食肆是開善堂吾收費的。 如果現有顧客可以維持到佢地營運,何需多此一舉去得罪現有顧客。自由市場自然幫佢地調節到啦,嘈什麼呢? 一日店便是有辨睇啦, 好明顯做之無做過 research 啦,見新屋苑,咁多人 walk dog 一定好生意,吾知自己主要客源吾係呢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