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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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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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06-12-5 22:02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qoop 寫道:

『與其引自由派的言論,倒不如回到聖經去,看看聖經有沒有馬利亞升天,向馬利亞祈禱,教宗無誤...的教義。好嗎?』

為什麼有人要cut 去『倒不如回到聖經去...』的說話呢?

真不明白為什麼請天主教徒看聖經來查證,總是這樣困難?究竟有甚麼難言之隱呢?





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最高的準則, 若然我們只單靠人傳人之遺傳信仰, 必定產生人傳人之的錯誤, 我相信大家也玩過"以鵝傳鵝"這遊戲, 由第一人傳話至最後的人群, 中間可能有四五十人左右, 試問傳話與傳話之間, 有否出題呢??

天主教聲稱他們的信仰很多來自教會的遺傳, 你相信他們人傳人之間完全沒有出錯??如果你相信, 那簡直是個大傻瓜, 怎麼可能沒有出錯;並且他們宣稱他們的教會遺傳竟高於來自神的律法書----聖經, 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

看一看天主教的歷史, 天主教的教皇曾下令處死很多當時的聖徒, 現在又怎樣呢??天主教竟追封那些下令處死的人, 使他們《成聖》, 若然教皇真的是神派來的使者, 我相信我一早就宣佈不信了, 神豈是朝令夕改嗎??

再者, 既然天主教與基督教是相信同一本聖經, 為什麼天主教徒不肯虛心坐下看看神的話語----聖經。

雖然天主教的聖經在於基督教的聖經多出次經一步分, 在很多學者都指出次經都不能列入正典, 我們所相信的聖經有66卷, 舊約有39卷, 新約有27卷, 請所有認真尋求面對真理的天主教教徒們, 暫時放下教派之爭, 一同虛心坐下研讀聖經, 不要單單讀幾段經文, 斷章取義, 請由一頭第一章創世記開始, 細心閱讀至聖經最後一卷-----啟示錄, 看看神的救恩、看清主自己及馬利亞的角色, 在禱告尋求神的心意。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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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06-12-5 22:48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如果天主教真係咁差~~~仲要係異端~~點解基督教聖公會近年推廣與天主教互相認可的「合一運動」.........

唔通 聖公會d人唔睇聖經? ?-(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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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06-12-5 23:45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各位愛主的弟兄姊妹們
我好肯定在這裏的都愛主,我是真心說的,否則也不會在此浪費時間啦。對嗎?!
當然,基督教和天主教、什至東正教,肯定有分別。
但我不禁問,為何天父容許這些分歧存在呢?
我相信主必有祂的美意。
這也許亦表現出上帝的多元性並不拘於一格。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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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06-12-5 23:56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1) 向你請教一個問題:『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羅馬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06年11月30日探訪土耳其時,脫下鞋子進入藍色清真寺參觀,並作出罕見舉動,和其他在清真寺禱告的回教徒一樣,向著回教徒聖城麥加的方向默禱。』

你認為你們的教宗為什麼要在眾多傳媒前這樣做呢?你不會以為本篤十六世接受了回教的教義吧?


2) 聖公會和天主教的「合一運動」仍未成事。

原因是聖公會內部的仍有不少人士拒絕接受,因他們認為天主教對馬利亞的理解在新約聖經中找不到任何支持的證據。據法新社報道,他們表示,向馬利亞禱告「完全違反了耶穌基督作為我們大祭司、以及我們與天父之間中保的信仰。」

發言人Rod Thomas牧師對國際合一新聞社記者說:「邁向聯合絕不能以捏造神學理論作代價。」

聖公會前Woolwich主教Colin Buchanan警告說,要讓眾多聖公會信徒接受該份報告是非常困難的,而聖公會及羅馬天主教會聯合委員會正「將自己放在分裂的邊緣」。


3) 基督徒針對的只是某些不合聖經的「天主教教義」,不是「天主教徒」。如果大家真的願意回到聖經,合一不是沒有可能的。


4) 為什麼你們總是迴避「回到聖經」這個問題?用聖經來討論大家教義上的分歧真是那麼困難嗎?



four44 寫道:
如果天主教真係咁差~~~仲要係異端~~點解基督教聖公會近年推廣與天主教互相認可的「合一運動」.........

