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跳至

首頁
12345...10

尾頁
   0


別墅

積分: 554


41#
發表於 04-12-6 17:12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1) 耶穌因憐憫瘸子朋友的信德而治愈瘸子的奇蹟,(路5:17-26) 為我們肯定了宗徒信經中「諸聖相通功」的道理。耶穌在世時就曾為門徒和信徒向天主祈禱(若17:6-26),給我們立下了彼此代禱的榜樣。

2)
A)告解vs自行悔罪

首先,天主教徒若犯小罪,自行懺悔(發上等痛悔)便成,無需告解,但若犯大罪,則需領告解聖事(或稱「修和聖事」)。

正如若一1:9所說:「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一個人如果真心認罪痛悔自己的罪(不論大罪小罪),即使他沒有機會告解(例如一生都找不到神父),天主都會寬恕和赦免他,但請留意,是「沒機會告解」,並非「有機會去告解而不去」,如果他可以去告解,他應該去,因為這是天主的意思,若20:21-23清楚記載主耶穌在復活之後,顯現給宗徒時建立告解聖事,將赦罪(及不赦)的權柄交給他們,叫他們赦免人們的罪,那時,主耶穌「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所以我們要遵行主耶穌的意思去告解,好領受赦罪的大恩。

若一1:9和若20:21-23兩者沒有衝突,你去告解時要認罪痛悔,你認罪痛悔的話就會遵行主耶穌的意思去告解,領受上主的赦罪和寬恕。其實,告解本身都包含「真心認罪痛悔」,懺悔者真心認罪痛悔自己的罪,乃告解聖事的必備要素,如果那個人根本沒認罪痛悔,那麼,即使「辦了告解」,也沒有真正「告解」。

基督徒犯罪,不僅得罪了天主,也損害了教會(例如令教會蒙羞),天主教徒到神父那裏告解,正是與主與教會和好,「而教會卻以仁愛、榜樣和祈禱,幫助他們悔改。」(《懺悔聖事禮典》導言(1973)(按1983年法典修正)第5號)

B)神父的赦罪權柄

單從上述若20:21-23已可見到主耶穌將赦罪權交給了宗徒(簡單來說,即今日的主教,他們是教會的領袖),根據聖經的記載,宗徒可以選拔他們的助手--長老(宗14:23,鐸1:5,簡單來說,即今日的神父)和執事(宗6:1-7),而天主透過宗徒給長老和執事覆手,賦予他們各種神恩和權柄(參閱宗6:6,10;宗8:5,38;宗20:28,弟前4:14,弟後1:6-14,鐸1:6-7,伯前5:1-4,雅5:14-16等),好能分擔牧養天主的子民。神父是主教的助手,分享了主教的司祭職權,因而領受了從主耶穌那裏而來的赦罪權。

主教和神父都只是人,如果主耶穌沒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他們,他們憑著自己的確沒資格赦罪,但是主耶穌已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他們,所以他們有權柄以天主之名赦罪。

(同根生)







伯爵府

積分: 16237


42#
發表於 04-12-29 22:22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轉載----標題:崇拜瑪利亞 - 迷信之罪
副標題:前度天主教徒證實為何拜瑪利亞是災難性的!



我看到我的天主教徒在上面作出的陳述,強烈的記憶充滿我的思想。我被洗腦的,在很年輕時,我相信藉由瑪利亞接觸耶穌。我能夠記得在她的圖象面前下跪和祈禱,唱讚揚瑪利亞是「天后」的歌,和看如「歌伯納黛特」和「花地瑪婦女」的電影。



拜瑪利亞的行為直至我長大成人之時。我能夠記得我的頭生兒子有很高溫的發燒,我很擔心他將會死,故此我拉著瑪利亞的手和膝。我承認她是耶穌的母親,而且完全明白母親是甚麼,我哭著說,「請瑪利亞,求上帝使我的嬰兒生存」。我的兒子生存,引致我真心地拜瑪利亞。



如果一名基督徒質問一名天主教徒是在拜瑪利亞,答覆總是一樣的:「我們不是拜她!我們因她是神的母親,所以尊敬她。」但這是這真實的嗎?我奉行天主教信仰為時30年之久,我能夠以我的經驗告訴你,羅馬教士教導我們向她祈禱。



聖經告訴我:

萬有都是「靠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歌羅西書1:16),「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馬書11:36)。
使徒行傳4:12清楚地說明:「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我加了強調效果)
為何要拜瑪利亞?耶穌是說可以到我這裏來(約翰福音7:37),怎會「到瑪利亞那裏」呀?在同一本書,「我的天主教信仰」的第204頁,我們讀到:「人們在何時犯下迷信的罪?犯下迷信之罪的人是把上帝獨有的能力賦予一個生物。

天主教信仰在她自己的著作承認,把上帝獨有的能力賦予一個生物是罪行。現在我們知道上帝擁有以下的屬性:

全能(無上能力)
無處不在(各處都在)
無所不知,
「那聖者說:你們將誰比我,叫他與我相等呢?」(以賽亞書40:25)
我們知道天使不是像上帝一樣無處不在。注意但以理祈禱後,被上帝差遣的天使是耽擱一段時間的:「但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忽然有大君中的一位米迦勒來幫助我,我就停留在波斯諸王那裏。現在我來,要使你明白本國之民日後必遭遇的事,因為這異象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但以理書10:13-14)。

上帝問撒但說:「你從那裏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這節經文驗證連撒但也不是無處不在的。詩篇139說上帝是無處不在的。「我往那裏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裏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裏;我若在陰間(英皇欽定本譯作地獄)下榻,你也在那裏。」(第7-8節)

以利亞知道只有上帝是無處不在的,嘲笑那些求告巴力的人。他說:



「...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邊,或行路,或睡覺,你們當叫醒他。」



他們有何反應?巴力的先知們更大聲求告,按著他們的規矩,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也沒有理會的。」(列王記上18:20-40)



只有上帝是無處不在的。只有上帝是居住在每個人的心裏,因為只有祂無處不在。因此,當我們求告上帝之時,我們知道祂傾聽我們。祂甚至在我們的心,站在門外叩門。(啟示錄3:20)只有上帝能夠解讀人的心思和知道他們的目的(啟示錄2:23,耶利米書17:10)。



瑪利亞又如何呀?她不是無處不在的嗎?不管怎麼說,有每秒百萬個祈禱是獻給她的。在墨西哥、俄羅斯、歐洲、美洲和全世界的人,用玫瑰經祈禱,求瑪利亞在他們死亡的時候要在那裏,求她引領他們,幫助他們、教導他們、保障他們的永恆救贖(天主教徒甚至相信耶穌不會給予他們永恆救贖的保障)和懇求她住在他們的心裏,因她能夠實現所有這些請求!雖然天主教徒可能否認瑪利亞是一個神,但是把所有事向她訴求,她必定是與他們有關係的神。她有的能力,甚至希臘、羅馬和埃及的異教神沒有。人們卻稱他們為神。



記住它,我把我作為天主教徒的一些回憶分享給你,讓我們的基督徒讀者決定羅馬教會是否犯下「迷信罪」(他們解釋 - 把上帝獨有的能力賦予一個生物)。



以下的歌,「天天,天天歌頌瑪利亞」,我在第二等級時學習這首歌。它是其中一個我的最愛,作為一個孩子,我全心全意唱這首歌。



"Daily, daily sing to Mary Sing, my soul, her praises due;

All her feasts, her actions worship, With the heart's devotion true.

She is mighty to deliver; Call her, trust her lovingly;

When the tempest rages round thee, She will calm the troubled sea.

Gifts of heaven she has given, Noble Lady, to our race;

She the Queen who decks her subject, With the light of God's own grace." (Baltimore Catechism No.1, 63)



如果羅馬天主教徒不拜瑪利亞,為何第二行說拜她呢?想起啟示錄19:10,它說,「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神的天使]。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

天主教會相信瑪利亞接受上帝所拒絕的敬拜天使嗎?瑪利亞是熟悉詩篇89:9的希伯來女人,如下所示,「你[神]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他平靜了。」但是,她告訴天主教徒,她能夠平息風浪。

耶穌平息風浪,門徙說,「他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瑪利亞不是平息風浪的上帝,耶穌才是。在上面的這首歌的第五行,說,「她賜予天上的恩賜」,天主教徒認為瑪利亞是所有恩典的中保!這真的是偶像崇拜之靈,藉由「一靈」我們可來到父神那裏,不兩個靈!(以弗所書2:18, 4:4,哥林多前書12:13)



你可能會在這篇論文中記起,天主教會教導所有恩典流經瑪利亞;因此,她在所有聖禮中出現。意思是,如果某基督徒出席彌撒或與天主教徒祈禱,他必須加入這個偶像崇拜之靈。只有上帝能夠賜恩典給人們,然而,她宣稱能夠賜恩典給人們。現在我們知道瑪利亞擔當聖靈!多大的褻瀆啊!



我們需要甚麼證據證明羅馬教會把屬於上帝的獨一特性給予瑪利亞?甚至大主教保羅Hallinan,在1964年說向瑪利亞奉獻和禱告是很誇大的,因他們是「褻瀆神的兒子,損壞母親的印象以及是悲慘的背道」。



有一個被稱為「聖母軍」的天主教組織。它有教宗若望XXIII和教宗Pius XI發出的「使徒祝福」,「我們發出這個很特別的祝福給美麗和神聖的工作 - 聖母軍。」在他們的書 - 「聖母軍」的第225頁,我們讀到:



「把你腳放進她的腳鐐,把你頸套進她的鏈。彎下你的肩膀和靠向她;與她聯合不是悲慘的。用你所有的思念來到她;用你所有的力量信靠她...那麼她的腳鐐是保護你的強大防禦、堅固的基地、她的鏈是光榮的袍。在她裏面是美麗的人生:與她聯合的是健康的連結。德訓篇vi, 25-31,教會說到我們的女士。聖母軍適合把它用於軍團系統,尤其是會議。」

但是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8-30)

雖然天主教徒讀聖母軍的引語時,不會覺得討厭,但是基督徒的思想充滿聖經的教導,斥責其他人擁有神的能力。基督徒相信他應該到神那裏,因為上帝祂自己說:



「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申命記4:7)



但是天主教徒沒有信心來到上帝那裏,因此他依賴瑪利亞成為他的中保。我記得修女告訴我們瑪利亞能夠給予上帝所拒絕給我們的東西。在《Catherine Laboure和我們的女士的現代顯靈》這一本書中,第237頁,瑪利亞在LaSalette顯靈據報說了:「『啊!你是否知道我需要甚麼抑制他的復仇之手嗎?』它是貴重的;她有時必須懇求,但是最後她總是得勝。」



再者,天主教會是否期望我們相信瑪利亞多於信靠上帝?如果上帝在祂的神聖智慧和完美上拒絕我一些東西,瑪利亞能夠拒絕祂的決定和實現我的祈禱嗎?這是確切的,聖Alphonso Liguori在《瑪利亞的光榮》,第149-150頁。瑪利亞「比上帝或基督更快速地答覆」。這褻瀆的陳述表示天主教徒認為上帝和耶穌基督是不完美的!他們能夠做錯事,需要瑪利亞矯正他們!

約伯記4:17-20說:「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主不信靠他的臣僕,並且指他的使者為愚昧;何況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塵土裏、被蠹蟲所毀壞的人呢?早晚之間,就被毀滅,永歸無有,無人理會。」

我勉強接觸上帝的屬性的表面是天主教不害羞地給予瑪利亞的。以下的名字應該只屬於上帝或祂的國度,到目前為止他們用以下的名字稱呼她:

約櫃
智慧的位子
晨星
燃燒中的樹叢
雅各的梯子
女施主
倡導者
助手
指南
教會的根基
盼望的標誌
生命的修復者
引領以色列人的威嚴雲
我們當中很多基督徒讀者無疑震驚這件未經授權篡奪我們主的稱呼的事。我們建議你在下一次經過天主教書店時,停一停和讀一些瑪利亞的書。我們肯定你能夠找到天主教教士不敬地濫用名稱和屬性賦予瑪利亞的更好例子。



聖經用婚姻比喻我們和耶穌的關係(以弗所書5:23-32),告訴我們是「一夫」的配偶(哥林多後書11:2)。我是理解的,有一個幾乎做了25年的丈夫。我們的關係基於親密性,故此我們有信心分享彼此的說話。我不會到我的丈夫的母親求問她為我說話。我是親密的與他說話。



在《Legio Mariae》第158頁,我讀到:「瑪利亞不是預先知道的嗎?」這是相當欺詐的陳述,根據路加福音2:48而作,瑪利亞在那兒三天「悲痛地」尋找耶穌。如果她有預知能力,為何她會悲傷呢?她不是知道,因為是逾越節,所以耶穌只失蹤3天來預表祂自己的死亡嗎?為甚麼她不知道會在聖殿裏找到耶穌嗎?」(路加福音2:41-50)



by Rebecca A. Sexton

For Christ


大宅

積分: 2693


43#
發表於 04-12-30 09:32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最近我也在找有關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分別的有關資料,
恰巧今天發現這topic, 那麼我也儘管post在這裡給大家參考

Just fyi:-

From "http://www.pcchong.net/FAQ2.htm"

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
(作者:陳終道牧師)

許多人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沒有甚麼分別,甚至基督教範圍內的基督徒也有同樣的看法,以為兩者之間非常接近,也有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新教,這種思想和看法是錯誤的。他們只注意到馬丁路得的改教運動產生了基督教,完全忘記自從耶穌降世一直到使徒時代,基督教便己經存在。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事實上,在第四世紀羅馬王君士坦丁統治之前,在基督教裏絕對沒有教皇這一種位分。並且在第七世紀的初葉各教會才同意教皇作為教會中看得見的元首。所以我們縱使按最保守的講法,在第四世紀初葉以前根本就沒有天主教,因為天主教最大的特點是有教皇,基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時代便開始存在的了。

  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信仰上是絕對不相同的。宗教是講究信仰的,不講信仰的不是宗教。基督教的信仰和天主教的信仰有甚麼差別?本文限於篇幅僅列舉十點以為參考:

一.教皇

  天主教以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為根據,認為彼得為教會第一任教皇,這是十分牽強而且不成理由的。他們的根據是以耶穌曾對彼得說過這樣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抑或是指彼得的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我們暫且不談原文的爭論。但不論“這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或是指彼得所承認的信仰,和教會中有教皇的位分都是毫不相干的。相反的,耶穌明明教訓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一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5-28)所以天主教有教皇的設立是與聖經的明文直接衝突的。

