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bi_sauyee 發表於 21-9-14 11:26 
想問問大家意見。
剛完成離婚手續,係男方單方面提出嘅。
其實真係要睇你自己既環境係點喇。
若自己有能力,當然係賣左層樓,啲錢一人一半啦。
但若自己無能力,工作亦唔穩定,若只得200萬,而要你去再去買樓供樓,或用黎租樓既,都有可能有危機。
你地當初既離婚協議,係私底下立既定點既?
若係有法律效力,咁佢再開出新既條件,你係可以唔接受,要佢跟返原本既協議架。或者你自己都可以提出其他意見架。
你都可以話到時維修錢一人一半架,其他照舊協議都得架。
總之,你自己考慮下自己既能力喇,既然有左本身既離婚協議在前,如前夫想更改既,為左閣下既自身利益(先唔講骨氣先) ,咁當然要係有利益過原先協議至得啦。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