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y from Ming Pao 嬰屍案疑涉刑事非疏忽 殮房員工有私怨 周一嶽致歉促嚴辦 | 2009年1月8日 |
警將往將軍澳堆填區搜索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 消息人士指出,東區醫院殮房連主管共有4名員工,其中一名員工與主管和兩名同事早有私人恩怨,事件不排除與此有關。事發後,殮房主管遭醫院訓示,負責「出屍」的員工則被停職,他事後因「受驚過度」,仍未能向警方提供資料。消息指出,醫管局將嚴懲犯事人,但要待事件查明後才行動。警方消息指出,調查後不排除嬰屍是在殮房內失竊,「人為」因素導致嬰屍「消失」將是其中一個重要調查方向。 警方消息亦稱,東區重案組探員集中追查是否有人已將嬰屍當垃圾棄掉,由於東區醫院的垃圾會運至將軍澳堆填區,警方昨曾派員到堆填區查問近日東區醫院垃圾棄置的位置,並評估是否可以掘屍。 據悉,警方初步調查後,發現從醫院殮房領屍到殯儀館至少要經過3個步驟﹕ ■首先由殮房職員將屍體取出,交給殯儀館仵工點收,一般收屍的仵工會2至3人一組,就算殮房職員大意「取大送細」,仵工不可能同時沒發現; ■其次,由於與嬰屍放在同一屍格的外籍成人屍體重約300磅,殯儀館仵工領屍後要剪開屍袋才能將之移離,「走漏眼」的機率不高; ■最後仵工領屍到殯儀館後,殯儀館職員會再點收才送入屍櫃,理應會發現出錯。 綜合整個過程,嬰屍伴隨成人屍體送到殯儀館而未被發現的機率甚低。 副行政總監:屍袋充足 遺體不會當垃圾 東區醫院副行政總監劉楚釗昨強調醫院屍袋充足,屍袋是銀色,沒有用過黑膠袋裝嬰兒屍,「絕對不會將嬰兒遺體當作垃圾」。他又說嬰屍不可能被誤作斷肢以黃色袋包裝及處理。據悉,醫院近期沒有將斷肢送往焚燒,嬰屍若與斷肢混雜,理應仍在殮房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