  天主教傳說彼得在主後四十二年到六十七年這二十五年中在羅馬作教皇,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或歷史根據的,而且在這些年間彼得是否到過羅馬也沒有聖經的記載。保羅在主後五十六年左右寫信給羅馬教會,曾經向二十七位信徒問安,卻沒有提彼得的名向他問安,倘若當時彼得是在羅馬,保羅是沒有理由不問彼得的安;因為彼得在他的書信中稱保羅為“親愛的弟兄保羅”,保羅又曾在羅馬寫過六封書信給其他各地教會,六封書信沒有一封提過彼得的名字。天主教竟認定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又擅自定了條例以為教皇必須有人承繼。他們認為教會必須有看得見的元首,既然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就當有繼承的人維持他的職位;可是他們不能在歷史上找出第二任教皇的記載。既然世上沒有第一位的教皇,當然沒有繼任的教皇了!所以羅馬教記戴他們歷代的教皇歷史時,從彼得以後到羅馬教成立之間,好些“教皇”都沒有史實可記,況且使徒中最後離開世界的是使徒約翰,倘若教皇是應當有人繼承的話,使徒約翰理當是最合適的人選了。可是年老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沒有半點吐露他是教皇,只稱自己為長老,反而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中,極力高舉耶穌基督為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二.拜馬利亞
  天主教敬拜主耶穌也敬拜馬利亞,甚至高舉馬利亞過於神和主耶穌。他們認為馬利亞是永遠童貞的女子,在生了主耶穌後沒有和約瑟過夫婦生活,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耶穌既是聖子,馬利亞便是當然的聖母。人要向耶穌求甚麼,應先向馬利亞求,通過她的代求,必能蒙應允,如此便把馬利亞視為人與耶穌之間的中保。把馬利亞的地位抬高,實際上便是貶低耶穌中保的地位,這種講法違背聖經的真理。

  1.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第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第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夫妻生活。

  2. 馬可福音第六章三節記載耶穌還有許多兄弟姊妹,耶穌本鄉的人議論祂的時候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麼?可見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之外,又生雅各、約西、猶大、西門和耶穌的妹妹們,倘若約瑟沒有和她親近,她怎樣會再生這些孩子呢?難道約瑟娶了這個妻子以後,卻另外再娶?既有妻子卻又另娶,豈不是犯姦淫?另娶之後,如何處置髮妻?無法自圓其說。

  3. 按聖經的記載馬利亞和主耶穌除了在肉身的關係是母子以外,她便和其他的信徒一樣只是一個人而已,如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十四節記載馬利亞和其他一百一十九名信徒一樣的向主禱告,馬利亞和普通信徒只有一樣不同,就是她把身體獻上被主使用,讓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五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注意:“只有一位”,不能在基督以外另有一位中保,這一點明明違背聖經。倘若馬利亞或是其他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聖經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證明基督之外另有中保。

三.敬奉偶像
  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照毛勞主教所寫的“我的公教信仰”中曾論到每一位天主教徒最少要供奉聖母像和耶穌受苦像。除了向上述兩像敬禮外,還主張信徒要向一些聖徒的像敬禮。他們稱對神行的禮是“崇敬之禮”,對聖徒像則是“敬禮之禮”,不是要拜聖人,乃是表示尊敬而已;因為聖人是天主的朋友,我們理當向他們敬禮。這便和聖經的明訓有衝突。十誡的第二誡是這樣:“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又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中說“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天主教對偶像行敬禮,明明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聖經叫我們不可事奉偶像,不可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基督榮耀的形像不是人心所設想的偶像所能代替的。
  天主教解釋說他們不認為那些像為偶像,所行的敬禮不過對聖人表示尊敬之意而已,這是取巧的說法,實際上和敬拜偶像是沒有分別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不對的,何況敬拜馬利亞及其他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教堂內外的聖徒像前唸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否認對像敬禮是“最高的敬禮”是巧辯而已。

四.聖經與遺傳
  毛勞主教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一冊論到公教和聖經那一章中有兩小段的話說“只有聖而公教會從天主獲得解釋聖經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作與聖而公教會的傳解相反的解釋。”另一段又說:“聖經中並沒有完全包括了為救靈魂而必須的全部真理。”舉例來說,天主教徒必須守主日才能得救,但是在全部聖經中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找不到一句確定必須善守主日的誡命。
  這兩小段話可說是天主教對聖經的主要看法,一方面他們認為聖經沒有包括整個救恩真理,換句話來說在聖經以外教會仍可以從神另得啟示,指示人如何得救。他們不但不根據聖經並無記載人必須守主日才可以得救,以說明守主日不是得救的條件,反而憑天主教會定規了要守主日才能得救,而斷定了“聖經不是包括救靈魂的必須全部真理”!真是本末倒置,是非顛倒。由此可見天主教把教會的權力放在聖經之上,以為聖經的真理還不夠完全,從而擅自定規各種誡命。
  請看聖經如何指出他們的錯誤來: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八至第十九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從啟示錄的末了給我們看見神的啟示已經完全,人不能再在聖經以外加增甚麼啟示,教會無權力設立聖經以外的真理,只可以照聖經真理來定規她的原則,指導信徒在信仰上和生活上實行真理。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三:15-17)
  注意:提摩太是從小明白聖經,不是作傳道才明白聖經的,乃是在他還是一個猶太教徒,沒有遇見保羅以前,已經明白聖經。可見早在使徒時代人人可以閱讀那些遠較新約難明的舊約聖經,任何基督徒可以藉著聖靈的教導領悟聖經的話,絕不是只有神父或聖品人才可以明白聖經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換句話來說,只有神默示的才是聖經,只有聖經才是神的啟示,人不能在聖經以外說他得了神的啟示。主耶穌在約翰福第五章第三十九節說:“你們查考聖經(小字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可見基督徒是應該查考聖經的。
  在舊約,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要殷勤把神的律法教導他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帶在額上為經文,可見普遍的人當讀聖經而明白聖經。
 使徒保羅稱讚庇哩亞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好,“因他們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徒一七:11)可見照聖經的記載,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讀聖經。
 為甚麼天主教說聖經並不包括整個救恩真理﹖因為他們有許多規條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受異教影響加上去的,而且教會的權威實際上高過聖經。

五.大小罪與煉獄

  天主教把罪分成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該死罪,使靈魂死的罪,小罪就是不致於死的罪。“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章說:“大罪也稱為死罪,因它奪去成聖的恩寵,……褻瀆聖神,殺人,縱火,搶劫,姦淫等都是大罪。小罪即可赦免之罪,意即易得赦免的罪。如不忍耐,小過錯,不關重要的謊言等。”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七章又說:“在不大重要的事上犯了罪,便是小罪,或者有時雖在重大的事件上犯罪的人並未想到事情的重大,或未完全同意所犯的罪仍是小罪,如某人偷了一隻鑽石戒指,原意以為只是假造膺品,那他所犯的罪便是小罪。”他們認為大罪必須藉著聖洗,告解、聖事才得赦免,小罪使人失去神的恩典。人若犯了小罪,還未做補贖的工夫便死亡,他的靈魂會下到煉獄,要遲一些時才能進天堂。這些教訓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聖經對罪雖有輕重之說,對赦罪之道卻沒有大小之別。天主教以無關重要的謊言是屬於小罪,但聖經怎樣論到謊言的罪呢﹖聖經說:“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一:8)請注意這裏說“一切說謊話的”沒有說是緊要的或是不緊要的謊言,顯然聖經認為一切說謊話的都該滅亡的。謊言的罪不是小罪,和其他使人滅亡的罪同樣是大罪,主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一六:10)。聖經論到人因罪而滅亡的時候,沒有分大小罪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虧缺了神的榮耀”包括一切罪。

  至於人死先到煉獄,為仍在煉獄之親友多做功德,可使他們早升天堂,與佛教的念經、做法事來超度死人極為接近,與福音真理背道而馳。

六.神父赦罪

  天主教對信徒犯了罪認為當向神父告解,藉著神父的宣告才得赦罪。他們主要的根據是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耶穌對十二門徒所說的話。但十二門徒之中沒有一個是神父。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的應許是為著向外傳福音用的,卻不是說門徒自己有赦罪權,或說信徒當得著他們的赦免才算得赦罪,使徒行傳第八章使徒彼得遇到行邪術的西門,他企圖向彼得買按手在人身上而賜下聖靈的恩賜,彼得對他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關無分,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請注意下面一節)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請注意西門是在主的道上無關無分的人,卻希望彼得求主使他不致於受刑罰咒詛。彼得告訴他,你當懊悔這罪祈求主。彼得要他自己祈求主,不是求彼得的赦免。此外,在使徒行傳第五章,彼得曾使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在眾人面前死亡,保羅在第十三章使以呂馬瞎眼,他們運用的都是屬靈方面的權柄,不是因為他們有一個特殊的地位,人家便都得來向他們認罪,乃是他們自己有那種靈性的程度,便按他們的信心運用屬靈的權柄。他們照神的旨意咒詛甚麼人,甚麼人便受咒詛,但現今的神父並沒有彼得保羅的屬靈權柄。彼得保羅運用這些權柄的時候,也不是要人向他認罪,乃是行出懲罰性的神蹟來。聖經也沒有給我們看見信徒要向古聖徒認罪的例證。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要信徒向義者耶穌基督認罪。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九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撒該悔改的時候,是向主耶穌認罪還是向使徒認罪﹖在主十字架旁的強盜並沒有向神父告解,更沒有從神父得著赦免的憑據,耶穌卻應許他當天便可以和祂在樂園裏了。

七.聖體和彌撒

  天主教根據耶穌和門徒最後晚餐所設立的聖餐禮儀所說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因此他們認為聖餐的餅和葡萄汁經過祝福之後,便變成真的耶穌的身體和耶穌的血,而且還有耶穌的人性和神性隱藏在餅和杯裏,這就是天主教變質不變形的講法。並進而推論說,既然杯和餅經過祝福而成為主耶穌的聖體,餅和杯的任何一部也包括了耶穌基督的靈魂和神性人性的全部。在“我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還有以下的話:“念了聖體經,祭台再沒有餅和酒的存在,因為餅酒變成了耶穌的聖體聖血,但是餅酒的形像卻還存在,所謂形像便是餅酒的顏色滋味軟硬、大小、輕重等,祝福過了的聖體,就表面與原有的麵餅完全一樣,口味感覺也和原餅完全一樣,但是它己經不是麵餅,因為它整個的本質已經變作耶穌的聖體。”又說:

  “另外任何一部分麵形和任何一滴酒液內都有整個的耶穌存在,麵形可以剖分,耶穌的聖體卻不可以剖分。原是完整地存在每一個最小的部分中。”另一段又說:

  “耶穌既然確實在聖體中,我人該怎樣恭敬聖體﹖”

  “我人恭敬聖體當如對天主本身一樣的恭敬朝拜。”

  “祭台上的聖龕中幾時供有聖體,前面使用繡簾掩任,並燃著一盞常明燈,我人在進堂和出堂的時候,常該向聖體曲膝請安,用表朝拜。”又說:

  “為要表現我人愛慕耶穌和感恩的摯情,每天可以進堂拜聖體、望彌撒、領聖體。”

  所以有些虔誠天主教徒的家中設有耶穌的像,也有“常明燈”;因為有耶穌的聖體在其中,要經常朝拜。由於天主教相信祝福過的酒和餅就是耶穌聖體本身──真正的耶穌,所以他們經常舉行彌撒,把隱藏在酒和餅的耶穌當作祭物再次的獻祭給神來為人贖罪,他們每一次這樣舉行彌撒,就是多一次把主耶穌重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天主教舉行的彌撒和基督教守聖餐有不同的意義。天主教的彌撒是要將耶穌再獻給神為人贖罪,使人得赦罪;基督教的聖餐是要記念主在十字架為我們受苦所付救贖之功,是記念的性質,而天主教乃是朝拜之意。

  當逾越節的那一天晚上,主耶穌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你們拿來吃。又說,這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當主耶穌把餅和酒遞給門徒的時候,是否這餅和酒正式變成主耶穌的身體﹖其實耶穌那時還站在他們面前,餅和酒都沒有變作另一個主耶穌的身體和血,天主教就是這樣咬文嚼字地按字面強解了聖經真理。

  主耶穌曾說我是葡萄樹,祂沒有真的變成葡萄樹。主耶穌說我是門,也沒有真的變成門。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很明顯說明耶穌所祝福的餅和酒是表明主的死。請看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二十六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並沒有說這餅就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乃是要表明主的死。天主教把充滿記念基督的愛和代死意義的儀式,作為信徒敬拜的對象。使人在敬拜獨一神以外又敬拜一切代表獨一神的東西,就是神所厭惡的偶像及其同類品。

  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注意:這裏明明說耶穌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乃是一次獻上。

  又第十章十至十二節──“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裏一再的強調主耶穌只一次獻上身體,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現今我們每逢多得一次赦免,並不是說耶穌又多一次為我們釘在十架上。乃是根據耶穌那一次為我們在十字架獻上自己為祭,贖了我們的罪,那一次的功勞存在到永遠,我們是繼續的支取祂那一次的功榮而得赦免,卻不是把耶穌不斷的一再拿來獻祭,好像天主教所說餅和酒經過祝福,及唸聖體經以後便成為有神性人性全備的耶穌聖體,然後把聖體獻祭給神再一次為我們贖罪。這正是希伯來書所說的,是將耶穌重釘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祂。

八.功德赦罪

  天主教和基督教在教義上和信仰上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是因信稱義,憑恩典得救;天主教是憑功德赦罪得救。天主教的一切儀式和重要禮儀都一樣有功勞,使信徒可以減輕罪孽而得若干赦免,對他們的得救更有助益而已。在“我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和終傅,就是臨終聖事第十五面中有一段關於終傅的講解如下:

  下面的一段經文是附有臨終大赦的,經文是:“吁,我天主我今準備甘心領受爾手賜我之任何情形之死亡,及一切煩惱、愁苦及病痛、如爾聖意。”又說:

  “人在沒有病的時候,告解領聖體後,發愛天主的心情,誦念上面的經文,可得一個全大赦,並有臨終大赦的效力。我們該知道,妥善得到一個全大赦,可使死後直升天堂,為此我人該怎樣熱切輔助病人,為得到這樣的神恩呢﹖又說:

