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入境大樓釀傷亡慘劇
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人移居香港的嚴重危機,當時代表吳嘉玲的一方,就是其後籌組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及大律師吳靄儀。
在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法院判決入境處針對聲稱擁有居港權者的驅逐令的法理基礎不成立,更簽發了人身保護令狀,當時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正是後來成為公民黨核心成員、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逾期居港,並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更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莊豐源案」引發雙非湧港
特區政府於1999年提請人大釋法,解決了超過160萬名港人內地子女可能湧港的危機,但在2001年,終院在「莊豐源案」中裁定父母皆非港人但在香港出生者都可享有居港權,當時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同樣為李志喜。「莊豐源案」令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由2001年至2011年,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對香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