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hong9 發表於 19-9-28 16:17 
我諗黃藍之分之外,黃嘅裏面有D係支持攬炒,破壞和暴力(相信係少數),另一批黃嘅支持反修例,但吾支持攬炒 ...
其實判斷是非黑白吾太難,破壞地鐵、暴打異見人士、掟汽油彈,呢D事情喺任何民主國家,美英法德日都係違法嘅事,而警察執法,拘捕違法人士係理所當然,亦係佢地嘅職責。即使我深黃的朋友,都會話你拉就拉,吾好打。顯然佢地無法否認警方作出拘捕並無不妥,只係在拘捕過程是否犯規,使用過分武力。
跟住就去到第二個問題,警察在拘捕過程中有無用過分武力。
有些情況如之前的七警打人和二警在醫院打人,呢D係明顯犯法。
不過個別警員違規犯法,並不會令上述的違法行為(破壞、打人、掟汽油彈)變成合法。你可以同情示威者,不過佢地真係犯法,犯法者須接受法律制裁係理所當然。
[img align=left]C:\my documents\IMG_1427_1_1_1[/img]
[img align=right]C:\my documents\DSCN1156 10-04-2004_1_4_1[/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