  “假如我人把這些浪費的金錢用到彌撒和行哀矜等善功去,那對死者的靈魂會有更大的益處。”

  這些都是將功贖罪的方法,是世人自己設想的方法,並不是聖經中憑恩典得救的原則。

  又如洗禮,他們稱為聖洗,基督教的洗禮是見證現在的我不再是我,已經歸入耶穌基督的死,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天主教的洗禮卻是除罪功效的儀式。“我的公教仰”中關於洗禮如此說:

  “聖洗是吾主耶穌親立的聖事,為消滅求進聖教人的原罪本罪,並一切罪罰,使成天主和聖教會的義子,也就得到領別件聖事的名分。”

  論到聖洗的效能又說:“聖洗是唯一的赦免原罪的聖事,它赦免我人的罪和本罪,並赦免罪惡所當受的暫罰。”

  又如天主教相信唸經有赦罪的功效,天主經就是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禱文,聖母經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所稱頌主的話。他們以為唸聖母經,由聖母轉達他們的禱告而得神的恩典和赦免。他們唸經的時候手拿一串唸珠,一面唸一面算,唸珠中有大珠,也有小珠。數小珠的時候便唸聖母經,數大珠的時候便唸天主經,每逢唸了五十篇聖母經,五遍天主經,便算為一份玫瑰經,他們以為玫瑰經附有許多大赦,如果教徒拿著附大赦的唸珠來唸玫瑰經,每逢唸一次天主經或聖母經,或是聖三光榮頌,便可以得著三百日大赦。凡是這一類的事天主教都視為十分隆重的儀式,完全是用功德叫人得赦罪的原理。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得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出於神的恩典。以弗所書第二章八至九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天主教這一切的儀式是和聖經的明文完全衝突的,雖然天主教也講信心和恩典,但他們卻把信心也看作是行為的一種。聖經卻告訴我們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天主教的恩典是用工價得來的,但是聖經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

九.聖體遊行

  天主教有每年例定的若干日子為“聖體遊行”典禮:(1) 在“遊行隊的前面常用苦像引導。兩旁一對蠟燭,有時也張打旗幟等。(2) 除了聖體遊行外,通常要捧聖像等。”

  “聖體”遊行,特指抬耶穌像遊行。“在遊行中,司鐸恭捧著聖體,供在特備的露天的祭台上,供人朝拜。”(我的公教信仰第六冊頁“苦像”即耶穌受苦像)

  事實上天主教除了抬耶穌的“聖體”遊行之外,還另有不同的節日“恭捧”其他古聖徒的像遊行。而遊行的目的是在公眾前表現他們所信的,並聯合眾人的祈禱懇求天父的仁慈。這類事跟拜菩薩的人在菩薩節日抬偶像遊行,以宣揚他們所信的偶像之靈驗,並求菩薩保佑賜福的用意相同。

十.聖徒神化

  中國人民間迷信所拜的神明,不分儒、釋、道,多半都是本國歷史上的聖人,英雄……被人升格為神,而成為眾民敬拜的對象,由於這些由人升格為神的神明愈來愈多,所以通常拜偶像的人僅特選一二或三數個神明作為特別虔誠膜拜的對象。天主教則把聖經或教會歷史中的人物神化,並教導信徒懇求聖徒代禱。“我的公教信仰”第三冊“敬禮聖母和聖人”一章中說:
  “……當我們領洗的時候,要取一位聖人的名字作聖名;年中每日都要紀念一位或數位聖人。聖堂中懸掛著聖人們的聖像。此外在彌撒中、禱文和公共祈禱中,常在呼求著聖人們的代禱。

  在一切聖像中,我們首先敬重苦像,那是我人得救的象徵…… ”
  “公教人臨終時,手中要捧苦像。這苦像要陪他到墳墓中去。每一個公教家庭,都應該有一尊苦像,供奉在適宜的地方。”
  總括來說,天主教的教義和基督教的教義不單不相同,更是相背。天主教的原理和中國人拜菩薩的原理相似。雖然天主教用了聖經的人物和名詞,卻是民間迷信的原理,所以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完全兩樣的宗教。

  有人建議天主教和基督教合一,這不是從信仰的立場提出的要求,乃是按屬世利益方面或對世界政治影響力方面而提出的主張。從信仰立場來說,基督教和天主教是應當分開的,絕不應當合一。


大宅

積分: 2693


44#
發表於 04-12-30 09:46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教會史的有關網站:-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F%BA%E7%9D%A3%E6%95%99

改教運動的全面性影響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history/big5/lesson14.htm

經典編纂與宗教閱讀~學術與宗教之間 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28/28-38.htm

宗教改革 http://www.wahkay.org/chistory.htm

天主教簡介http://www.cathvoice.org.tw/int/abcath.htm


:wink:


大宅

積分: 2693


45#
發表於 04-12-30 10:31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在網上找到這篇文章的節錄,
作者是2位(非天主教\基督教 信徒)研究同學.
純粹從學術上的分析:-
從聖經的翻譯問題來看天主教與基督教之差異
(有點可惜因post出來d format走位, 可能難看些, sorry, 但也具參考性.)
------------------------------------------------

La Bible / 20040520
聖經讀書會

第三小組:從聖經的翻譯問題來看天主教與基督教之差異
廖健苡、袁梅芬

前言
《聖經》是西方文化的思想源頭之一。文學、藝術、哲學思考等皆受到這本「神的話語」影響。要想瞭解西方的文化思想,就必須要閱讀聖經,探討其中思想典故,才可以對西方文化有更深的認識。
上學期,《聖經》小組讀書會開始對《聖經》進行研讀,依據同學的興趣,分作「翻譯」、「繪畫」及「法語用語」三個方向研究。半學期的工作,使我們對《聖經》有了初步的認識。不過,我們所探討的不過是一小部分,《聖經》就像一本說不完的書,有太多的方向還可繼續被解讀、分析。我們上學期所做的,也不過是這三領域中的起步,所以,這學期,仍決定繼續對這一本書作更多的探討。
之前對《聖經》翻譯的探討,使用三個不同版本的聖經,作了一個簡單的比較。天主教跟基督教的聖經出現許多不同的地方,這或許因為他們教義有不同,所以在聖經譯文上,也會出現不同的翻譯,翻譯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對教義的解釋。
於是,我們往上追溯到宗教改革時代-16世紀,因為這是《聖經》翻譯版本大量出現的時代。自從路德將《聖經》翻譯成德文後,陸續出現歐洲各國民族語言的《聖經》翻譯本,新教也同時與羅馬天主教正式分裂。至此,我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主題,即是舊教與新教對同樣「神的話語」的不同解釋。以下我們便來探討這個有趣的議題。

1. 宗教改革
天主教的弊病 / 新教的誕生
路德在羅馬親眼見到當時教會的神職人員販賣贖罪券讓人買救贖這件事,使他深深感到當時教會的腐敗,於是激發他改革的決心。他強調人是「因信稱義」,救贖是不可販賣的,只有靠著上帝的恩寵,才可以得到救贖。不像天主教會,強調「煉獄」的觀念。天主教認為人死後,義人上天堂,而罪人有大罪、小罪,之分。犯大罪者,死後會直接下入地獄,但是犯小罪者,可以在煉獄中滌淨罪惡,然後再回歸上帝身邊。但是,也許就是因為有「煉獄」這樣的觀念存在,所以才會使一些教士人員藉口清洗罪惡行腐敗之實。 路德決定進行改革,創立人皆可「因信稱義」的教會,反對教皇及天主教會的權威性。他主張要回歸到《聖經》文本,從中探討神的旨意,因為《聖經》是神的話語,人必須要直接閱讀《聖經》,跟上帝建立直接的溝通關係,而不是透過教會、教皇或教職人員這些中間人。因為上帝跟人之間只有一個中保,即是耶穌,只有透過上帝的兒子,人才能完成救贖。剛好印刷術的進步,使得《聖經》的翻譯本可以大量流通,也是路德改革的助力之一。
路德將教會掌握的讀經權力開放給每個人,讓人直接由《聖經》感受對神的話語。因為人對《聖經》有了解釋的權力,所以這也是基督教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教派及教會的原因之一。
17
La Bible / 20040520
這樣的觀點就跟天主教大大不同,天主教不是不重視《聖經》的重要性;神的話語,當然重要,不過教皇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所以教皇的權威也是不得懷疑的。天主教認為,聖經的解釋,不是隨便的人都可以去解釋的,每個人對上帝有一種解釋,隔幾天,又出現另一種不同的想法,這樣的人不能瞭解《聖經》其中的奧義。神的話語是要花時間去理解,只憑著字面的含意,沒有辦法真正瞭解《聖經》,這也就是為什麼要重視解經傳統,並且尊重公教會議所頒佈的教義。天主教強調一種統一性的觀念,Catholique這個字的希臘文Katholilos的原意即是「全體性」及「普遍性」,強調一種不可分割的整體精神。

2. 翻譯聖經
翻譯本身就是一門學問,尤其對在翻譯聖經上,更是用生命在燃燒理念的一項工作。在西方,宗教、政治始終離不開關係,就像現今掌握知識就猶如掌握權力一般。聖經各書之所以成為聖經的一部分,多多少少也是透過「一群人」討論決定的程序而成。所參考的翻譯本,就猶如所認同的教義一般具有代表性。在中文聖經中,天主教與基督教的譯本相差甚遠,雖然在1970年以前,台灣聖經公會的推動下,曾經有計畫將兩邊的譯名統一,但是因無法繼續而終止。
這些專有名詞不僅僅是一個名稱而已,每個名稱的使用,可能都會牽連到,對這部聖經的解釋。不過也有可能所代表的也是要表現出一種差別性,一種我所認同的思想與他者的不同。以下列舉幾個較常看的專有名詞(天主教 / 基督教):天主 / 神、雅威 / 耶和華、默西亞 /彌賽亞、梅瑟 / 摩西等等,也有相同的,如:路加、猶太、耶路撒冷等。
所謂「舊約是新約的預表,新約是舊約的完成。」 (高偉勳:24) 聖經的故事是用來傳達真理的工具,但真理不是明確的記載在聖經中,所以閱讀聖經還須依靠聖經釋經學(hermeneutics,源自希臘文,意指詮釋、解析、翻譯。)。不管是「字義解經」或者「寓意解經」,不僅注重原作者的意思,在解釋經文方面,也需要考慮經文對現今的意義。也就是說不僅要明白當時聖經作者的原意,也要查考祂對我們的意義。下面我們從兩方面來討論聖經翻譯所顯示出的問題。
2-1「神」的名字
-各個聖經版本所使用的「神的名字 / 稱呼」 􀂾
Bible de la Jérusalem : Yahvé 􀂾 La Bible en français courant : Le Seigneur Dieu 􀂾 Bible de Louis Segond : L’Éternel Dieu

關於神的名字的翻譯,也有許多的爭議。古希伯來文的書寫中,僅有子音。以色列人神的名字是「YHWH」,在希伯來文中為四個子音的名字。但是古時候,猶太人並不會直呼神的名稱,所以當人們碰到神的名字時,會用另一個字「Adonaï」來替代,意為「主人」。直到西元八世紀左右,希伯來學者們發展出一套母音系統,在字的上面或下面加入一些點或標示來表達母音。所以當YHWH碰上了 Adonaï,我們便得到了另一個字「Jéhovah」,從此,神的聖名,引發了連串的爭論。

18
La Bible / 20040520
希臘版聖經《七十子希臘文譯本》將神的名字翻譯成「kyrios」意為「主人」。而這個聖經翻譯版本,是第一批基督教徒所閱讀的,所以這樣的翻譯方式也就一直流傳了下來。

-關於法文翻譯本採取的方法:

新教徒從最開始的新教聖經翻譯(1535年,La Bible d’Olivétan版),將YHWH翻譯成「L’Eternel」。天主教徒依照拉丁版本聖經的翻譯, 將YHWH翻譯成「Le Seigneur」。直到上個世紀末,天主教注經者,開始依循希伯來原文直接將YHWH翻譯成我們熟知的「Jéhovah」,然後在「耶路撒冷聖經版本中」將神的名字翻譯成「Yahvé」。不過說實在的,神的名字的正確念法,至今眾說紛紜,幾乎已不可考,甚至有人認為,不該唸成「Yahvé」,而應該唸成「Yahou」。
現在,最近由法語聖經協會所發行的翻譯版本,不願將神的名字直接翻譯出來,依循希伯來的讀經習慣,將碰到神的名字的經文,翻譯成「Le Seigneur」。覺得這樣一來,符合從前的習慣,而且對已經幾乎不可考其發音的神的聖名,也比較不會引發爭議。
不過,多數注經者對神名的意涵仍然非常重視。神的名字在創世紀2:4中首次出現,在希伯來文中是個動詞−devenir(而且是以未完成式−l’imparfait),可以說是神的名字的意義在於「Il fait devenir」「Il se révèlera être」,神向人們揭示他的存在,一位實現承諾的神,一位要完成其藍圖的神。所以,這些學著們主張不應該用其他名稱取代神的名字,神的名字在聖經中經常出現,表示其欲展現這個名字所擁有的力量。研究希伯來文的學者Roland B. Allen說道,Yahvé神的名字不是人隨便給神的,這是一個神的啟示(révélation)。有人認為,不過一個名字有這麼重要嗎?是的!因為名字就如同是這個人的一部份。

2-2次經(deuterocanoici) / 偽經(apocrypha)
除了在神的名稱上有所不同外,如果把兩邊的聖經理的卷數數一下,可以發現天主教有73卷4,而基督教有66卷5。
這多出來的7卷書,承認它的人稱之為「次經」;不承認它的人,則稱它為「偽經」。這個承認與否的差別,則在於聖經原來是由哪種語言寫成的有關。新約二十七卷書是由希臘文(le grec)撰寫,其中記載著耶穌誕生後的些許事跡,這部分天主教與基督教皆無異議。而舊約絕大部分是用希伯來文(l'hébreu)寫成的,有爭議的部分則是非希伯來文寫成的書卷
6。在猶太人當中,這爭議也是存在的,像是生活在希臘羅馬文化氣氛中的猶太人願意接受希臘文寫成的書;而在巴力斯坦的猶太人則不贊同。(房志榮:
7) 「偽經」的認定,開始於1519年的馬丁路德,由於當時天主教為了證明煉獄的存在,主要用拉丁通行本聖經,但是馬氏不願接受此一觀念,它不能否認聖經的話語,於是主張教會沒有權力規定何者可視為聖經、何者不可視作聖經。1534年在他翻譯德文聖經中,他就把次經分開,並冠以偽經,且加註「這些書不可視為聖經,但仍值得一讀。」(房志榮:9) 爾後,關於次經是否為偽經的問題,就一直不斷地在相關會議上被提出來討論。在表述次經認4 天主教聖經,舊約46卷,新約27卷。 5 基督教聖經,舊約39卷,新約27卷。 6 Tobit, Judith, Siracide, Baruc, Maccabées I, Maccabées II, Sagesse 這7卷書,其中後兩卷用是以希臘文寫成。其他雖原以希伯來文或阿辣美語(l’araméen, 公元前六世紀巴利斯坦的日常用語)寫成,不過只流傳下希臘文版本的。

