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跳至

首頁

尾頁
   2


翡翠宮

積分: 92189

2024年龍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畀面勳章


41#
發表於 19-6-21 12:53 |只看該作者
MandyLiu22 發表於 19-6-21 12:47
但又不得不承認,林鄭暫缓是因為衝突事件才決定,佢在記者會講嘅。

和平示威後一個鐘佢發聲明繼續二讀。


佢想係陳同佳放出黎之前通過,
因為放走咗未必可以咁易拉佢,
不過呢D野佢又係唔同公眾講清楚,
佢一心並唔係想市民誤會,
只係佢覺得專心做好手頭上既事為重,
公關方面我真係覺得佢唔合格!!!!


男爵府

積分: 8014


42#
發表於 19-6-21 13:14 |只看該作者
MandyLiu22 發表於 19-6-21 06:38
1. 為何必須修例?
我的答案,不是必須,有更有效率的單次性移交台灣殺人犯可行,卻被港府棄用。

1. 我認為香港並無迫切性修例,始終已經許多年沒有設立引渡條例。

2. 我認為修例主要係為左引渡犯了經濟罪行而逃到香港的貪官或商人。

3. 我認為修例並不是為了借機(利用偽造證據)引渡異見人士回大陸受審。

原因1:
香港回歸20年,每日在高登,香討,生果報罵中國政府的人不計其數,從沒有聽過有人因為罵中國政府而被抓上大陸。(銅鑼灣書店不是駡,而是在大陸寄禁書)佔中就在解放軍軍營旁進行,佔中79日,沒聽說過有任何人靜雞雞被找進軍營運走。

原因2.
之前有異見人士進入中國和澳門被拒,顯示內地根本無意捉他們返大陸,如果中國政府要拉這些異見人士,大可讓他們先入境再拘捕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


男爵府

積分: 8014


43#
發表於 19-6-21 13:20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14
1. 我認為香港並無迫切性修例,始終已經許多年沒有設立引渡條例。

2. 我認為修例主要係為左引渡犯了經濟 ...

原因3.
既然有其他秘密方法請人回去助查,又點會公然利用偽造證據,來屈異見人士,引渡過程中要在法庭申辯,如果係老屈,除了會引起市民極大回響,甚至會引來外國干預,所以成功機會不大,你想想能屈肥佬黎,還是李X銘。根本不可能成功,看不到大陸會用這種方法。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


男爵府

積分: 8014


44#
發表於 19-6-21 13:25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20
原因3.
既然有其他秘密方法請人回去助查,又點會公然利用偽造證據,來屈異見人士,引渡過程中要在法庭申 ...

泛民向來喜歡利用民眾的恐共反共心理,例如說高鐵站會有公安衝出來捉人,事實上解放軍軍營遍布港九新界,每日自由行人數數以萬計(公安可混入其中),如果真要讓某君消失,真係易過借火。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


子爵府

積分: 12452


45#
發表於 19-6-21 13:26 |只看該作者
我都覺得政府好錯,林鄭好廢
但今日班人又包圍的時候,其實佢哋究竟想點?!
特首邊個做,都是錯⋯
而且搞到咁大,根本無人敢再重提修例!


大宅

積分: 4084


46#
發表於 19-6-21 13:26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14
1. 我認為香港並無迫切性修例,始終已經許多年沒有設立引渡條例。

2. 我認為修例主要係為左引渡犯了經濟 ...

謝謝你的意見。

我就認為法例應完善才可保障市民。
不能靠個人觀感未試過、信他國、見他國進步而定斷,也不應說特首把關這麼含糊而可作修定。

仍不明為何向大律師公會解釋他們的疑問,亦有法官表態,鄭司長,你去左邊呢?


子爵府

積分: 12452


47#
發表於 19-6-21 13:28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14
1. 我認為香港並無迫切性修例,始終已經許多年沒有設立引渡條例。

2. 我認為修例主要係為左引渡犯了經濟 ...

