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字極慢,所以遲了覆你, 請諒.
純為個人經歷:
Kennenth兄是有正職,在Part1 – Part 3 巳多次提及
, 其實Part1 – Part 3 有很多資料, 可供細閱, 可惜
現在已封鎖, 才引起你的疑惑.所謂<看樓團>, 只揀假期.
個別看樓不是他帶, 是Miss X, 但 Kennenth較熟那區, 所以朋友仔
常問他意見,
"來著不拒", 真的很難,我就做不到,
但不代表別人做不到; 我較自私! 
"這裡婦人多耳根軟易動搖" 你這樣寫, 不怕人罵, 不怕人怪你侮辱?!:;pppp:
"非挑起罵戰" 言重, 我那有
興趣罵戰, 只不過是“ 不吐不快”,







SAMkc 發表於 11-8-20 16:02
大臣你好, 大家好,
昨天上來, 發現面目全非.
.................................
....所謂用分身達至個人目的, 可無限演繹: 如果個人目的是另更多人達致
財務自由, 何罪之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