19
La Bible / 20040520
定差別之前,先定義一下天主教與基督教在定義次經的用字,如下表(房志榮:13):
天主教 基督教
Protocanonical 主經Canonocal 聖經
Deuterocanonical次經Apocrypha 偽經
Apocrypha 偽經Pseudopigrapha偽書

次經的爭議,最早的說法是:這些書卷是否真的是經由上帝「默感」而寫成的。所以從歷史上、地理上的角度來分析,以及探討前後的邏輯,來推論這些書的形成,是否真的是神的話語。但是,現在對於次經的地位是越來越重視了,就像英國教會第39條教會綱領說的:「教會讀次經是為了學人生的規範和禮路的訓悔,絕不是為發揚什麼道理。」(房志榮:14) 套句將次經視為偽經的馬丁路德所言:一部書應由它的內在價值來決定它是否屬於聖經。(房志榮:9) 這樣的概念,也一次一次的被提出來討論。其實經書的認定,多多少少都含有幾分主觀的判斷,畢竟它是一本翻譯作品,除非你能真正了解「那個時代的語言」,而這其中的涵義也是隨讀者的感受而定,更何況還是一部經由「加工」的作品。

這7卷書的內容,大體上而言較與其他不同的地方是它使用語言文字的不統一,有些是希臘文,有少數則是阿辣美文,而且整體使用文字的純熟度也些許不同。但是,面對相信天主的精神仍然沒變。7卷書中,有Tobit裡的幸福、有Judith的倫理道德、有Siracide的訓誨、有Baruc的法律概念、有Maccabées的宗教意識、有Sagesse的正義與智慧等等的主題。在文字與歷史方面也已有專家專門研究介紹,經書的中道理與神學方面的價值,也凸顯了這些書的存在意義。

3. 教義分歧
3-1原罪和救贖
整部《聖經》即是一部救贖史。人類從亞當、夏娃違背神的旨意吃了禁果,即背上原罪的名,然後被逐出伊甸園。其後代子孫生生世世承傳著亞當的原罪血液。也是自此,人跟上帝之間產生了疏離,人要藉由贖罪修補跟上帝之間的關係。 不過,原罪觀也引發眾多不同的爭論,有些人認為原罪是遺傳的,如聖奧古斯丁;也有反對此說的人,認為原罪不遺傳,人是因為自由意志才會犯罪,這一派的理論支持者,是在聖奧古斯丁時代與其爭論不休的貝拉基。但是,該如何才可洗去原罪?聖奧古斯丁認為,只有憑藉著神恩(La Grâce),才可以得救。 在宗教改革時期,這些爭論點又再次被提出來。因為,究竟該如何才可以得救?新教 改革者路德因為看到某些天主教的腐敗情形,主張「因信得救」的觀念,而是否得救,是 上帝預定的。天主教認為人雖背負原罪,不過這樣的罪惡是可以修補的,當然主要還是靠著上帝的恩寵才能得救,不過人也要努力行善來彌補罪行。天主教徒也認為存在著《煉獄》,犯小罪、小惡之人,可以在死後先到那裡洗淨罪惡,然後回到天堂。這一觀念其實在《聖經》中並沒有明言這個地方的存在。在次經中:

20
La Bible / 20040520
Macabées II 12:42-46 : En même temps, ils lui adressèrent leurs supplications pour lui demander d’effacer complètement la faute commise. Après quoi Judas, l’homme au grand courage, engagea ses troupes à se garder d’un tel péché : chacun avait pu en voir de ses propres yeux la consequence funeste pour les coupables. 由於新教徒不承認煉獄的存在,使他們更加否定馬加伯書。

3-2 Messie (le) (默西亞 / 彌賽亞 )7
這個專有名詞原意是「被塗聖油的人」8,也就是「受上帝祝福的人」。這個稱謂源於古代以色列傳統,古以色列人的國王即位時要舉行一個儀式,由大祭司代表上帝將橄欖油塗在國王的額上,表示上帝的祝福,表示了被上帝賦予了某種特定的職務與榮譽,也稱為「祝聖」。就此一名詞的翻譯來說,Messie一詞在希伯來文中即「默西亞」(Mashiach),在希臘文中即「基督」(Christos),而拉丁文則是「彌賽亞」(Messia)。這名詞出於動詞Masha,意思是「塗抹」,用油抹身,即現今譯為「傅油」(受膏)。因此,在聖經中耶穌被稱為「默西亞」,「默西亞」即「基督」,故此,我們稱耶穌為「基督9」,並稱他為「救世者」也就是這個原因。
上帝的所派來的默西亞到底是誰,也是各家說法不一。不過在這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在舊約中所做出關於默西亞的相關預言:在以色列亡國(公元前586年)之前,天主祝聖達味(David),先知並且預言達味的王國必將永續留存。但在國家衰敗後,大批的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子民越見失望,此時便有預言指出,會有一位比達味更出色的君王出現,來復興他們的以色列國家。舊約中: Ésaïe 9:5-6: 因為有一個嬰孩為我們誕生了,有一個兒子賜給了我們;他肩上擔負著王權, [...]。他的王權是偉大的,達味(大衛)的御座和他王國的平安是無限的,他將以正義與公平對王國加以鞏固與保持,從今時直到永遠:萬軍上主(雅威 / 耶和華)的熱誠必要完成這事。 Car un enfant nous est donné, un fils nous est donné. Dieu lui a confié l’autorité. […]. Il occupera le siège royal de David et régnera sur son empire, Pour l’affermir et le maintenir en établissant le droit et l’ordre de Dieu, dès à present et pour toujours. Voilà ce que fera le Seigneur de l’univers dans son ardent amour. (Bible en français courant:1083) 但是在舊約的撒加利亞書中卻也提到了將會有兩位彌賽亞的降臨: 7 前者為天主教譯名,後者為基督教 8 亦稱「受傅者」與「受膏者」。 9 中文的「基」有基礎、基要、基本、基準等義,「督」有督察、管理、責備、主管(像監督、督學)等義,所以基督兩字合在一起,甚合默西亞的意思。

21
La Bible / 20040520
Zacharie 4 :14 他說:「這是侍立在全地的主宰面前的兩位受傅者(受膏者)。」(牧靈聖經) Alors il m’expliqua : “ Ils représentent les deux hommes consacrés avec de l’huile pour être au service du Seigneur de toute la terre. ” (en français courant:1425) 所以誰是默西亞?基督教堅持歷史只有耶穌一人,又以聖經預言支持耶穌是救世主。默西亞重來世上這觀念得以延續,最大的動力來源是先知預言,他們反覆強調上帝派默西亞降臨的應許,另一方面又預言默西亞的降臨。而這個期待,從先知們的口中傳承下來,間接上形成了人們心目中的默西亞的不同形像。 舊約中關於默西亞的事蹟,多少總帶有物質幸福的色彩,人們所期待的是一個復興王國的默西亞;而新約中,耶穌的言行和福音,卻是指向一個靈性的的超物質境界。在種種的期待下,默西亞成了「救世主」,從舊約中也可以看到許多對「救世主」的各種稱呼,如下:(參考天主教教義函授課程) (1)「厄瑪奴耳」,其意思是「上主與我們同在」。 ( Ésaïe 7:14, ...Elle le nommera Emmanuel, “Dieu avev nous”.) (2)「天主的僕人」。 (Ésaïe 52 :13, Mon serviteur, dit le Seigneur, va obtenir un plein succès et recevoir les plus grands honneurs.[...] 10) (3) 「苗芽」,指出要來的默西亞是以色列民中的優秀苗芽。 ( Zacharie 3:8, ...Je vais faire apparaître mon serviteur, celui qui s’appelle “Germe” .11) (4)「牧者」,指默西亞如同善牧般照顱,關懷自己的羊群。12 (5)「基石」,默西亞教會的基石13。 (6)「君王」,人類的君王,是教會的首領。 (Psaumes 2:6, ...j’ai consacré le roi que j’ai choisi.) (7)「人子」,在福音中,耶穌就自稱「人子」(le Fils de l’homme)。14. 以上所舉的稱號,在在指向耶穌的身份與使命。這些名詞在舊約中出現時,只知是未來將要來臨、拯救世界的那一位。直到耶穌誕生後,透過福音(l’Évangile),這些名號都體驗在耶穌身上。 從Matthieu, Marc, Luc, Jean福音中,提到耶穌詢問門徒他是誰時,Pierre回答說:你是默西亞/基督。在比較兩種版本的聖經後,我們可以看到此處的的翻譯名稱就出現了差異,
10 譯文為:「看,我的僕人一定會成功,他要被高舉,極力被稱揚」(牧靈聖經)。在Ésaïe先知書中,共有四首「上主僕人」的詩歌(見42,50,52-53),內容是關於「默西亞」帶來救贖與拯救。 11 譯文:「看,我必使我的僕人『苗芽』出生。」 12 Ézékiel第34與37章 13 此處的基石,經文中為pierre。這點也指涉出到底十二門徒中的Pierre(伯多祿/彼得),是不是耶穌所點選的教會之首的問題。從福音書中我們知道Pierre本名是Simon,經由耶穌賜名並跟隨耶穌,天主教認為天主應許西門為磐石,教會之基石;但是基督教認為這個Pierre,希臘文為Petros,指得是小石頭,而pierre則是petra,是指大磐石,所以不是指涉西門為教會的領袖。 14 「人子」之稱是根據 Daniel 7:13, “...un être semblable à un homme arrivait parmi les nuages du ciel.”

22
La Bible / 20040520
如下: Matthieu 16:16 Simon Pierre répondit : « Tu es le Messie, le Fils de Dieu vivant. » (Bible en français courant : 27) Simon Pierre répondit : « Tu es le Christ, le fils du Dieu vivant. » (Bible Louis Segond : 25) 而這樣的專有名詞的使用,分別在四本福音書中都延續使用15。雖說也許只是單純的語言轉換的選擇。但是也有人提出,此處不使用Messie,是否意指不承認耶穌為默西亞,甚至認為默西亞的尚未到來。延續此處耶穌與門徒的對話,耶穌預示了自己的死亡,或許是因為這樣,宗徒們不願讓世人認為即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會是「救世主」;也或許當門徒看到耶穌受苦、被人拒絕、被殺害,以及從死裡復活之後,才真正明白默西亞到來的目的是甚麼,惟有這樣,他們才算充分準備好了,才能往世界各地去傳福音。

結論

我們兩位研究同學都不是信徒,所以我們採取的切入角度並沒有傾向於哪一方的教義,只是試著從「文本」的態度來看《聖經》所引發書的問題與討論。對我們而言,不管是天主教、新教,亦或是其它衍生出來的教派,都有其道理存在,我們沒有理由去評斷誰是誰非,因為信仰是屬於個人的部分,每個人有權利去選擇跟相信自己覺得有其價值的東西。不過,對一個非教徒的人來說,仍然可以在《聖經》書中,看到一些做人處世的道理;在了解聖經背景與傳承的歷史後,我們也可以了解為什麼在讀西方思想史的同時,《聖經》也是不可或缺的參考書目。 回到翻譯上來講,從對《聖經》的一些探討中可以發現,書中的用字遣詞,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表達出各教派的信仰重點以及堅持的地方,那研究這些又有何意義呢?因為這些堅持的地方,突顯出各教派的差異之處,也可以從這邊看到替自己辯護的各種論述,連帶更可以深入了解教會的信仰教義與信仰觀念。我們不是信徒,所以也沒辦法深入體驗《聖經》神的話語及基督的真諦。不過透過這些淺略的研究,倒是增加了許多看《聖經》的角度及方法。同時,也可以看到翻譯這件事情所牽連出來的效應,「文字的轉換」在翻譯《聖經》中,變成只是最小最小的事情,文字背後的文化、信仰、涵義,甚至是理想,都是影響一部『神聖的翻譯作品』的結果。所以,不論是從神學信仰來看《聖經》,或是從翻譯研究的角度來看,這樣一部流傳已久的曠世巨作一定會帶給讀者一些新的收獲。


15 見福音Matthieu 16:16, Marc 8:29, Luc 9:20, Jean 9:22,以及提到David的章節 :Matthieu 22:41的標題:“Le Messie et David” / “Le Christ est-il le Fils de David ?” 23
La Bible / 20040520
附件三、聖經經書目錄列表 註、表格參考版本 天:《聖經靈修版》,漢語聖經協會有限公司 ( http://www.ibs.org.hk/LAB/ ) 基:《思高聖經》,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 (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index.html) 法:La Bible, traduire en français courant, Canada : Société biblique français, 1997 舊約 /Ancien Testament 天主教 基督教 法文 梅瑟五書 摩西五書 Pentateuque 創世紀 創世記 Genèse 出谷記 出埃及記 Exode 肋末記 利末記 Lévitique 戶籍記 民數記 Nombres 申命記 申命記 Deutéronome 歷史書 歷史書 Livres historique 若穌厄書 約書亞記 Josué 民長紀 士師記 Juges 盧德傳 路得記 Ruth 撤慕爾紀上 撤母耳記上 Premier livre de Samuel 撤慕爾紀下 撤母耳記下 Deuxième livre de Samuel 列王紀上 列王紀上 Premier livre des Rois 列王紀下 列王紀下 Deuxième livre des Rois 編年紀上 歷代志上 Premier livre des Chroniques 編年紀下 歷代志下 Deuxième livre des Chronique 厄斯德拉上 以斯拉記 Esdras 厄斯德拉下 尼希米記 Néhémie * 多俾亞傳 ① Tobit * 友弟德傳 ② Judith 以斯帖記 Esther 艾斯德爾傳 Forme grecque du livre d’Esther * 瑪加伯上 ③ Premier livre des Maccabées * 瑪加伯下 ④ Deuxième livre des Maccabées 智慧書概論 智慧書概論 Livres poétique et sapientiaux 約伯傳 約伯記 Job 聖詠集 詩篇 Psaumes 箴言 箴言 Proverbes 訓道篇 傳道書 Ecclésiaste


