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宜家個工人37歲, 之前返咗印尼生咗兩個仔, 再之係 香港做咗六年, 係香港佢有好多親戚朋友 ! 我未請"老使突"前, 我大緊肚時第1個工人, 係香港完約2年, 在港做咗八年, 35歲, 有兩個twin仔, 我見過真人, 我亦打電話問咗前僱主問過佢d嘢, 前僱主話佢清潔一般, 煮嘢食一般, 湊開newborn, 對小朋友ok ! 個人清潔ok ! 手腳乾淨 ! 話佢星期日會返教會 ! 佢地唔要佢係因為婆婆湊返 ! o個時無諗到請工人咁多問題, 只係諗到佢有湊newborn經驗及手腳乾淨便算 ! 加上我兩公婆想搵個有經驗嫁, 唔駛點教 ! 請咗後d問題就開始嚟啦 !:-( 第一日接佢, a準話佢識嚟荃灣, 咁咪係荃灣地鐵等佢, 等咗成個鐘唔見人, 問a準佢話收咗工無佢手提搵佢唔到, o個時已經有d火
, 咁我地咪走先, 等佢打嚟先再算 ! 最後過咗成個鐘終於出現, 見面後原來唔會咗時間 ! 咁都未至火呀 ! 佢嚟咗我屋企十幾日已經比我發現佢偷嘢 ! 我發現o個日打比c6同佢講, lee個工人唔要得嫁 ! c6自己打比自己d friends 問宜家個工人偷嘢應該點 ?
佢d freinds 答重好笑, 問返我老公妳有無偷公司d嘢 ?
我老公答有 !!
個個工人都會偷嘢嫁啦 !!! 如果妳忍唔到都好難請工人, 叫我補返一個月比佢走wo....... 我聽完真係十萬個滾
, 我即時答佢, 佢唔係貪小便宜個d偷呀 ! 佢係將我地d衫,褲,化妝品, 家品, 文具..............等偷咗成兩個吉之島大袋呀 !! 最後問咗d朋友係做差人嫁 ! 話唔可以係屋企當場報警拉佢, 唔可以話"找"過佢d嘢睇 ! 佢要將偷咗d物件出咗門口先可以報警拉佢 ! 否則就會變勞工糾紛, 到時我地要補返一個月通知金&機票比佢呀 !! o個晚我兩公婆扮無嘢, 但大家都知好滾瞓唔著 ! 成晚通頂無瞓交要捉賊 (妳要記住o個時我大緊肚) 等到星期日早上佢放假出門口偷走我地d嘢先可以報警 ! 最後都比我地捉咗及佢要坐四個月獄 (攪咗好耐) !
所以我宜家申請入育嬰院, 睇下到時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