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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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積分: 461


41#
發表於 22-3-21 21:11 |只看該作者
daitauman 發表於 21-8-10 15:17
我家有99,62,我細佬,我老公,我兒子加我。
我99,62同我細佬一齊住。

唔想煮飯我明,但連衫都唔自己在家洗特登在99家度洗完要姐姐摺埋熨埋再拎比你


大宅

積分: 4504


42#
發表於 22-3-21 22:42 |只看該作者
GG2015 發表於 22-3-21 21:11
唔想煮飯我明,但連衫都唔自己在家洗特登在99家度洗完要姐姐摺埋熨埋再拎比你
...

本帖最後由 csbaik 於 22-3-21 22:42 編輯

合約神精係要同住。如果樓主住同一間屋咪冇問題,或加工人傾惦數咪ok囉。傾唔惦就唔覺行樓主會勝數。我以前都係,我地一家四口+老父個名,各自有人工。老父工人回鄉,我叫我工人頂住煮两餐同睇住老父,老父有自理能力,行路要扶長,平時卧床多。不需在我家工作。
工人肯,但話好似犯法,我話咁我填fm 話我一家四口般去老父家住,即暫改地址,佢咪無內要去老父果边幫手。當然我有另比人工。大家咪齊齊開心。


男爵府

積分: 7120


43#
發表於 22-3-22 18:04 |只看該作者
honeybid2 發表於 21-8-11 13:32
其實你自己咪講左重點咯,所有喺你99屋企發生既事,仔仔上去瞓又好,你細佬女朋友上去瞓又好,你兩公婆上 ...

同意,睇嚟樓主有可能違左法⋯⋯

如果有加名而當中既人並唔係以該地址作為居住地,有可能已經失去“僱主之一”既定義,如果咁係無問題、由北區拎飯餸到去南區都得既話應該大把人咁做啦,但點解唔多見人討論呢個縮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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