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用蘇聯提供的軍事及資金援助,於 1949 年以軍事武力,從其祖國「中華民國」的國民政府手中,奪取政權,請問該行為
是否不愛國?
是否涉及勾結外國勢力?
是否應定性為「叛國」?
是否觸犯類近現今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中國共產黨另外建立一個全新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前,相關的武裝行動當然亦包含嚴重暴力,致令千萬人民家破人亡、生靈塗炭。最近不少達官貴人公開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請問是否也包括譴責中共的暴力及叛國行為?
在過去千百年的改朝換代及政權更替後,人民往往要被教育改去愛被武力推翻「舊祖國」的新祖國,愛國的對象則要隨「誰成功叛國便愛誰」而改變,這種荒唐的愛國情懷,情何以堪?
當各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時,八、九十歲的長者不禁要問:叛國都要慶祝?
作者自我簡介:秦漢唐宋元明清等不同祖國都愛的土生土長香港人
一日有良知,我地永遠站在殺國民無數既獨裁政權既對面
老實說愛自己種族既人點會認賊作父,你地幾時先肯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