銅鑼灣書店有一個人係泰國坐洗頭艇的!證明政府要捉你,邊度都走唔甩


別墅

積分: 942


48#
發表於 19-6-21 13:28 |只看該作者
littlecar 發表於 19-6-21 12:53
佢想係陳同佳放出黎之前通過,
因為放走咗未必可以咁易拉佢,
不過呢D野佢又係唔同公眾講清楚,

公眾好清楚林鄭嘅理據,但係唔認同, 所以出嚟反對


別墅

積分: 688


49#
發表於 19-6-21 13:30 |只看該作者
MandyLiu22 發表於 19-6-21 06:38
1. 為何必須修例?
我的答案,不是必須,有更有效率的單次性移交台灣殺人犯可行,卻被港府棄用。

1“有更有效率的單次性移交台灣殺人犯可行”,願聞其詳
2我唔知你有無仔細睇下大律師公會的聲明,知唔知點解佢要反對。另外,大律師公會聲明提到,當時英國制定逃犯條例將香港以後其他中國部分排除適用,係想以呢個逃犯條例為藍本再制定一個適用於中國的獨立的引渡條例,你覺得呢個方法可行嗎,一個獨立的條例喔,d人唔拆左個天,所以我都有在諗,點解英國唔幫香港人將呢個獨立的條例制定出來先走,英國人先唔會出賣香港人嘛
3,點解要同商界傾,因為砌生豬肉最容易的就係用商業犯罪咯,難道用殺人放火搶劫呢d暴力犯罪砌乜


男爵府

積分: 8014


50#
發表於 19-6-21 13:31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25
泛民向來喜歡利用民眾的恐共反共心理,例如說高鐵站會有公安衝出來捉人,事實上解放軍軍營遍布港九新界, ...

基於反共恐共心態,今次大量民眾反對修例可以理解,雖然我不認同修例是為了捉異見人士。

反而大量靑年人在立法會暴力衝擊警察後,泛民竟然說他們是手無寸鐵,而蕭若元更指稱掟石的是政府請的人。這種顛倒是非黑白的說法竟出自民主派之口!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


男爵府

積分: 8014


51#
發表於 19-6-21 13:46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31
基於反共恐共心態,今次大量民眾反對修例可以理解,雖然我不認同修例是為了捉異見人士。

反而大量靑年人 ...

蕭先生的理論大致是這樣的:
1. 林鄭要通過修訂逃犯條例
2. 立法會真正的示威者是和平的,但他們阻礙議員出入,無法投票
3. 政府故意請人(黑社會)掟石,令衝突升級,之後政府就可以宣布戒嚴2日
4. 立法會在戒嚴期間,通過修訂逃犯條例

這說法有何不妥?
1. 如果示威者是和平的,只要議员能進入立法會,條例即能通過。又邊駛搞場大龍鳳
2. 如果戒嚴,對香港聲譽影響極大,政府點會咁做?
3. 強硬通過法例後,必然引致大量市民上街示威反對,根本無可能成功引渡。泛民會坐以待斃嗎?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


男爵府

積分: 8014


52#
發表於 19-6-21 13:51 |只看該作者
MandyLiu22 發表於 19-6-21 13:26
謝謝你的意見。

我就認為法例應完善才可保障市民。

不僅特首把關,還有法庭把關,被告可提出申辯,若法庭認為涉及政治問題,便不批準引渡。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


大宅

積分: 4084


53#
發表於 19-6-21 13:55 |只看該作者
芮媽媽0815 發表於 19-6-21 13:30
1“有更有效率的單次性移交台灣殺人犯可行”,願聞其詳
2我唔知你有無仔細睇下大律師公會的聲明,知唔知點 ...

謝意見。
1.單次性加日落條款是可行的,而且泛民之前說可接受,理應容易通過可趕得切移交陳同佳。抱歉這只聽電台資訊,有錯歡迎指正。
2.大律師公會其中一個質疑是將可移交的罪行減少了。我想問,這是否司法倒退?
3.同意,政府只向商界傾我覺得好黑暗,為求夠支持票


大宅

積分: 4084


54#
發表於 19-6-21 13:59 |只看該作者
rayhong9 發表於 19-6-21 13:51
不僅特首把關,還有法庭把關,被告可提出申辯,若法庭認為涉及政治問題,便不批準引渡。
...