24
La Bible / 20040520
雅歌 雅歌 Cantique des cantiques * 智慧篇 ⑤ Sagesse * 德訓篇 ⑥ Siracide 先知書總論 先知書總論 Livres prophétiques 依撒依亞 以賽亞書 Ésaïe 耶肋米亞 耶利米書 Jérémie 耶肋米亞哀歌 耶利米哀歌 Lamentations * 巴路克 ⑦ Baruc Lettre de Jérémie(appendice de Baruc) 厄則克耳 以西結書 Ézékiel 達尼爾 但以理書 Daniel Suppléments grecs au livre de Daniel 歐瑟亞 何西阿書 Osée 岳厄爾 約珥書 Joël 亞毛斯 阿摩斯書 Amos 亞北底亞 俄巴底亞書 Abdias 約納 約拿書 Jonas 米該亞 彌迦書 Michée 納鴻 那鴻 Nahoum 哈巴谷 哈巴谷書 Habacue 索福尼亞 西番亞書 Sophonie 哈蓋 哈該書 Aggée 匝加利亞 撒加利亞書 Zacharie 馬拉基亞 瑪拉基書 Malachie 新約 / Nouveau Testament 福音總論 福音總論 Introduction aux évangiles 瑪竇福音 馬太福音 Évangile selon Matthieu 馬爾谷福音 馬可福音 Évangile selon Marc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Évangile selon Luc 若望福音 約翰福音 Évangile selon Jean 宗徒大事錄 使徒行傳 Actes des Apôtres 羅馬書 羅馬人書 Lettre (Épître) aux Romains 格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Première lettre (Épître) aux Corinthiens 格林多後書 哥林多後書 Deuxième lettre (Épître) aux Corinthiens 迦拉達書 加拉太書 Lettre (Épître) aux Galates 厄弗所書 以弗所書 Lettre (Épître) aux Éphésiens

25
La Bible / 20040520
斐理伯書 腓力比書 Lettre (Épître) aux Philippiens 哥羅森書 哥羅西書 Lettre (Épître) aux Colossiens 得撒洛尼前書 帖撒羅尼迦前書 Première lettre (Épître) aux Thessaloniciens 得撒洛尼後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Deuxième lettre (Épître) aux Thessaloniciens 弟茂德前書 提摩太前書 Première lettre (Épître) aux Timothée 弟茂德後書 提摩太後書 Deuxième lettre (Épître) aux Timothée 弟鐸書 提多書 Lettre (Épître) à Tite 費肋孟書 斐利門書 Lettre (Épître) à Philémon 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 Lettre (Épître) aux Hébreux 雅各伯書 雅各書 Lettre (Épître) de Jaques 伯多祿前書 彼得前書 Premier lettre (Épître) de Pierre 伯多祿後書 彼得後書 Deuxième lettre (Épître) de Pierre 若望一書 約翰一書 Premier lettre (Épître) de Jean 若望二書 約翰二書 Deuxième lettre (Épître) de Jean 若望三書 約翰三書 Troisième lettre (Épître) de Jean 猶達書 猶大書 Lettre (Épître) de Jude 默示錄 啟示錄 Apocalypse ou révélation accordée à Jean

26
La Bible / 20040520
參考資料 I. 瑪莉亞、瑪德蓮娜、沙樂美 -聖經繪畫中的女性意象 參考書目: 何恭上(2000),《聖母瑪利亞》,臺北市, 藝術圖書公司。 何恭上(2001),《使徒與殉道者》,臺北市,藝術圖書公司。 張心龍(2001),《聖經. 繪畫 : 舊約. 新約與聖徒傳說 = Bible. Painting》,臺北市,雄獅圖書公司。 吳澤義、吳龍合(1997),《拉飛爾》,臺北市,藝術圖書公司。 許麗雯(1994),《拉斐爾》,臺北市,錦繡出版事業公司。 吳澤義,吳龍合(1997),《達文西》,臺北市,藝術圖書公司。 許麗雯總(1994),《提香》,臺北市,錦繡出版事業公司。 吳澤義,劉錫海(1997),《提香》,臺北市,藝術圖書公司。 許麗雯(1994),《拉突爾》,臺北市,錦繡出版事業公司。 李明明(1994),《古典與象徵的界限 : 法國象徵主義畫家莫侯的詩人寓意畫》,臺北市,東大圖書公司。 世界名畫欣賞全集編輯委員會編著,主編祝友明(1999),《世界名畫欣賞全集Vol. 1》,臺北市 : 華嚴出版社。 世界名畫欣賞全集編輯委員會編著,主編祝友明(1999),《世界名畫欣賞全集Vol. 6》,臺北市 : 華嚴出版社。 高階秀爾(1998),《法國繪畫史 : 從文藝復興到世紀末》,臺北市,藝術家出版社。 參考網站: 􀂄 聖經 http://www.studylight.org http://bible.gospelcom.net http://www.religion-cults.com/index.html 􀂄 繪畫 http://www.artcyclopedia.com/ http://fr.wikipedia.org/wiki/Accueil http://www.textweek.com/ http://www.kfki.hu/~arthp/index.html http://dali-gallery.com/index.htm http://www.mezzo-mondo.com/arts/mm/index1.html http://www.tamuseum.com/museum/prints.htm http://www.humanitiesweb.org/cgi-bin/human.cgi?s=g&p=c&a=p&ID=483 http://www.museumsnett.no/nasjonalgalleriet/munch/eng/innhold/ngm00841.html http://www.angelfire.com/sd/grynch/dhurmer.html

27
La Bible / 20040520
II聖經之寓言(Parabole) 參考資料: 1. 張心龍著,《聖經.繪畫:舊約,新約與聖徒傳說》, 2001,台北市,雄獅圖書公司 2. http://www.trinitylight.net/soul.htm 3. http://www.biblehelp.org/ 4. http://www.bsbsr.com/survey/ III.從聖經的翻譯問題來看天主教與基督教之差異 參考聖經版本 􀂄 La Bible, traduire en français courant, Canada : Société biblique français, 1997 􀂄 La Bible, traduction par Louis Segond, Pays-Bas : Les Sociétés biblique, 1975 􀂄 《牧靈聖經》,天主教聖經協會,1998 􀂄 《聖經靈修版》,漢語聖經協會有限公司 ( http://www.ibs.org.hk/LAB/ ) 􀂄 《思高聖經》,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 (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index.html) 􀂄 《聖經-祈禱應許版》,國際聖經協會,1999 參考書目 􀂄 艾利斯特.麥葛福(Alister McGrath)著,張曌菲譯,《當上帝開始說英文》 (In the beginning : The story of the King James Bible),台北:新新聞出版,2002 􀂄 約翰.鮑克(John Bowker),劉良淑、蘇茜譯,《聖經的世界》(The complete Bible handbook),台北:城邦出版,2000 􀂄 約翰.希克著,王志成譯,《上帝道成肉身的隱喻》,江蘇:江蘇人民出版,2000 􀂄 房志榮著,《天主教與基督教聖經的異同》,台南:聞道出版,1987 􀂄 梁工等著,《聖經解讀》,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 􀂄 高偉勳(Graeme Goldsworthy)著,林向陽譯,《認識聖經神學》,台北:校園書房,1998 􀂄 任延黎,《天主教知識讀本》,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 􀂄 卓新平著,《基督教知識讀本》,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 􀂄 雷立柏(Leopold Leeb)著,卓新平主編,《聖經的語言和思想》,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 參考網址 􀂄 天主教教義函授課程 http://www.hkcccl.org.hk/c_course.htm 􀂄 天主教與基督教 http://www.hukou.org/religion/chuang.htm 􀂄 天主教和基督教有何不同?http://www.cclw.net/gospel/new/zjjmbjb/chapter10.html 􀂄 從中文看聖子 http://www.cdd.org.tw/Costantinian/520/52026.htm 􀂄 基督教的真相 http://www.angelfire.com/zine/sychinese/1_christian_p2.htm#marker6 􀂄 誰是彌賽亞 http://home4u.hongkong.com/_H4U/arts/reading/ananda/discussion/107.htm 􀂄 宗教改革 http://www.wahkay.org/chistory.htm#宗教改革的背境 28


大宅

積分: 2693


46#
發表於 04-12-30 11:01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在網上找到的另一資料, just fyr:-
-------------------------------------

信仰追蹤

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分別
A. 引言:
許多不大了解天主教與不大了解基督教的朋友會經常質問,既然兩者都是信同一本聖經,同一位耶穌,似乎是一樣,但另一方面,又似乎有點兒不同!所以,期望透過這短短的一堂,作簡單的比較。

B.我的信念:
深信在天主教的教會裡,必定,亦一定絕對會有一些得救的基督徒。

C.分別在那裡呢:
(1)儀式與心靈
聖經說: 太6:7 ;15:8
例子: 聖禮
念珠,念經

(2)新教與舊教
歷史事實:天主教的形成
馬丁路德的改革

(3)馬利亞的角色
聖經說: 路 第1,2章 ; 太 12:46-50
約 第19章 ; 路11:27-28
過去天主教的立場:
(a)無罪
(b)帶肉身升天
(c)中保
現代天主教的改變

(4)教皇的角色
(a)歷史因素
(b)宗派問題

(5)信仰的根據
基督教的立場:聖經
天主教的立場:聖經(次經)
遺傳(帖後2:15 ; 歌羅西書)
議會

(6)對救恩的看法
基督教的立場:因信稱義
天主教的立場:(a)信心 十 聖禮 十 功德
(b)其他觀念
(i)煉獄
(ii)殊途同歸

D.總結

我深信無論是天主教徒,還是基督教徒,重要並不是您屬於那一教,而是您清楚跟神的關係,天主教裡有很多糊塗的天主教徒,同樣,基督教裡也有很多糊塗的基督徒呢?
-----------------------------------
該用戶已被刪除

47#
發表於 05-1-1 20:57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洋房

積分: 104


48#
發表於 05-1-3 02:00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Dear Joycewai ,
一口氣看完這個討論真精彩,有勞妳的可能無心問題。令我這初信主的人懂得如何分別及引證之前自己所想的。

我現在是一個凡事都交托給主的人,事實是若沒有祂我早已在三個月前倒下。現在的我只好凡事謝恩。

做弟兄的有一點意見給關於妳的生活狀況,就是多多向 神禱告,把妳現在面對的困難全交托給祂,讓祂替妳解決,這三個月來我一直也是這樣;結果是一次又一次的贊美主,感謝祂。
但不要忘記每天看聖經啊,那裡不單止有道路、真理、生命,還有無窮的做人智慧。送妳「歌林多前書十三章4-8節」,希望妳和未婚夫有美好的將來。

最後是初信者對兩教相爭的愚見:我們是否應當以聖經中所說的作依據呢?人會說錯想錯,但 神不會。

以馬內利
JJBa


伯爵府

積分: 16237


49#
發表於 05-1-9 19:20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分別

--------------------------------------------------------------------------------



《甲》引言

本文會分別就五項重要的教義, 論述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分別。

《乙》內容

(一)教會的權威 --- 兼論傳統與釋經的分歧

天主教的信仰

教會神聖傳統, 以及聖經; 像一面鏡子, 使教會可藉此觀看神。而這個傳統, 是由使徒而來, 藉聖靈的幫助在教會中發展, 使教會對傳下來的話語, 更有清楚的理解。(Constitution on Divine Revelation)

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 它必須被解釋。(新答客問, p.25)

天主教相信「理性」也是天主所創造的, 所以由天主啟示的「聖經」絕不會與由他所創造的「理性」相矛盾。故此, 天主教在二千多年來, 不斷以理性探討聖經的深度和廣度, 這便構成了「傳承」(傳統)。(新答客問, p.27)

基督教的回應

就教會與聖經的關係上, 今天天主教會似乎仍將自己與聖經等同起來。表面上, 他們仍堅持不把教會權威還於聖經之上(新答客問, p.25), 但在實際解釋聖經上, 他們仍將自己還於聖經之上。

在傳遞聖經的過程中, 天主教會指出眾使徒為要使福音完整地存於教會中, 將「他們本身教導的職份交托」給眾主教。藉著訴諸眾使徒的權威, 天主教得以有解釋「完整」的福音的權柄。並且, 因著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 它必須被解釋, 而擁有「眾使徒教導職份」的天主教會自然有權柄去解釋聖經。如是這樣, 在實際傳遞聖經過程中, 究竟教會權威有否高於聖經呢?

