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kiki1230 發表於 25-1-8 11:38 
最近,有網民在threads上發長文爆料指有女藝人開新餐廳,透過朋友聯繫他負責設計及印刷,但事後該名女藝人 ...
走數一定唔啱. 嫌貴的話一早就唔應該叫人做.
https://www.threads.net/@19hkdesigner
我都覺得佢嫌疑最大. 但題外話,政府文件出既名, 係咪可以用英文名行先? 定係原告入咩名去告人, 政府出信就用番果個名, 可以同身份證唔同名?
想 我都好想好似中咗頭獎
有野唔洗做 老細又吹我唔漲
日日等出糧 無乜野需要緊張
就係咁嘅樣 乜都唔駛撈就至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