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O 寫道:
完全贊同Hellomummy的話,當年仔仔Daddy有左女朋友,我都曾經因為唔想仔仔成為單親家庭,所以求佢離開佢女朋友,當然佢無理我,本來佢唔想搬走,佢想一路同佢女友一齊,又向度住,那時佢女友唔向香港,佢唔想花錢租屋,果時真係好辛苦,佢女友明知佢有老婆,都照call佢,仔仔Daddy又當我透明,我到現在都記得佢話"你只係仔仔個亞媽,我無當過你係老婆,結婚証書只係章紙"後來我屋企人出面話佢,佢才搬走,現在想起都覺得那時自己無尊嚴,好賤.所以做女人輸掉感情都要爭番d尊嚴.係對.
佢仲話仔仔要跟佢,因為佢女友好有愛心,好鍾意小孩,你講得對,要仔仔生長在一個由賤格不負責任和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後弟毑"組成既所謂"家庭"曾幸福嗎? 現在須然好辛苦,但可以同仔仔一齊,什麼都值得.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