我們要指出的乃是, 教會之所以產生, 是因著神的道。如加爾文所言,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故此在權威上來說, 聖經是先於教會。教會只是認得神的道, 而不是將神的道給予自己。教會不是神的道的守護者, 相反, 是神的道 --- 聖經 --- 守護著批判著教會。歷世歷代中, 教會運用其理性(那墮落了的理性)解釋聖經, 時而建立正確無誤的教義, 時而卻引申出錯誤的教義。試問, 教會的權威, 傳統如何可以高於或與聖經權威平衡呢?若如徐神父所言, 則傳統之權威背後其實即堅持人理性的權威。教會對聖經的解釋, 乃是將聖經置於人理性之下審斷。

誠然, 基督教會也尊重教父們的著作, 或大公會議所訂的信條, 但此尊重並不表示教父們或大公會議的思想有與聖經相等的權威。唯獨聖經---是神願意人所能知道的一切。而神的道是自足而立的。路德在1525年《意志的枷鎖》一書中, 已解釋聖經有外在和內在的解釋。外在的解釋乃文法上的解釋。按照一般文法的規則, 解釋家便能明白當中的意義。如此, 就無須給教會特別的恩賜權柄解釋聖經。但另一方面, 聖經也有內在的解釋, 此乃聖靈在信徒心中幫助他們明白了解神的話。除此以外, 基督教會亦強調以經解經。因著聖經本身是完全的, 故此, 任何一段經文也不會與聖經整體教導有衝突。遇有一段含糊的經文, 信徒都可以透過聖經在此主題上的整體教導來了解。

若有人問, 這豈不也是強調「聖經自明」, 「以文學手法處理聖經」, 「以經解經」的「傳統」嗎?基督教的答覆是, 此「傳統」是將教會釋經教導的權威交在聖經自己手中, 交到聖靈手中。


(二)教宗無誤說 --- 兼論大公會議的權威:

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會聲稱, 基督選召了十二使徒繼承祂的遺志, 建立教會。在十二使徒之中, 彼得為各使徒之首。他在十二使徒中, 佔了十分明顯的地位(新答客問, p.63)。基督要在他身上, 建立祂的教會, 還給他「天國鑰匙」, 一種權威的象徵, 使他能「束縛.....釋放」。而彼得的繼承人, 便是天主教的教宗和主教。

因著權力是由基督授予彼得為首的眾使徒, 而各主教和教宗又是各使徒和彼得的繼承人, 故此使徒傳襲便延綿不絕的一脈相承。

在1870年的梵一會議, 天主教會便正式確立教宗無誤的教義。教宗在職位上所論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教義, 獲神賜予絕對無誤。

基督教的回應

基督教對此的回應乃是:我們堅決否認教宗無誤論。

基督確曾揀選十二使徒繼承祂的遺志, 建立教會。但此是指著傳福音的事宜。「天國的鑰匙」一詞, 按加爾文所言(基督教要義, 卷四, 第六章)此乃為開啟天國之門的聖道。束縛和釋放, 只是因不信而受束縛和因信而得與神和好而已。

基督將這福音的職份交給彼得, 也交給了其他人(太18:18; 約20:23)。既然這「權柄」不是單單交給彼得一人, 那彼得又如何能以此居首呢?再者, 按居普良和奧古斯丁的說法, 基督將鑰匙交給彼得, 只不過是表明基督教會為一體矣。如此, 彼得所得之「權威的象徵」為何?(基督教要義, 卷四, 六章, 四節)

事實上, 彼得之為各使徒之首並不是十分重要的, 因為彼得之為首並不保證彼得或其後繼者所論之教義無誤。按基督教之看法, 神的道是自足而立的, 並不因教會首領之承認或否認而存歿。而且從聖經去看, 彼得在基督升天後也犯過宗教上的錯誤, 被保羅責備。(加2:11)故此, 連教宗所繼丞的彼得也不一定無誤, 則教宗如何可被奉為無誤呢?

觀乎天主教確立教宗無誤此教義, 是通過梵一的會議決定。而按照里羅馬大公教會的看法, 大公會議的信條是無誤的。故此, 教宗無誤此教義最根本的立足點, 是在於他們相信教會無誤。是教會分辨神的道, 解釋神的道。如此, 天主教會將自己置於神的道之上。

基督教會認為, 大公會議所定的信條沒有約束力; 教會在信仰上也可能會犯錯。雖然, 基督教會接受早期教會及大公會議的某些決定, 特別是有關基督論的教義; 但這些決定都必須要與聖經一致。讓我們再重申, 唯獨聖經。


(三)聖禮的教義:

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會視聖禮為有效的表記。意指聖禮本身便能完成它所表記的。聖禮是基督自己透過神甫的實質行動。故此, 它們(如Pope Paul VI所言)本身是神聖的, 有它們自己客觀的效能。
天主教會有七項聖禮。計有洗禮, 堅振, 聖體(主餐), 告解, 聖品(授聖職), 婚姻和敷油(臨終膏油)。

要特別一題的, 就是天主教的聖體, 所指的是餅和酒的本質被上帝的大能變成基督的本質。此即稱為變質說。

基督教的回應

從天主教對聖禮的觀念, 可看出他們其實認為恩典可延伸於自然物當中。從聖餐的變質說來看, 基督可以不必從天上下來, 藉祂神聖大能, 就可以令自然物本質改變, 成為神聖。並且人領受了這變為神聖(祝聖)的自然物後, 人身體內便領受了祂的恩典。如此, 聖禮便成了一個施恩工具。經受聖職的聖品人員, 本身就有了特殊的聖寵和神權(天主教信仰, 上智出版社p.188, 1994年, 台灣), 以執行各種的聖禮。在告解聖事中, 主耶穌藉神父的手赦罪。人從神父的口中, 聽到主的聲音, 感覺到主在寬恕和接納。(新答客問, p.52-53)神父實質上成了擁有基督施恩, 赦罪的權力及法力。恩典可以延伸在自然物。人可以被祝並且事實上成聖了。從此, 由這一班「成聖」的人所組成的教會,豈不是有恩典臨在的保證無誤聖潔嗎?

觀照此一觀念, 其實天主教會首先宣稱教會無誤, 然後依此確立大公會議無誤、及教皇無誤。再藉大公會議及教皇權威確立教父神學和教會傳統的權威, 由教父權威確定變質說及一套聖禮神學, 即恩典可延伸於自然物中。由此確立七項聖禮。其中的聖品禮又堅稱神甫有特殊的聖寵和神權, 反過來支持天主教會的神聖無誤。

基督教對聖禮的看法, 主要有兩大觀點。分別以路德和加爾文作代表。

無論路德與加爾文對聖餐有何分歧, 他們都同意聖禮本身不是神聖的, 它們沒有客觀的效能。

按照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文中所論, 聖禮乃是基督自己藉有形之物賜無形之恩所設。在聖禮中, 我們必須找到神所設立的記號和赦罪的應許。按此原則,只有洗禮和聖餐才算聖禮。使人得救得恩的乃是應許和對應許所發的信仰, 而不是記號本身。在聖餐中, 餅酒沒有變質, 而只是因著應用基督的話, 基督便臨在餅酒中而賜下恩典。領受的人, 憑著對應許的信心, 便領受了赦罪恩典。若果領受者沒有信心, 則他所領受的仍是餅和酒, 沒有得著神的應許。人的信心, 決定了人能否領受神藉聖禮帶來的應許。這跟天主教有關聖禮自身足已成為施恩工具, 成為神聖大不相同。

按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四第十四章所論, 「聖禮乃是附加在應許上藉以印證應許, 並將應許向我們證實。」「是為了建立我們對聖道的信心。」「聖禮包含道和外在的表記」。故此, 聖禮之為聖禮, 必有神的道宣講, 才能令人得益。如此, 聖禮本身並不是神聖的, 只是有形的表記, 將其中所要表示的意義教導信徒。

路德按著他對聖禮的定義, 大幅將聖禮由七個減成只有洗禮和聖餐禮兩個。而當中天主教的彌撒, 在基督教中被縮減為聖餐禮。天主教相信「彌撒是一種有效的紀念、是加爾瓦略山上祭獻的『重現』」(新答客問, p.54)但基督教反對此等「重現」的獻祭, 以達至如徐神父所言「去親臨現場, 和基督接觸」(新答客問, p.55)基督的獻祭, 已在昔日一次而永不重覆地發生了。況且, 只有基督自己才是那唯一的大祭司, 人不能僭越那大祭司的位份。

對於其他五個「聖禮」的辯斥, 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文中已清楚反對, 在此按下不表。



(四)救贖的教義 --- 兼論煉獄的觀念

要討論天主教會救贖的教義極不好辦。事實上他們的教義似乎正在改動當中。

在天主教 / 信義宗的討論會議中, 當中所發表有關因信稱義的聲明:「我們最終所信賴的, 不外乎神的應許和基督的救贖」(Origins, 1983年10月, 頁279)在徐神父新答各問中「我的信仰宣言」部份, 亦有「我信聖子降生救贖了我們, 他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我們原是他用重價的寶血贖回來的。」和頁44「我們認為耶穌寶血的功效是完全的, 並不需其他東西補足。」「救恩是天主白白的恩賜, 並非我們靠行為、善功賺回來的。」這類的宣告, 似乎跟基督教認為唯獨因信稱義得生, 基督已在十架上完成了一切救贖所必須的教義相同。奇怪的卻是天主教會在梵一和梵二大公會議中, 卻沒有否定在天特會議中確立的跟「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此救贖觀相衝突的教規。當中包括四項「有關稱義的教規」(9, 11, 12, 24, Denzinger, 1574)。作為每一個天主教信徒都要持守的大公會議教規, 天特會議此四項「有關稱義的教規」應是天主教有關救贖論官方權威文件。究竟天主教會對救贖的觀念, 是否在唯獨因信稱義外, 還是要外加上行為或人的參與呢?似乎從此官方教規看不出一個所以然。

但從徐神父在新答各問中, 卻又可以找出個大概。

在頁44 有這樣對信心與功行的澄清:「我們絕不反對『因信成義』這觀念, 但我們不會加上ONLY, .....聖經....., 它同時論及信心與行為這兩方面。」「我們認為信主的人.....自應有相稱的行為與生活。」而從其引文(雅2:14-17, 26)所強調的(書中用特深色印刷)「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 自身便是死的」也可看出, 稱義客觀地從功效來說, 「完全」是神所完成; 但人得救, 決不是「唯有」「因信成義」, 相反是需要有人的合作。人必須有相應的行為配合, 否則信德(信心)本身便是死的。依此觀之, 則我們不難理解一九八三年十月天主教和信義宗討論會議發表的聲明(「最終」所信賴的不外乎神的應許和基督的救贖)和天特會議中對「唯獨因信稱義」的咒詛如何表達一致的救贖觀。雖然天主教對基督救贖是「最終」信賴, 但在救贖的過程中, 卻要有人的行為配合。簡而言之, 不是唯獨上帝恩典, 唯獨因信稱義。基督的救贖只是已完成的得救的事件, 人仍需以行動取之。人在救恩上有決定權, 有實際參與的可能。客觀來說, 基督的救贖, 只完成了一半。而天主教有關煉獄的教義, 正正是由此引申而來。

誠如徐錦堯神父所言:「煉獄的道理, 並不暗示基督的救恩不完全。祂的救恩是完全的, 但人對救恩的接受卻未必是完全的。」(新答客問, p.58)「基督固然為我們贖了罪, 但我們也有我們該做的補贖。」這豈非是指出基督代贖沒有完全的功效, 人還要為自己的罪贖回嗎?

基督教拒絕天主教有關煉獄的教義, 是因為天主教所引有關煉獄的主要經文---瑪加伯下---根本不是基督教聖經的正典, 只是次經的其中一卷。而林前3:10-15所論「仍像從火中經過一樣」, 按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三第五章第九節所論, 這火乃是聖靈的審判(trial); 而不是天主教所言煉獄中的火。此聖靈的審判, 乃是審判一切已得救之人的屬靈工作, 而並非要煉淨一個人的罪行。

基督教有關救贖的教義, 乃是唯獨上帝恩典, 唯獨因信基督得稱為義。在整個救贖過程中, 上帝是主動的, 人卻是完全被動。是上帝叫基督死在十架上, 為人贖罪。此贖罪之功乃是完全, 人所需作的, 只是憑信心去接受; 但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賜的, 而不是神的行動。好行為不是稱義的原因, 反倒是稱義的結果。

天主教對救贖的觀念, 反映出他們不信基督的救贖是完全的; 不信聖經所論「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也否認羅馬書10:9-10「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 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 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 就可以稱義, 口裏承認, 就可以得救。」硬要在人理性所不能接受的神白白恩典上, 強加人律法的條文; 再一次將教會置於聖經之上。


(五)馬利亞的教義

(1)聖母無罪:

天主教的信仰

按一八五四年教宗所頒佈的訓諭In effabilis Deus 有關馬利亞的訓諭:「為要確保基督成胎不沾原罪, 故此那懷祂胎的馬利亞, 因著神特殊恩典和優待, 即獲保護, 免受原罪引來的一切。」

基督教的回應

這教義按著1870年梵諦岡會議中獲通過。原因按「訓諭」所言, 因「這教義是神所啟示的。」
我們的回應乃是:這教義之被我們否應, 乃是因為它沒有聖經基礎。從聖經中去看, 除了耶穌沒有犯過罪以外, 所有人都有罪, 都是帶有罪性。耶穌的母親也沒有例外。天主教堅持馬利亞無原罪, 為的是保障基督成胎亦無沾原罪, 則我們一定要問, 神若可以特殊恩典保護馬利亞成胎無原罪, 為什麼祂卻不能以特殊方式直接保障在馬利亞身體裏的胎兒耶穌呢?

天主教支持此說法的權威, 乃是如「訓諭」所言, 因「這教義是神所啟示的」。按基督教的了解, 只有聖經是神清楚的啟示, 而聖經亦是神完全的啟示。神要讓我們知道的一切, 已在聖經中清楚啟示出來。故此, 聖靈在歷世歷代教會中, 只是引導我們更清楚地了解聖經, 而不是在聖經以外「啟示」一些新的「觀念」。關於馬利亞無原罪這一點, 我們沒有在聖經中找到一絲証據足以支持此論。

(2)馬利亞升天:

天主教的信仰

按1-11-1950 Pope Pius XII的Munificentissinus Deus闡述了以下教條:遠自永恆之時, 馬利亞以起越一切的方式與基督聯合。她無罪成胎, 永久童貞, 並作為神聖救贖者的偉大伴侶, 她得以戰勝死亡, 身體和靈魂一同被接到天上的榮耀裏。


基督教的回應

其原因為普世教會有真理的靈無誤的引領。

馬利亞升天此一教義亦是沒有聖經根據。事實上, 在基督受死升天後唯一一個可從聖經清楚知道與神同在樂園裏的人, 就只有與耶穌同釘十架悔改的犯人。其他任何人, 包括馬利亞與使徒們死後現時的去向, 十分不明。聖經沒有提及, 亦沒有鼓勵我們去尋求答案, 那我們為什麼硬要說馬利亞現在已被接到她兒子的右邊, 更由此引申出馬利亞現在就在神右邊為我們代求的可能呢?

