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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 人 所 穿 “三 衣” 的 含 義」 ( 轉貼 )
依佛制,初期的出家者須過質樸的僧團生活,因此在個人物
品方法,僅獲准持有三衣一缽、座具及漉水囊,其中,尤以
三衣一缽為出家者最重要的持物。
⋯⋯
《大堅固婆羅門緣起經》卷下中說:“謂一類人起正信心,
修出家法。(中略)但持三衣一缽,餘無所有。”戒律中並
且對其形式、大小、顏色、縫製法、穿法等皆有所規定。
關於比丘常應隨身攜帶三衣一缽之事,《摩訶僧祇律》卷八
中說:“出家離第一樂,而隨所住處,常三衣俱,持缽乞食
,譬如鳥之兩翼,恒與身俱。”
《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亦說三衣是賢聖沙門的標幟,缽
為出家者的用具,非俗人可用,應執持三衣瓦缽,即是少欲
少事。或略稱衣缽。至後世,比丘臨入滅時,常將此衣缽傳
及閘人,作為傳法的信物。也因此,才有稱呼主要弟子為“
衣缽傳人”的稱謂。
茲介紹三衣如後:
1. 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入聚落衣、高勝衣,為上
街托缽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
而成,又稱九條衣。據說有一次,釋尊覺得天 氣很冷,
擔心比丘的衣物不夠保暖,因此有大衣的制定。如
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塊布縫成的,因此准於以上二衣,也稱
為九條。
2.郁多羅僧:是專為掩蓋上半身而披的,規定可用七塊布
疑縫成,因此准於上述,也稱為七條,即上衣、中價衣、入
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製
而成,故又稱七條衣。
3.安陀會:即內衣、中宿衣、中衣、作務衣、五條衣,為
做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規定用五塊布縫成,掩蓋腰
部以下。由於它的作法,下來也稱為五條,這種用語傳到今
日的日本佛教間。
而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及劂修羅,合稱比丘尼五
衣。僧祇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裡面,裡覆左肩與兩腋之
衣。劂修羅,即下裙,覆於腰部之衣。
關於三衣的制訂緣由,頗有異說。依《十誦律》所載,瓶沙
王請佛制僧衣,以別於外道衣;佛到南山遊化,見良田畦畔
齊整,遂命阿難根據由相裁制深摩根衣。依《四 分律》所載,
佛鑒於比丘眾渡愷河時現雜亂相,遂制三衣之
數。《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則載,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
受到居士譏嫌,故佛制比丘須著三種壞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黃、赤、白、黑五正色及緋、紅、紫、
綠、碧五間色為非法,應破壞之,染成茜、泥、木蘭三如法
色。三衣之重數亦有制限,如系新衣,則大衣二重、餘二衣
一重;若屬故衣,則大衣四重、餘二衣二重;若新故兩者並
用,則大衣新一重、故二重。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的是 欲知來世果 今生作的是
大千世界 無罣無礙 自去自來 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 莫找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