謝意見,明白還有法庭把關,但法庭是跟據已修之條例。
我信香港法律,所以必須先完善才可通過修例。


大宅

積分: 4084


55#
發表於 19-6-21 14:0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很高興你們提供多方觀點,希望此討論氣氛能才此版延續,不要分化。

大家都是想香港好!


別墅

積分: 688


56#
發表於 19-6-21 15:22 |只看該作者
MandyLiu22 發表於 19-6-21 13:55
謝意見。
1.單次性加日落條款是可行的,而且泛民之前說可接受,理應容易通過可趕得切移交陳同佳。抱歉這只 ...

1 日落條款唔可以隨意用,開左先例咁內地話都要用日落條款移交點拒絕,民意唔允許?物香港變成人治乜
2 我印象中好似有減少左性犯罪的罪名,真係唔知政府係埋想減少阻力啦,我師奶仔就猜測因為性犯罪都容易比人利用砌生豬肉,請參考當時美國引渡啊邊個邊個(唔記得名)就係吿人性侵,被引渡果個人都話自己冤枉
3 你誤會我意思,我唔係話傾斜商界,我意思係如果要砌生豬肉利用商業罪名會比殺人等暴力犯罪容易砌好多,請參考艾未未被控逃稅,所以商界一定驚過普通市民,而家應該好少完完全全唔同中國做生意的企業,如果個老闆鬧共產黨,要砌佢生豬肉真係容易過砌普通市民


別墅

積分: 688


57#
發表於 19-6-21 15:40 |只看該作者
MandyLiu22 發表於 19-6-21 13:55
謝意見。
1.單次性加日落條款是可行的,而且泛民之前說可接受,理應容易通過可趕得切移交陳同佳。抱歉這只 ...

其實林鄭自己話解釋不足真唔係卸責,真係解釋不足,又推得急,確實好多人係誤解左,佢最後一次的修改提議都話加入人權保障,但係無用。不過公道d講,就算佢做好多解釋又如何,邊個會真係聽真係信佢啊,謠言滿天飛,市民又非常恐共,羊群效應
講真我都同情佢,佢話個案移交無法律基礎,因爲係香港法律體系入面,台灣就係中國一部分無辦法改變的,所以逃犯條例唔適用,蔡英文話可以個案移交,修例就係惡法唔肯接受,其實就係將政治凌駕於公義,但係無辦法,政治好黑暗,人性係自私,作為人阿媽我只為個女仔父母覺得好心痛


翡翠宮

積分: 92189

2024年龍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畀面勳章


58#
發表於 19-6-21 15:52 |只看該作者
芮媽媽0815 發表於 19-6-21 15:40
其實林鄭自己話解釋不足真唔係卸責,真係解釋不足,又推得急,確實好多人係誤解左,佢最後一次的修改提議 ...


同意。

林鄭初心係好事,可惜無用最終幫唔到死者討回公道。

台灣真係好衰,英文真係無人性,但好多人唔睇,只怪林鄭明知台灣話唔肯接收仲要通過,根本無睇成個大局,所以佢地覺得無俾人利用,真係唔知幾時先可以醒!!!!


別墅

積分: 688


59#
發表於 19-6-21 16:31 |只看該作者
littlecar 發表於 19-6-21 15:52
同意。

林鄭初心係好事,可惜無用最終幫唔到死者討回公道。

唉,呢個係埋林鄭初心我又唔肯定,因為佢將原來立法會審議移到特首審議,呢個唔知點解,我無心機去搵資料,唔知係埋立法會審議就一定要刊憲
但係蔡英文我而家真係好討厭好討厭佢,以前台灣朋友話佢巫婆我都無感


翡翠宮

積分: 92189

2024年龍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畀面勳章


60#
發表於 19-6-21 16:41 |只看該作者
芮媽媽0815 發表於 19-6-21 16:31
唉,呢個係埋林鄭初心我又唔肯定,因為佢將原來立法會審議移到特首審議,呢個唔知點解,我無心機去搵資料 ...


有D野林鄭只係不停做,
真係無好好解釋清楚,
又無人可以代佢答,
佢有不足真係事實,
但我相信佢初心,
唔係為潘生潘太真係無必要去攪呢條例!


蔡英文真係好衰,
今次真係俾佢搵到死人著數!!!

首頁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