是否因著常理孝順父母的觀念, 就硬說「基督或天父把她接到天上的榮耀裏」, 此一沒聖經基礎的教義。為著人的常理, 就可將一些聖經沒有清楚交待的東西「推論」出來?我們堅決反對此等神學的方法。


(3)聖母之為中保, 分享了耶穌中保地位:

天主教的信仰

梵二文件第八章:
馬利亞是救主地上的母親。救主地上由出生至受死整個過程中, 她以服從, 信心, 希望和火熱的愛心與救主合作, 使世人的靈魂得著超自然的生命。故此她是我們在恩典層次上的母親。而且在升天後, 她也藉多方的代禱為我們帶來永恆救恩的禮物。她是保惠師、幫助者、女恩人和女中保。

基督教的回應

聖母只是分享了基督中保地位。徐神父的辯解乃是, 神在「現象世界」中的行動, 經常都是透過可見、可觸模的人物或物作媒介而變現。(新答客問, p.40)

我們的答覆乃是, 雖然神有時真的如徐神父所言, 透過醫生為我們治病, 透過牧師傳道給我們傳福音的喜訊, 但這些「中介」如何可以引申至我們與神復和, 交通的「中保」呢?從聖經的教導中, 我們從沒有見過聖經要求我們向馬利亞或任何使徒祈求什麼。我們只知有聖靈這一位保惠師, 及基督這唯一的中保。沒有任何的人, 可以分享基督這唯一中保的身份或角色。基督這中保的身份是獨特的, 是建基於祂那神人二性, 道成肉身的教義。試問作為一個人, 或甚至如天主教所言的「聖人」, 如何可以分享基督中保的地位呢?

總結:馬利亞乃上帝之母。她配得我們尊敬, 亦是我們學效的榜樣。但她卻也是同我們一樣, 是一個罪人, 蒙上帝的恩典, 因信基督被稱為義。


《丙》參考書目

1. 世界福音團契。1989。「從當代福音信仰觀點看羅馬天主教 --- 世界福音團契文獻(上)」《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七期(7月), 頁7-25。

2. 世界福音團契。1990。「從當代福音信仰觀點看羅馬天主教 --- 世界福音團契文獻(下)」《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八期(1月), 頁4-31。

3. 楊慶球。1996。「從自然與恩典看崇拜禮儀(聖禮)的意義」。《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二十一期(7月), 頁11-29。

4. 徐錦堯。1995。《新答客問 --- 答覆基督教朋友的質疑》。三版。香港: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

5. 麥格夫著。陳佐人譯。1991。《宗教改革運動思潮》。香港:基道書樓。

6. 蘭姆著。邵樟平譯。1994。《洪流中的堅信 --- 福音派歷史神學探源》。香港:天道書樓。

7. 中國天主教團教義委員會。1994。《天主教的信仰》。九版。台灣:上智出版社。頁158-160, 188-190。

8. 加爾文著。謝秉德譯。1995。《基督教要義(下)》。六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頁139-154, 62-67。

9. 馬丁路德著。徐慶譽、湯清譯。1991。《路德選集(上)》。四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頁239-292。


洋房

積分: 413


50#
發表於 06-10-27 23:35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天主教算是異端嗎


複式洋房

積分: 135


51#
發表於 06-11-30 19:41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大臭B爸爸,

多謝你的分享!


======================================

大臭B爸爸 寫道: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分別

--------------------------------------------------------------------------------

《甲》引言

本文會分別就五項重要的教義, 論述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分別。

《乙》內容

(一)教會的權威 --- 兼論傳統與釋經的分歧

天主教的信仰

教會神聖傳統, 以及聖經; 像一面鏡子, 使教會可藉此觀看神。而這個傳統, 是由使徒而來, 藉聖靈的幫助在教會中發展, 使教會對傳下來的話語, 更有清楚的理解。(Constitution on Divine Revelation)

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 它必須被解釋。(新答客問, p.25)

天主教相信「理性」也是天主所創造的, 所以由天主啟示的「聖經」絕不會與由他所創造的「理性」相矛盾。故此, 天主教在二千多年來, 不斷以理性探討聖經的深度和廣度, 這便構成了「傳承」(傳統)。(新答客問, p.27)

基督教的回應

就教會與聖經的關係上, 今天天主教會似乎仍將自己與聖經等同起來。表面上, 他們仍堅持不把教會權威還於聖經之上(新答客問, p.25), 但在實際解釋聖經上, 他們仍將自己還於聖經之上。

在傳遞聖經的過程中, 天主教會指出眾使徒為要使福音完整地存於教會中, 將「他們本身教導的職份交托」給眾主教。藉著訴諸眾使徒的權威, 天主教得以有解釋「完整」的福音的權柄。並且, 因著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 它必須被解釋, 而擁有「眾使徒教導職份」的天主教會自然有權柄去解釋聖經。如是這樣, 在實際傳遞聖經過程中, 究竟教會權威有否高於聖經呢?

我們要指出的乃是, 教會之所以產生, 是因著神的道。如加爾文所言,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故此在權威上來說, 聖經是先於教會。教會只是認得神的道, 而不是將神的道給予自己。教會不是神的道的守護者, 相反, 是神的道 --- 聖經 --- 守護著批判著教會。歷世歷代中, 教會運用其理性(那墮落了的理性)解釋聖經, 時而建立正確無誤的教義, 時而卻引申出錯誤的教義。試問, 教會的權威, 傳統如何可以高於或與聖經權威平衡呢?若如徐神父所言, 則傳統之權威背後其實即堅持人理性的權威。教會對聖經的解釋, 乃是將聖經置於人理性之下審斷。

誠然, 基督教會也尊重教父們的著作, 或大公會議所訂的信條, 但此尊重並不表示教父們或大公會議的思想有與聖經相等的權威。唯獨聖經---是神願意人所能知道的一切。而神的道是自足而立的。路德在1525年《意志的枷鎖》一書中, 已解釋聖經有外在和內在的解釋。外在的解釋乃文法上的解釋。按照一般文法的規則, 解釋家便能明白當中的意義。如此, 就無須給教會特別的恩賜權柄解釋聖經。但另一方面, 聖經也有內在的解釋, 此乃聖靈在信徒心中幫助他們明白了解神的話。除此以外, 基督教會亦強調以經解經。因著聖經本身是完全的, 故此, 任何一段經文也不會與聖經整體教導有衝突。遇有一段含糊的經文, 信徒都可以透過聖經在此主題上的整體教導來了解。

若有人問, 這豈不也是強調「聖經自明」, 「以文學手法處理聖經」, 「以經解經」的「傳統」嗎?基督教的答覆是, 此「傳統」是將教會釋經教導的權威交在聖經自己手中, 交到聖靈手中。


(二)教宗無誤說 --- 兼論大公會議的權威:

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會聲稱, 基督選召了十二使徒繼承祂的遺志, 建立教會。在十二使徒之中, 彼得為各使徒之首。他在十二使徒中, 佔了十分明顯的地位(新答客問, p.63)。基督要在他身上, 建立祂的教會, 還給他「天國鑰匙」, 一種權威的象徵, 使他能「束縛.....釋放」。而彼得的繼承人, 便是天主教的教宗和主教。

因著權力是由基督授予彼得為首的眾使徒, 而各主教和教宗又是各使徒和彼得的繼承人, 故此使徒傳襲便延綿不絕的一脈相承。

在1870年的梵一會議, 天主教會便正式確立教宗無誤的教義。教宗在職位上所論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教義, 獲神賜予絕對無誤。

基督教的回應

基督教對此的回應乃是:我們堅決否認教宗無誤論。

基督確曾揀選十二使徒繼承祂的遺志, 建立教會。但此是指著傳福音的事宜。「天國的鑰匙」一詞, 按加爾文所言(基督教要義, 卷四, 第六章)此乃為開啟天國之門的聖道。束縛和釋放, 只是因不信而受束縛和因信而得與神和好而已。

基督將這福音的職份交給彼得, 也交給了其他人(太18:18; 約20:23)。既然這「權柄」不是單單交給彼得一人, 那彼得又如何能以此居首呢?再者, 按居普良和奧古斯丁的說法, 基督將鑰匙交給彼得, 只不過是表明基督教會為一體矣。如此, 彼得所得之「權威的象徵」為何?(基督教要義, 卷四, 六章, 四節)

事實上, 彼得之為各使徒之首並不是十分重要的, 因為彼得之為首並不保證彼得或其後繼者所論之教義無誤。按基督教之看法, 神的道是自足而立的, 並不因教會首領之承認或否認而存歿。而且從聖經去看, 彼得在基督升天後也犯過宗教上的錯誤, 被保羅責備。(加2:11)故此, 連教宗所繼丞的彼得也不一定無誤, 則教宗如何可被奉為無誤呢?

觀乎天主教確立教宗無誤此教義, 是通過梵一的會議決定。而按照里羅馬大公教會的看法, 大公會議的信條是無誤的。故此, 教宗無誤此教義最根本的立足點, 是在於他們相信教會無誤。是教會分辨神的道, 解釋神的道。如此, 天主教會將自己置於神的道之上。

基督教會認為, 大公會議所定的信條沒有約束力; 教會在信仰上也可能會犯錯。雖然, 基督教會接受早期教會及大公會議的某些決定, 特別是有關基督論的教義; 但這些決定都必須要與聖經一致。讓我們再重申, 唯獨聖經。


(三)聖禮的教義:

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會視聖禮為有效的表記。意指聖禮本身便能完成它所表記的。聖禮是基督自己透過神甫的實質行動。故此, 它們(如Pope Paul VI所言)本身是神聖的, 有它們自己客觀的效能。
天主教會有七項聖禮。計有洗禮, 堅振, 聖體(主餐), 告解, 聖品(授聖職), 婚姻和敷油(臨終膏油)。

要特別一題的, 就是天主教的聖體, 所指的是餅和酒的本質被上帝的大能變成基督的本質。此即稱為變質說。

基督教的回應

從天主教對聖禮的觀念, 可看出他們其實認為恩典可延伸於自然物當中。從聖餐的變質說來看, 基督可以不必從天上下來, 藉祂神聖大能, 就可以令自然物本質改變, 成為神聖。並且人領受了這變為神聖(祝聖)的自然物後, 人身體內便領受了祂的恩典。如此, 聖禮便成了一個施恩工具。經受聖職的聖品人員, 本身就有了特殊的聖寵和神權(天主教信仰, 上智出版社p.188, 1994年, 台灣), 以執行各種的聖禮。在告解聖事中, 主耶穌藉神父的手赦罪。人從神父的口中, 聽到主的聲音, 感覺到主在寬恕和接納。(新答客問, p.52-53)神父實質上成了擁有基督施恩, 赦罪的權力及法力。恩典可以延伸在自然物。人可以被祝並且事實上成聖了。從此, 由這一班「成聖」的人所組成的教會,豈不是有恩典臨在的保證無誤聖潔嗎?

觀照此一觀念, 其實天主教會首先宣稱教會無誤, 然後依此確立大公會議無誤、及教皇無誤。再藉大公會議及教皇權威確立教父神學和教會傳統的權威, 由教父權威確定變質說及一套聖禮神學, 即恩典可延伸於自然物中。由此確立七項聖禮。其中的聖品禮又堅稱神甫有特殊的聖寵和神權, 反過來支持天主教會的神聖無誤。

基督教對聖禮的看法, 主要有兩大觀點。分別以路德和加爾文作代表。

無論路德與加爾文對聖餐有何分歧, 他們都同意聖禮本身不是神聖的, 它們沒有客觀的效能。

按照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文中所論, 聖禮乃是基督自己藉有形之物賜無形之恩所設。在聖禮中, 我們必須找到神所設立的記號和赦罪的應許。按此原則,只有洗禮和聖餐才算聖禮。使人得救得恩的乃是應許和對應許所發的信仰, 而不是記號本身。在聖餐中, 餅酒沒有變質, 而只是因著應用基督的話, 基督便臨在餅酒中而賜下恩典。領受的人, 憑著對應許的信心, 便領受了赦罪恩典。若果領受者沒有信心, 則他所領受的仍是餅和酒, 沒有得著神的應許。人的信心, 決定了人能否領受神藉聖禮帶來的應許。這跟天主教有關聖禮自身足已成為施恩工具, 成為神聖大不相同。

按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四第十四章所論, 「聖禮乃是附加在應許上藉以印證應許, 並將應許向我們證實。」「是為了建立我們對聖道的信心。」「聖禮包含道和外在的表記」。故此, 聖禮之為聖禮, 必有神的道宣講, 才能令人得益。如此, 聖禮本身並不是神聖的, 只是有形的表記, 將其中所要表示的意義教導信徒。

路德按著他對聖禮的定義, 大幅將聖禮由七個減成只有洗禮和聖餐禮兩個。而當中天主教的彌撒, 在基督教中被縮減為聖餐禮。天主教相信「彌撒是一種有效的紀念、是加爾瓦略山上祭獻的『重現』」(新答客問, p.54)但基督教反對此等「重現」的獻祭, 以達至如徐神父所言「去親臨現場, 和基督接觸」(新答客問, p.55)基督的獻祭, 已在昔日一次而永不重覆地發生了。況且, 只有基督自己才是那唯一的大祭司, 人不能僭越那大祭司的位份。

對於其他五個「聖禮」的辯斥, 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文中已清楚反對, 在此按下不表。



(四)救贖的教義 --- 兼論煉獄的觀念

要討論天主教會救贖的教義極不好辦。事實上他們的教義似乎正在改動當中。

在天主教 / 信義宗的討論會議中, 當中所發表有關因信稱義的聲明:「我們最終所信賴的, 不外乎神的應許和基督的救贖」(Origins, 1983年10月, 頁279)在徐神父新答各問中「我的信仰宣言」部份, 亦有「我信聖子降生救贖了我們, 他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我們原是他用重價的寶血贖回來的。」和頁44「我們認為耶穌寶血的功效是完全的, 並不需其他東西補足。」「救恩是天主白白的恩賜, 並非我們靠行為、善功賺回來的。」這類的宣告, 似乎跟基督教認為唯獨因信稱義得生, 基督已在十架上完成了一切救贖所必須的教義相同。奇怪的卻是天主教會在梵一和梵二大公會議中, 卻沒有否定在天特會議中確立的跟「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此救贖觀相衝突的教規。當中包括四項「有關稱義的教規」(9, 11, 12, 24, Denzinger, 1574)。作為每一個天主教信徒都要持守的大公會議教規, 天特會議此四項「有關稱義的教規」應是天主教有關救贖論官方權威文件。究竟天主教會對救贖的觀念, 是否在唯獨因信稱義外, 還是要外加上行為或人的參與呢?似乎從此官方教規看不出一個所以然。

但從徐神父在新答各問中, 卻又可以找出個大概。

在頁44 有這樣對信心與功行的澄清:「我們絕不反對『因信成義』這觀念, 但我們不會加上ONLY, .....聖經....., 它同時論及信心與行為這兩方面。」「我們認為信主的人.....自應有相稱的行為與生活。」而從其引文(雅2:14-17, 26)所強調的(書中用特深色印刷)「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 自身便是死的」也可看出, 稱義客觀地從功效來說, 「完全」是神所完成; 但人得救, 決不是「唯有」「因信成義」, 相反是需要有人的合作。人必須有相應的行為配合, 否則信德(信心)本身便是死的。依此觀之, 則我們不難理解一九八三年十月天主教和信義宗討論會議發表的聲明(「最終」所信賴的不外乎神的應許和基督的救贖)和天特會議中對「唯獨因信稱義」的咒詛如何表達一致的救贖觀。雖然天主教對基督救贖是「最終」信賴, 但在救贖的過程中, 卻要有人的行為配合。簡而言之, 不是唯獨上帝恩典, 唯獨因信稱義。基督的救贖只是已完成的得救的事件, 人仍需以行動取之。人在救恩上有決定權, 有實際參與的可能。客觀來說, 基督的救贖, 只完成了一半。而天主教有關煉獄的教義, 正正是由此引申而來。

誠如徐錦堯神父所言:「煉獄的道理, 並不暗示基督的救恩不完全。祂的救恩是完全的, 但人對救恩的接受卻未必是完全的。」(新答客問, p.58)「基督固然為我們贖了罪, 但我們也有我們該做的補贖。」這豈非是指出基督代贖沒有完全的功效, 人還要為自己的罪贖回嗎?