唔通 聖公會d人唔睇聖經?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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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06-12-6 00:45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我讀天主教女校讀左15年,對基督教也認識,我媽四代都信 (我也跟她返了十年浸信會}。但紜果我信了天主教,因我受不了基督教徒的過份熱情,儘管新識都好似過份熱心。天主{神}選揀教徒,讓人受召受感動而信;而非由人去感動人。而且有天父{天主}オ有耶穌的,天主教オ是原始的教,基督教是後來分支下來,不過在香港,基督教的宣傳技倆真的很厲害。但點解分甘多會:宣道、浸信、聖公、、、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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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06-12-6 00:55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又話神愛世人,但點解要信先得救?你孩子不孝,難道你就不愛他? 耶穌都無結婚、和尚、神父都係,點解牧師ヌ可以?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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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06-12-6 09:53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viewer 寫道:
1) 向你請教一個問題:『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羅馬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06年11月30日探訪土耳其時,脫下鞋子進入藍色清真寺參觀,並作出罕見舉動,和其他在清真寺禱告的回教徒一樣,向著回教徒聖城麥加的方向默禱。』

你認為你們的教宗為什麼要在眾多傳媒前這樣做呢?你不會以為本篤十六世接受了回教的教義吧?

你咁講呢我只係諗到 天主教專重同包容其他宗教,基督徒向那裡都可以祈禱吧~~

2) 聖公會和天主教的「合一運動」仍未成事。

原因是聖公會內部的仍有不少人士拒絕接受,因他們認為天主教對馬利亞的理解在新約聖經中找不到任何支持的證據。據法新社報道,他們表示,向馬利亞禱告「完全違反了耶穌基督作為我們大祭司、以及我們與天父之間中保的信仰。」

發言人Rod Thomas牧師對國際合一新聞社記者說:「邁向聯合絕不能以捏造神學理論作代價。」

聖公會前Woolwich主教Colin Buchanan警告說,要讓眾多聖公會信徒接受該份報告是非常困難的,而聖公會及羅馬天主教會聯合委員會正「將自己放在分裂的邊緣」。


係囉~~咁點解仲要搞合一呢~~ 我都好奇怪!! 香港的聖公會學校仲要認天主教果5分~~

3) 基督徒針對的只是某些不合聖經的「天主教教義」,不是「天主教徒」。如果大家真的願意回到聖經,合一不是沒有可能的。

but我見呢度好多 討論的人是針對天主教徒係咁咁咁係錯呢~~

4) 為什麼你們總是迴避「回到聖經」這個問題?用聖經來討論大家教義上的分歧真是那麼困難嗎?

我諗幾百年來都有人做緊掛!

[quote]
four44 寫道:
如果天主教真係咁差~~~仲要係異端~~點解基督教聖公會近年推廣與天主教互相認可的「合一運動」.........

唔通 聖公會d人唔睇聖經? ?-(
[/quote]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聖父,天地萬物,無論有形無形,都是祂所創造的。
我信唯一的主、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祂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
 祂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
 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
 祂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祂因聖神,
  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
 祂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而被埋葬。
 祂正如聖經所載,第三日復活了。祂升了天,坐在聖父的右邊。
 祂還要光榮地降來,審判生者死者。祂的神國萬世無疆。
我信聖神,祂是主及賦與生命者,由聖父聖子所共發。
 祂和聖父聖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祂曾藉先知們發言。
 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
 我承認赦罪的聖洗,只有一個。
 我期待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  亞孟。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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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發表於 06-12-6 12:17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提前 2:5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來 7: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來 8: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來 9:1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來 12:24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約一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提摩太前書、希伯來書、約翰壹書論到[size=xx-large]中保一職,他們都清楚表明[size=xx-large]中保只有耶穌基督一位,字裡行間並沒有提到馬利亞;故天主教不應將馬利亞的地位如此抬升高舉,她只是神在地上的器皿工具之一;並且我們從眾多經文可看見主對馬利亞的態度,並非天主教徒所強調如此尊貴,且看以下經文你會得出以下結論:

[size=xx-large]『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以為他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他,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麼)?」 (路2:41-49)


如果馬利亞真的如此[size=xx-large]神通廣大,就不會連她的兒子不見了也不知道,(路2:43);並且若能真的了解主的心意,為何她會說:[size=xx-large]「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主更不會說:[size=xx-large]:「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麼)?」 ,顯明馬利亞跟本只是一個平凡的母親,她並不太了解主耶穌降生的目的。


