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尾頁
   7


珍珠宮

積分: 33803


41#
發表於 23-8-4 12:29 |只看該作者
fanmiulan 發表於 23-8-4 12:25
結婚預埋離婚不如唔好結,一直維持住男女朋友關係咪算
反正外人都唔會知你地到底有冇搞結婚呢個"手續"
分手 ...

我地都覺得不如唔好結,但對家要求一定要簽紙註冊!


珍珠宮

積分: 33803


42#
發表於 23-8-4 12:30 |只看該作者
薯圈 發表於 23-8-4 12:11
咁真係要諗

仲要識左唔係好耐你話識得耐,就算離婚被分都無話可說。等陣快閃快離你話點算


珍珠宮

積分: 42024


43#
發表於 23-8-4 12:31 |只看該作者
mcs74 發表於 23-8-4 12:30
仲要識左唔係好耐你話識得耐,就算離婚被分都無話可說。等陣快閃快離你話點算
...

"呢個人相當可疑"


珍珠宮

積分: 41859

2024年龍年勳章 2023年兔年勳章 虎到金來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44#
發表於 23-8-4 12:35 |只看該作者
幸福花海 發表於 23-8-4 07:50
其實咁樣不如唔好結婚,咪唔使煩

有啲情況係父母有物業係用子女名買, 送又好, 掛名又好, 呢個情況係父母擔心姐.



男爵府

積分: 9622


45#
發表於 23-8-4 13:05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覺得冇用,最好唔好結婚


男爵府

積分: 6290

畀面勳章


46#
發表於 23-8-4 13:11 |只看該作者
mcs74 發表於 23-8-3 23:38
其實搵律師簽婚前協議書有無用
層自住樓同積蓄係離婚後真係可以唔洗分比另外一半?
...

香港暫時不承認婚前協議書,亦即如果日後喺香港離婚,未必可按婚前協議書內容執行;但法庭可以當作參考


男爵府

積分: 6290

畀面勳章


47#
發表於 23-8-4 13:12 |只看該作者
薯圈 發表於 23-8-4 11:39
我嘅情况唔係男士有樓,而是女士有樓。如果男女雙方大家財政狀况相差不遠,這是不問題。但如果相差太遠, ...

所以呢啲最好唔結婚,咁就冇事


伯爵府

積分: 15112


48#
發表於 23-8-4 13:15 |只看該作者
mcs74 發表於 23-8-4 12:30
仲要識左唔係好耐你話識得耐,就算離婚被分都無話可說。等陣快閃快離你話點算
...

咁樣嘅話,如果對家係都咁,又唔係識得耐,我會選擇分手止蝕。


子爵府

積分: 13567


49#
發表於 23-8-4 13:24 |只看該作者
mcs74 發表於 23-8-4 12:29
我地都覺得不如唔好結,但對家要求一定要簽紙註冊!

對家係大陸人?


珍珠宮

積分: 33803


50#
發表於 23-8-4 13:31 |只看該作者
crt1234 發表於 23-8-4 13:24
對家係大陸人?

優才黎香港的大陸人。


侯爵府

積分: 23306


51#
發表於 23-8-4 13:37 |只看該作者
Jasmine-4711 發表於 23-8-4 07:07
我婚前想做, 律師朋友說香港沒有這法例,簽也作用不大.
在美國才有法律效力.
...

其實結得婚也是共產。大家為彼此付出。


侯爵府

積分: 24996

2024年龍年勳章


52#
發表於 23-8-4 13:41 |只看該作者
crt1234 發表於 23-8-4 10:18
總會有一日會有為左唔想被分身家而殺人既新聞

吾係已經有咩, 大學教授殺妻嗰單!


侯爵府

積分: 20400


53#
發表於 23-8-4 13:4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如果咁
不如唔好結住
睇定啲先
始終結婚係一件大事
太急唔好


伯爵府

積分: 18797

2025勳章 2025勳章蛇年勳章


54#
發表於 23-8-4 13:55 |只看該作者
mcs74 發表於 23-8-4 09:43
遺囑應該都好難成立,因為本身兩夫妻資產本身係婚姻法計都係有得分一半
...

應該係十年以上長久婚姻才可分一半


已刪除用户

積分: 2355


55#
發表於 23-8-4 13:59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公爵府

積分: 28032


56#
發表於 23-8-4 15:11 |只看該作者
幸福花海 發表於 23-8-4 07:50
其實咁樣不如唔好結婚,咪唔使煩

我都係咁話,要有咁多保障先夠膽同另一方結婚,咁其實為乜嘢呢?


男爵府

積分: 5954


57#
發表於 23-8-4 15:20 |只看該作者
Simsim12 發表於 23-8-4 06:57
可以一早立遺囑

遺囑要死咗先至有用,未死前對方要求離婚,就可以分你身家


男爵府

積分: 5954


58#
發表於 23-8-4 15:22 |只看該作者
moma1023 發表於 23-8-4 15:11
我都係咁話,要有咁多保障先夠膽同另一方結婚,咁其實為乜嘢呢?

本來你係講得啱嘅,但而家世界同以前唔同啦,啲人結婚離婚好兒嬉
調返轉講,如果大家都唔稀罕對方嘅財產,簽咗又何妨呢!


男爵府

積分: 6871

2018復活節勳章


59#
發表於 23-8-4 15:5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人心難測,莫說金錢,就算公屋都會比人謀啦!


公爵府

積分: 28032


60#
發表於 23-8-4 16:08 |只看該作者
mcheungm 發表於 23-8-4 15:22
本來你係講得啱嘅,但而家世界同以前唔同啦,啲人結婚離婚好兒嬉
調返轉講,如果大家都唔稀罕對方嘅財產,簽咗 ...

可能我覺得親密關係裏面信任係好重要,甚至俾婚姻更加重要。
如果雙方連信任都做唔到不如唔好結。 雖然話結婚離婚都好方便容易,但冇必要都費事搞多樣野啦。今時今日連生仔都唔一定要結婚,咁為咗結婚搞咁大壇嘢做乜⋯⋯

首頁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