基督教拒絕天主教有關煉獄的教義, 是因為天主教所引有關煉獄的主要經文---瑪加伯下---根本不是基督教聖經的正典, 只是次經的其中一卷。而林前3:10-15所論「仍像從火中經過一樣」, 按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三第五章第九節所論, 這火乃是聖靈的審判(trial); 而不是天主教所言煉獄中的火。此聖靈的審判, 乃是審判一切已得救之人的屬靈工作, 而並非要煉淨一個人的罪行。

基督教有關救贖的教義, 乃是唯獨上帝恩典, 唯獨因信基督得稱為義。在整個救贖過程中, 上帝是主動的, 人卻是完全被動。是上帝叫基督死在十架上, 為人贖罪。此贖罪之功乃是完全, 人所需作的, 只是憑信心去接受; 但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賜的, 而不是神的行動。好行為不是稱義的原因, 反倒是稱義的結果。

天主教對救贖的觀念, 反映出他們不信基督的救贖是完全的; 不信聖經所論「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也否認羅馬書10:9-10「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 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 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 就可以稱義, 口裏承認, 就可以得救。」硬要在人理性所不能接受的神白白恩典上, 強加人律法的條文; 再一次將教會置於聖經之上。


(五)馬利亞的教義

(1)聖母無罪:

天主教的信仰

按一八五四年教宗所頒佈的訓諭In effabilis Deus 有關馬利亞的訓諭:「為要確保基督成胎不沾原罪, 故此那懷祂胎的馬利亞, 因著神特殊恩典和優待, 即獲保護, 免受原罪引來的一切。」

基督教的回應

這教義按著1870年梵諦岡會議中獲通過。原因按「訓諭」所言, 因「這教義是神所啟示的。」
我們的回應乃是:這教義之被我們否應, 乃是因為它沒有聖經基礎。從聖經中去看, 除了耶穌沒有犯過罪以外, 所有人都有罪, 都是帶有罪性。耶穌的母親也沒有例外。天主教堅持馬利亞無原罪, 為的是保障基督成胎亦無沾原罪, 則我們一定要問, 神若可以特殊恩典保護馬利亞成胎無原罪, 為什麼祂卻不能以特殊方式直接保障在馬利亞身體裏的胎兒耶穌呢?

天主教支持此說法的權威, 乃是如「訓諭」所言, 因「這教義是神所啟示的」。按基督教的了解, 只有聖經是神清楚的啟示, 而聖經亦是神完全的啟示。神要讓我們知道的一切, 已在聖經中清楚啟示出來。故此, 聖靈在歷世歷代教會中, 只是引導我們更清楚地了解聖經, 而不是在聖經以外「啟示」一些新的「觀念」。關於馬利亞無原罪這一點, 我們沒有在聖經中找到一絲証據足以支持此論。

(2)馬利亞升天:

天主教的信仰

按1-11-1950 Pope Pius XII的Munificentissinus Deus闡述了以下教條:遠自永恆之時, 馬利亞以起越一切的方式與基督聯合。她無罪成胎, 永久童貞, 並作為神聖救贖者的偉大伴侶, 她得以戰勝死亡, 身體和靈魂一同被接到天上的榮耀裏。


基督教的回應

其原因為普世教會有真理的靈無誤的引領。

馬利亞升天此一教義亦是沒有聖經根據。事實上, 在基督受死升天後唯一一個可從聖經清楚知道與神同在樂園裏的人, 就只有與耶穌同釘十架悔改的犯人。其他任何人, 包括馬利亞與使徒們死後現時的去向, 十分不明。聖經沒有提及, 亦沒有鼓勵我們去尋求答案, 那我們為什麼硬要說馬利亞現在已被接到她兒子的右邊, 更由此引申出馬利亞現在就在神右邊為我們代求的可能呢?

是否因著常理孝順父母的觀念, 就硬說「基督或天父把她接到天上的榮耀裏」, 此一沒聖經基礎的教義。為著人的常理, 就可將一些聖經沒有清楚交待的東西「推論」出來?我們堅決反對此等神學的方法。


(3)聖母之為中保, 分享了耶穌中保地位:

天主教的信仰

梵二文件第八章:
馬利亞是救主地上的母親。救主地上由出生至受死整個過程中, 她以服從, 信心, 希望和火熱的愛心與救主合作, 使世人的靈魂得著超自然的生命。故此她是我們在恩典層次上的母親。而且在升天後, 她也藉多方的代禱為我們帶來永恆救恩的禮物。她是保惠師、幫助者、女恩人和女中保。

基督教的回應

聖母只是分享了基督中保地位。徐神父的辯解乃是, 神在「現象世界」中的行動, 經常都是透過可見、可觸模的人物或物作媒介而變現。(新答客問, p.40)

我們的答覆乃是, 雖然神有時真的如徐神父所言, 透過醫生為我們治病, 透過牧師傳道給我們傳福音的喜訊, 但這些「中介」如何可以引申至我們與神復和, 交通的「中保」呢?從聖經的教導中, 我們從沒有見過聖經要求我們向馬利亞或任何使徒祈求什麼。我們只知有聖靈這一位保惠師, 及基督這唯一的中保。沒有任何的人, 可以分享基督這唯一中保的身份或角色。基督這中保的身份是獨特的, 是建基於祂那神人二性, 道成肉身的教義。試問作為一個人, 或甚至如天主教所言的「聖人」, 如何可以分享基督中保的地位呢?

總結:馬利亞乃上帝之母。她配得我們尊敬, 亦是我們學效的榜樣。但她卻也是同我們一樣, 是一個罪人, 蒙上帝的恩典, 因信基督被稱為義。


《丙》參考書目

1. 世界福音團契。1989。「從當代福音信仰觀點看羅馬天主教 --- 世界福音團契文獻(上)」《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七期(7月), 頁7-25。

2. 世界福音團契。1990。「從當代福音信仰觀點看羅馬天主教 --- 世界福音團契文獻(下)」《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八期(1月), 頁4-31。

3. 楊慶球。1996。「從自然與恩典看崇拜禮儀(聖禮)的意義」。《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二十一期(7月), 頁11-29。

4. 徐錦堯。1995。《新答客問 --- 答覆基督教朋友的質疑》。三版。香港: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

5. 麥格夫著。陳佐人譯。1991。《宗教改革運動思潮》。香港:基道書樓。

6. 蘭姆著。邵樟平譯。1994。《洪流中的堅信 --- 福音派歷史神學探源》。香港:天道書樓。

7. 中國天主教團教義委員會。1994。《天主教的信仰》。九版。台灣:上智出版社。頁158-160, 188-190。

8. 加爾文著。謝秉德譯。1995。《基督教要義(下)》。六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頁139-154, 62-67。

9. 馬丁路德著。徐慶譽、湯清譯。1991。《路德選集(上)》。四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頁239-292。


複式洋房

積分: 135


52#
發表於 06-11-30 20:51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大臭B爸爸,

可否分享一下你的意見?

savan 寫道:
天主教算是異端嗎


伯爵府

積分: 16237


53#
發表於 06-12-4 22:20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兩條都是同一條問題,可以放在一起討論:
http://www.baby-kingdom.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785480&post_id=14177147&order=1&viewmode=flat&pid=14157120&forum=20#14177147


伯爵府

積分: 16237


54#
發表於 06-12-4 22:22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qoop 寫道:

大臭B爸爸,

可否分享一下你的意見?

[quote]
savan 寫道:
天主教算是異端嗎
[/quote]


我相信我不用我多說,我的立場顯而易見~~


複式洋房

積分: 325


55#
發表於 06-12-5 00:28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http://www.cuhk.edu.hk/theology/ccs/index.html

今天是中大基督教研究所開幕日,包括了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的主教們也會發表談話,相信他們之間是友好的。


大宅

積分: 1153


56#
發表於 06-12-5 02:16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宗教界資深人物亙相尊重的情況下亙相研究了解,總好過大家在只知自己不知別人的境況下然後強加說話到別人口中,只說對方錯自己對,也好過大家像瞎子摸象,有些人說象是一條柱(摸到腳),有些人說象是一條蛇(摸到尾巴),全看你引用什麼資料,或是只用了資料的那一部份。


王國長老

積分: 89566

好媽媽勳章 王國長老


57#
發表於 06-12-5 15:25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睇到以下報紙新聞,各位基督教徒對聖公會作出以下安排,又有何意見?


【明報專訊】官立、津貼小學自行分配學位階段下周一展開,聖公會向轄下小學發出通告,指若有天主教徒學生申請入學,可獲得「相同宗教信仰」的額外分數,提高入讀機會。有天主教學校大表不滿,認為「河水不犯井水」,質疑基督教學校搶收學生。天主教教區學校則表明不會為申請入學的基督教學生加分,並期望教統局澄清何謂相同宗教信仰。

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下,父母或兄姊與學校有關係、學生信仰與學校相同等,申請入學時均可獲加分,分數愈高被取錄機會愈大,「相同宗教信仰」佔5分。

聖公會柴灣聖米迦勒小學校長馮家正表示,天主教與基督教因歷史原因分裂,但屬同一信仰,過往聖公會未有清晰指示,小學不敢視天主教學生申請人為同一宗教,今年辦學團體釐清準則,聖公會小學可為天主教申請人加分。

指信仰相同 正推動合一

有深水埗區聖公會小學校長解釋,聖公會與天主教教義類似,增加天主教徒申請人的宗教分數不是問題。

另一名聖公會小學校長更說,聖公會近年推廣與天主教互相認可的「合一運動」,該校過往也曾為天主教學生加分,只要領洗證明由獲政府認可的天主教及基督教教會發出,便可獲加分。

天主教香港教區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助理陳繼賢表示,天主教與基督教關係密切,但天主教轄下學校接獲基督教徒申請,申請人不會獲額外宗教分,以免引起誤會。他期望教統局及基督教學校澄清何謂相同宗教。他說﹕「若A宗教學校收生時厚待B宗教學生,對B宗教的學校及學生構成影響,或令學校、家長及學生都不開心。」

天主教促澄清何謂相同宗教

小一入學委員會主席張志鴻說,政府有責任釐清「相同宗教信仰」的定義,定義不清隨時引起行政混亂。他說,天主教與基督教名校眾多,若因「相同宗教信仰」定義模糊令學生無法入讀心儀學校,或會引起爭拗。

教統局發言人表示,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下,學校可保留不少於20%小一學額,按「計分辦法準則」分配予申請人,有關與學校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的準則,是為保留學校的文化和特色。辦學團體和學校對「相同宗教信仰」均有清楚定義,並自行釐定宗教準則。為免產生誤會,家長遞交申請表前應先向學校查詢「相同宗教信仰」的定義。

明報記者 梁永樂 曾媚


子爵府

積分: 10867


58#
發表於 06-12-5 16:05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麟媽媽,

乜你又突然唔忍得手呀!

其實如你有留意,這裡不斷對天主教作質疑posting 的, 是某一、兩個教會的人。 我心中有數是那一個, 另有其他我便只是估估下吧! 由聖公會一手帶大的孩子, 應該不會猛烈批評天主教的。

你留心一下, 有基督徒(不是天主教的) 用以和為貴的說話想平息這兒... 噢~ 有人答:「我們不要理會那些"自由派"的言論...」 Mmm... 你知道"基要派"嗎? 我其實之前正在預備一段回應基要主義的, 但由於我認識又不算多, 只是引述其他教牧的看法, 所以最後都"goo" 聲吞左算了! 反正, 基要主義的人不會被我們三言兩語便停止張貼這些我們覺得沒建設性的文章; 我都只是想基督教教會內, 一些初信、 對教會內各種支派不了解的人多一點認識。
「多元社區,和諧並存;你我出手,聾健共融 」


複式洋房

積分: 197


59#
發表於 06-12-5 16:49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jk,
你好心水清!
溫和的回答,平息忿怒;激昂的言語,使人動怒。(箴十五1)


複式洋房

積分: 135


60#
發表於 06-12-5 19:13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我原來的留言是這樣的:

『與其引自由派的言論,倒不如回到聖經去,看看聖經有沒有馬利亞升天,向馬利亞祈禱,教宗無誤...的教義。好嗎?』

為什麼有人要避開我留言中『回到聖經去』的主旨呢?

真不明白為什麼請天主教徒看聖經來查證,總是這樣困難?究竟有甚麼難言之隱呢?

P.S.: 我不是”基要派”或”基要主義”的

jk67jk 寫道:

你留心一下, 有基督徒(不是天主教的) 用以和為貴的說話想平息這兒... 噢~ 有人答:「我們不要理會那些"自由派"的言論...」 Mmm... 你知道"基要派"嗎? 我其實之前正在預備一段回應基要主義的, 但由於我認識又不算多, 只是引述其他教牧的看法, 所以最後都"goo" 聲吞左算了! 反正, 基要主義的人不會被我們三言兩語便停止張貼這些我們覺得沒建設性的文章; 我都只是想基督教教會內, 一些初信、 對教會內各種支派不了解的人多一點認識。

首頁
12345...10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