再看馬利亞並不是單生下耶穌,她還有生下其他兒女,如寫下雅各書的作者,正正就是主的兄弟雅各,可參考以下資料: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intro/nt_james.html

I. 綜論:
A. 雅各書的作者是主的兄弟雅各(可 6:3; 雅 1:1),不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可3:17; 徒 1:3),也不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可3:18)。
B. 他是主的四兄弟之一(太13:55,可 6:3),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柱石(加2:9),保羅到耶路撒冷時曾與雅各會面(加1:19)。
C. 使徒行傳告訴我們,說主的使徒之一的雅各殉道後,主的兄弟雅各就正式代為教會的領袖(徒 12:17)。此後在耶路撒冷大會時,他被別人愛戴,都願意接受他的意見(徒15)。


天主教認為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因生下主耶穌基督而成為神聖,甚至是神母;但是要留意的一點,主耶穌是神,祂因馬利亞降生來到世間,馬利亞就[size=xx-large]得著[size=xx-large]『神母』的身份;而主的兄弟雅各也是馬利亞所生的,按著這個道理推算,莫非雅各都是神??請不要說笑,馬利亞只不過神在世間使用的一個器皿之一,是一個普通的姊妹。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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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發表於 06-12-6 12:37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size=xx-large]天 主 教 大 公 會 議

要 對 天 主 教 作 深 度 認 識 , 絕 對 不 能 忽 略 歷 史 上 三 次 最 重 要 的 大 公 會 議 , 就 是 尼 西 亞 會 議 ( 3 2 5 A.D. ) 、 天 特 會 議 ( 1 5 4 5 - 1 5 6 3 A.D. ) , 梵 蒂 崗 第 二 次 會 議 ( 1 9 6 3 - 1 9 6 7 A.D. ) 。 現 在 我 們 要 來 簡 單 介 紹 這 幾 次 會 議 。

大 公 會 議 的 形 成

首 先 我 們 要 明 白 大 公 會 議 是 怎 樣 形 成 的 。 早 在 保 羅 第 二 次 旅 行 佈 道 回 來 之 時 , 為 著 各 城 外 邦 教 會 遭 遇 到 不 少 猶 太 人 騷 擾 , 認 為 外 邦 人 不 受 割 禮 不 能 得 救 , 於 是 保 羅 就 上 到 耶 路 撒 冷 去 見 眾 使 徒 和 長 老 , 請 他 們 勸 阻 那 些 猶 太 人 。 眾 使 徒 和 長 老 召 開 會 議 來 研 討 這 事 。 在 會 議 中 、 彼 得 起 來 指 出 , 神 曾 主 動 賜 聖 靈 給 哥 尼 流 一 家 , 使 他 們 說 方 言 , 與 五 旬 節 時 他 們 說 方 言 一 樣 , 所 以 他 認 為 神 既 然 主 動 接 納 外 邦 人 , 誰 也 不 敢 攔 阻 。 然 後 雅 各 起 來 , 引 據 聖 經 作 為 最 後 權 威 , 指 出 聖 經 真 理 的 確 顯 示 , 外 邦 人 也 可 以 因 信 稱 義 而 無 需 接 受 割 禮 。 於 是 他 們 就 寫 一 封 信 給 外 邦 眾 教 會 , 說 : 「 因 為 聖 靈 和 我 們 定 意 不 將 別 的 重 擔 放 在 你 們 身 上 … … 」 從 那 時 候 開 始 , 所 有 外 邦 教 會 都 得 到 這 次 會 議 的 指 示 , 知 道 因 信 稱 義 是 不 用 受 割 禮 的 。

我 們 要 注 意 、 這 次 會 議 並 非 由 「 民 主 」 決 定 應 否 受 割 禮 , 也 不 是 由 「 最 大 的 使 徒 」 決 定 因 信 稱 義 的 教 義 ; 彼 得 雖 然 是 使 徒 中 的 領 袖 , 但 他 起 來 說 話 並 沒 有 宣 稱 自 己 擁 有 任 何 特 殊 權 威 , 反 之 、 他 指 出 , 哥 尼 流 一 家 說 方 言 , 完 全 是 「 神 作 主 」 ; 他 們 寫 的 信 也 是 說 「 聖 靈 和 我 們 定 意 」 , 絕 不 是 「 會 議 」 或 「 最 大 的 使 徒 」 定 意 。 至 於 雅 各 , 他 雖 然 是 會 議 的 主 席 , 他 也 沒 有 運 用 主 席 的 權 威 來 決 定 一 切 , 他 只 提 出 聖 經 的 證 據 , 以 聖 經 為 會 議 最 高 的 權 威 。

