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天主教教友mame請進~~
各位姊妹
修和聖事每「半年」最少要辦一次告解。
eg. 如果有上個星期無到教堂參與彌撒(第二誡守主日),一定要辦好告解才可領聖體。
唔駛驚面對面同本堂神父辦告辦,因為你同神父講完既野佢唔可以向別人or同你再提及告辦的內容,神父亦唔會因為你辦告辦的內容之後會帶有色眼鏡來睇你的。同埋我地向神父講出的罪不是向神父說,是向天主說的,所以唔駛怕的。加油。
以下的告辦程序希望可以幫到大家,願我們一齊在天主及聖母的大愛下成聖。
主佑。
修和聖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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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與神父一起劃十字聖號,然後說:「請神父祝福,我罪人願在教會內悔改。」
2. 告罪:「從上次領受修和聖事到現在已有(說出時間),在這段時間所犯的過失有......。(說出所犯的大小罪)若有忘記的過犯,都求神父全赦。」
3. 神父給予教導和補贖。
4. 以痛悔經或自己說話表示悔改,求主寬恕。
痛悔經 :「天主,為了所犯的一切罪過,和我的失職怠惰,我全心痛悔,因為我如此得罪了你,極仁慈、極崇高的天主。現在依靠你的聖寵的助佑,我全心定志,善作補贖,以後不敢犯罪,並逃避一切犯罪的機會。」
5.神父赦罪:「天上的慈父.......。現在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赦免你的罪過。」 ---- 答:「亞孟。」
6. 神父:「天主保佑。」--- 答:「感謝天主。」
「祂未曾允許天常蔚藍,祂未曾應允花兒常開,祂卻因許祂的慈愛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