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ellawyc 的帖子
咁我係勞工處同佢和解時, 好唔好買佢怕比返19日代通知金佢?
佢claim 我一個月代通知金, 但我11日前已出左通知信,
定係堅持唔比代通知金, 然後攞齊晒d warning letter, one month notice ,
去小額同個官講, 但我驚到時我又攞唔到錄影, 
即使攞到錄影, 會唔會又話証據不足?
其實佢放底佢地係公園暴曬, 又唔理佢地自己去左街市, 
咁算唔算係疏忽照顧呢? 我都唔想再side 時間同佢糾纏,
結果係點, 都係益左佢(因佢一定無錢陪比我, 仲可以更長時間留港搵工),
如果你地係我, 你會點做呢? 和解? 定係企硬呢?
  
    
 
 
 
 
 
喜樂的心,便是良藥;
優傷的靈,使骨乾枯. (箴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