尼 西 亞 大 會

可 是 、 日 後 的 大 公 會 議 就 離 開 了 這 些 原 則 了 , 改 由 「 皇 帝 」 或 「 教 皇 」 作 為 會 議 最 高 的 權 威 , 引 致 教 會 信 仰 漸 漸 變 質 和 世 俗 化 。 本 來 、 教 會 在 主 後 1 0 0 - 3 0 0 年 間 遭 遇 十 次 大 逼 迫 , 被 殺 的 基 督 徒 千 千 萬 萬 , 教 會 還 能 站 立 得 穩 , 不 致 被 消 滅 ; 但 是 當 羅 馬 王 康 士 坦 丁 將 基 督 教 立 為 國 教 之 後 , 教 會 享 受 國 家 的 薪 祿 , 成 為 國 教 , 又 因 王 帝 下 令 、 非 基 督 徒 不 准 做 官 , 於 是 大 量 未 重 生 得 救 的 人 踴 進 教 會 , 將 羅 馬 人 的 多 神 教 的 儀 式 和 信 念 帶 入 教 會 , 教 會 就 大 大 變 質 了 。

這 時 、 有 一 位 長 老 名 叫 亞 流 , 主 張 耶 穌 的 神 性 低 父 神 , 與 執 事 亞 他 那 修 大 大 爭 論 起 來 。 結 果 康 士 坦 丁 王 聽 見 , 就 在 公 元 3 2 5 年 召 開 著 名 的 尼 西 亞 會 議 , 以 處 理 「 亞 流 之 爭 」 為 名 , 想 要 爭 取 教 會 更 高 的 領 導 地 位 為 實 。 因 為 康 士 坦 丁 王 自 任 大 會 「 主 席 」 , 並 且 強 逼 大 會 通 過 他 成 為 永 久 性 「 主 教 的 主 教 」 , 又 承 認 他 死 後 做 羅 馬 人 的 神 , 他 自 己 卻 至 死 也 不 肯 受 浸 ; 其 實 他 對 真 理 一 竅 不 通 , 只 憑 個 人 的 意 見 改 革 教 會 , 例 如 他 將 流 行 於 民 間 淫 亂 的 「 農 神 節 」 改 為 「 聖 誕 節 」 , 以 為 可 以 阻 止 人 民 行 淫 , 誰 知 反 而 叫 教 會 漸 漸 俗 世 化 和 異 教 化 。 教 會 在 大 逼 迫 中 還 會 為 真 理 原 則 殉 道 犧 牲 , 教 會 得 王 帝 支 持 就 容 讓 王 帝 自 居 高 位 , 取 代 了 神 在 會 議 中 的 地 位 , 與 耶 路 撒 冷 會 議 的 原 則 背 道 而 馳 。

尼 西 亞 大 會 不 但 容 讓 了 康 士 坦 丁 王 糊 作 糊 為 , 更 糊 糊 塗 塗 地 做 了 幾 件 不 合 真 理 的 事 :

1. 大 會 通 過 記 錄 新 約 二 十 七 卷 書 為 正 典 。 我 們 認 為 此 舉 實 屬 「 畫 蛇 添 足 」 , 因 為 新 約 二 十 七 卷 書 已 經 流 行 各 教 會 二 百 多 年 , 聖 靈 在 眾 教 會 中 運 行 , 感 動 眾 教 會 漸 漸 公 認 這 二 十 七 卷 書 是 出 於 神 的 啟 示 , 尼 西 亞 大 會 只 不 過 是 將 二 百 年 來 教 會 公 認 的 事 實 記 錄 下 來 而 已 , 絕 對 沒 有 通 過 議 案 批 准 這 二 十 七 卷 書 為 正 典 , 因 此 、 大 會 此 舉 導 致 日 後 天 主 教 質 疑 聖 經 正 典 的 權 威 , 認 為 「 大 公 會 議 」 的 權 威 比 聖 經 的 權 威 更 高 。

