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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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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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1-11-9 12:26 |只看該作者
我同意網友說,大陸只是法治未完善,不是没有法治!
我認為香港的法律,應先保障和保護香港人先,我個人絕不同意讓外傭成為永久居民的,後遺症和後果都非常嚴重。法例有漏洞就應要堵塞,釋法並非甚麽洪水猛獸,法例不是天賜下來的,也是由人定的。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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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1-11-9 13:4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inka 於 11-11-10 00:50 編輯
chicken_patpat 發表於 11-11-8 17:34
公民黨幫賓賓一事(我十分唔支持)

但法治上佢係正確,大家都知法治呢樣野正正係香港有大陸無既野

而家佢係打緊一個叫做資格既問題,好簡單一個例子(小朋友考中學,但學校話你無家底,睇都唔睇就唔批)

===如果間學校要收貴學費,佢當然make sure 你有能力支付先收你,有咩問題,你去銀行借錢,都要你有無本事先啦,唔係係人類就有資格借咩

而家就係想佢有番呢個資格,有資格批唔批係政府既事(你可以話佢搵野黎搞,但過多十幾年先發現會唔會更大件事??)
===為資格2個字晒甘多錢打官司,邊個最後係大贏家?

想人治既話,即係大陸果套 大家會想係行法定人治呢???
==依家係有所胃知識份子玩弄法律

不停話釋法既人,你會唔會有諗過,一條法律一有唔岩就大陸釋法仲有邊個會相信香港既法律制度
===何以見得要不停話釋法


樓主,如果佢地有能力,投資移民邊度都得啦

點評

heiyau88  公道自在人心,掃走公文x!  發表於 11-11-10 00:45
chicken_patpat  再講多次-.-而家係有能力申請借錢,但唔比佢申請  發表於 11-11-10 00:10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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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瑞士牛牛第一回


43#
發表於 11-11-9 14:23 |只看該作者
不如你反問公民黨究竟知唔知香港巿民想要D咩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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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勳章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有「營」勳章 wyeth冷知識勳章 王國會長 貢獻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BK猜猜猜慶中秋 BK Milk勳章 hashtag影視迷勳章


44#
發表於 11-11-9 14:4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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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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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45#
發表於 11-11-9 15:21 |只看該作者
解釋都冇用
大家睇法唔到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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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1-11-9 16:27 |只看該作者
The election results tell us that most of the HK people do not support what "公民黨" is doing. No matter under what basis, this is not for the benefits of Hong Kong.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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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1-11-9 16:50 |只看該作者

回覆:chicken_patpat 的帖子

好認同你嘅睇法。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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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1-11-9 17:3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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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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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1-11-9 18:40 |只看該作者

公民黨幫賓賓一事,我有少少睇法,希望大家一齊討論下^^

點解僱主要比機票啲工人離境呢?一定要出境喎,反之坐監果啲點計呀?:;pppp: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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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11-11-9 19:3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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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積分: 68008


51#
發表於 11-11-9 19:34 |只看該作者
Loreal 發表於 11-11-9 19:31
Ah?! Are you use your Pat Pat to think lei??

I also very admire all of you so patience to reply her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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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52#
發表於 11-11-9 19:42 |只看該作者

引用:Ah?!+Are+you+use+your+Pat+Pat+to+think+l

原帖由 Loreal 於 11-11-09 發表
Ah?! Are you use your Pat Pat to think lei??

I also very admire all of you so patience to reply her ...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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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1-11-9 19:5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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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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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11-11-9 20:0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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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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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11-11-9 20:31 |只看該作者
joanl28 發表於 11-11-9 20:06
唔好怪我講得絕
大家一定要杜絕樓主呢類思想
Totally agree.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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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56#
發表於 11-11-9 20:4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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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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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11-11-9 20:4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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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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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11-11-9 23:44 |只看該作者

引用:我好想話比你知,每次打公文袋漢奸,我都心情

原帖由 awah112 於 11-11-09 發表
我好想話比你知,每次打公文袋漢奸,我都心情愉快.
me too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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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11-11-9 23:55 |只看該作者
係到講唔好意思先...咁遲先再覆

我重申一次-.-我唔係支持外傭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修例<-大家都話無溯力.但入境處可以2年先處理,2年都改唔到法律,更何況一個外傭有能力可以自己一個維持生活?(而家租個單位唔係滲房最少都要5-6k)

基本法<-用左14年 就釋左3定4次法,更何況基本法本身有呢個問題點解唔改番好佢?

基本法例就話住滿7年就有資格"申請"批唔批就睇入境處,上面話合約有寫唔會成為香港居民既,我諗基本法點都會大過合約掛-.-

點評

heiyau88  公道自在人心,掃走公文x!!!  發表於 11-11-10 00:46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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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11-11-10 00:03 |只看該作者
rabbit75 發表於 11-11-9 09:08
如果有人上來樓主屋企,話你屋企而家開始佢的,因為係逆權侵佔,對方有張十二年前的租約,法理上成立,唔知 ...

笑左-.-
呢個大陸先會掛???
唔係要廿年咩???
法理上佢要有做業主既責任等等
佢12年前租約姐,但我而家住緊 關咩事??

用呢個做例子,外傭係有資格去申請(做哂業主既責任等等前提下)但法庭唔比佢申請

點評

heiyau88  公道自在人心,掃走公文x!!!  發表於 11-11-10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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