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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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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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2-1-12 12:00 |只看該作者
個司機一早表明係一個好人, 唔係點會拎去警署.

個失主又係3 個月之後先報警話唔見左.

咁而家black & white 寫明3 個月後歸拾獲者, 仲有咩得好argee.

掉返轉講, 對個失主來講, 呢2百萬係橫財, 但對司機來講, 3 個月後都係佢一筆橫財, 咁有咩唔同?

所以我認為法律上要歸司機, 不過佢2 個可私下講掂數, 55,64,37都好吖.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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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2-1-12 12:09 |只看該作者
的士司機! 因為法例訂明左, 要依法!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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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12-1-12 12:13 |只看該作者
比司機!

一來OVER 3個月, 緊張既報左案啦......

二來人地真係 HONEST, 3個月過後應該比佢 ......

C底下比唔比返D 事主, 呢個係司機既安排了 ...... (筆錢對當事人既重要性, 事主態度如何, 串串的就一蚊也不比)
不是每段愛情都會有美好的結果;
但一段關係如果缺少了愛與包容;
就注定會失敗。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納蘭性德《木蘭花令 · 擬古決絕詞》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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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2-1-12 12:20 |只看該作者
sasa0208 發表於 12-1-12 11:18
道理上應該司機

但物主出現,拎個良心出黎物歸原主

認同。
但我覺得比哂司機亦無可厚非。

笑下又一日。放鬆下啦大家!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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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12-1-12 12:30 |只看該作者

引用:個司機一早表明係一個好人,+唔係點會拎去警

原帖由 雪菜肉c 於 12-01-12 發表
個司機一早表明係一個好人, 唔係點會拎去警署.

個失主又係3 個月之後先報警話唔見左.
好認同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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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2-1-12 12:33 |只看該作者

回覆:討論………二百萬應該歸誰?

法例係比的士師機!咁判左比的士師機後,佢兩個再五五分脹囉...我覺得最公平!何況個的士師機拎得咁大舊錢佢報警都唔係貪心之人啦!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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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2-1-12 13: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葡萄仙子 於 12-1-12 13:02 編輯

對司機尼講可以係横財!
對事主尼講,三個月都可以唔愛,但而家又有可能攞得番嘅,亦都算係横財!
横財對横財,都係獎勵吓個忠誠嘅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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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2-1-12 14:48 |只看該作者
應該歸司機, 他奉公守法, 從來唔貪心, 已經過了3個月, 係正常情況下應該歸司機
女人, 因為內涵而神采飛揚; 女人, 因為自信而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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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2-1-12 14:59 |只看該作者
rabbit75 發表於 12-1-12 09:13
跟據法例過了三個月限期,失物應該係交給報案人,但呢個時候物主才出現,這樣二百萬應該係交回物主,定係按規定交給的士司機呢?
認為交給的士司機請按支持
認為交給物主請按反對
的士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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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12-1-12 15:0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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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12-1-12 15:1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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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12-1-12 15:23 |只看該作者
的士司機
法例訂明左, 如果唔跟, 訂黎做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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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2-1-12 15:2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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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12-1-12 15:50 |只看該作者
梗係司機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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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12-1-12 15:56 |只看該作者
的士司機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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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12-1-12 16:10 |只看該作者
司機! 法例清楚界定咗!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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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12-1-12 16:16 |只看該作者
司機

如果呢單創先河比番物主,咁唔會再有人路不拾遺。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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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12-1-12 16:22 |只看該作者
俾番物主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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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12-1-12 16:28 |只看該作者
應該歸司機, 他奉公守法, 從來唔貪心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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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12-1-12 16:31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d 錢,可能係唔見得光所以先唔敢報警~
見有個司機拎左去警局,個事主先想話攞返~
咁正常又應該獎俾個司機,因為真係好值得加許,
如果唔係,點鼓勵其他人交還呢~~

但當然,個事主又會唔開心la~
所以都幾兩難~
或者佢同司機傾下,送返一半獎金俾司機,咁咪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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