2. 大 會 又 通 過 「 尼 西 亞 信 經 」 , 因 為 較 早 時 的 「 使 徒 信 經 」 太 短 , 不 足 以 應 付 亞 流 異 端 。 直 到 今 天 、 還 有 不 少 教 會 每 逢 主 日 崇 拜 就 背 誦 「 使 徒 信 經 」 和 「 尼 西 亞 信 亞 」 , 宣 道 會 的 「 生 命 聖 詩 」 最 後 幾 頁 就 印 有 此 二 信 經 供 信 徒 背 誦 。 就 信 仰 而 言 , 此 二 經 所 列 出 信 念 , 還 勉 強 可 以 接 納 ( 唯 獨 「 我 信 耶 穌 基 督 … … 死 後 下 到 陰 間 … 」 這 一 句 話 值 得 相 榷 ) , 但 就 副 作 用 來 說 、 此 二 信 經 就 產 生 不 少 禍 害 了 , 因 為 日 後 遇 到 新 的 異 端 思 想 , 此 二 信 經 未 能 應 付 之 時 , 大 公 會 議 又 通 過 更 長 的 信 經 , 如 此 假 於 時 日 不 斷 加 長 , 信 經 就 演 變 成 為 天 主 教 的 要 理 問 答 , 和 各 種 信 條 , 以 致 天 主 教 輕 視 聖 經 的 權 威 , 不 准 人 讀 聖 經 , 因 為 他 們 以 這 些 信 條 信 經 的 權 威 與 聖 經 權 威 相 等 。 又 因 為 由 會 議 產 生 信 經 和 信 條 , 會 議 的 權 威 就 更 高 了 。

3. 尼 西 亞 大 會 將 亞 流 判 為 異 端 , 並 將 他 判 罪 充 軍 。 此 舉 開 始 了 「 異 端 裁 判 所 」 的 先 例 , 叫 千 千 萬 萬 不 同 信 仰 的 人 被 「 異 端 裁 判 所 」 放 火 燒 死 ; 此 舉 又 開 始 了 「 政 治 權 力 」 與 「 教 會 權 力 」 鬥 爭 的 先 例 。 於 是 「 政 治 」 與 「 教 會 」 能 「 合 」 而 不 能 「 一 」 , 造 成 君 王 與 教 皇 彼 此 鬥 法 , 是 為 千 年 黑 暗 時 期 的 主 因 。 許 多 「 教 皇 」 被 「 君 王 」 處 死 , 許 多 「 君 王 」 被 「 教 皇 」 推 翻 , 教 會 罪 惡 叢 生 , 變 成 名 副 其 實 的 「 大 淫 婦 」 。

教 會 腐 敗 變 質 , 直 到 公 元 5 9 0 年 就 正 式 變 成 天 主 教 , 之 後 天 主 教 在 「 黑 暗 時 期 」 充 滿 淫 亂 , 出 賣 聖 職 , 屠 殺 聖 徒 , 離 經 叛 道 … … 。 雖 然 有 人 起 來 指 出 教 會 的 錯 謬 , 教 會 就 判 之 為 異 端 , 並 將 他 燒 死 。 英 國 著 名 的 神 學 家 威 克 里 夫 ( John Wycliffe ) 就 是 因 為 起 來 指 出 天 主 教 的 錯 謬 , 提 出 聖 經 才 是 信 仰 最 高 的 權 威 , 就 被 天 主 教 逼 害 ; 他 的 學 生 胡 司 約 翰 ( John Huss ) 接 續 起 來 提 出 改 革 , 結 果 就 在 公 元 1 4 1 5 年 被 天 主 教 燒 死 。 他 死 了 、 成 千 上 萬 的 人 起 來 繼 續 提 出 改 革 , 一 百 年 之 後 、 馬 丁 路 德 才 改 革 成 功 , 因 為 北 方 幾 個 國 家 支 持 他 與 天 主 教 國 家 對 抗 , 爭 戰 了 三 十 年 才 斷 定 歐 洲 「 信 仰 自 由 」 的 局 面 。

天 特 會 議

「 宗 教 改 革 運 動 」 當 然 大 大 削 弱 天 主 教 在 歐 洲 的 勢 力 , 使 她 失 去 歐 洲 一 半 國 家 , 又 使 各 國 漸 漸 放 棄 「 國 教 觀 念 」 , 人 們 不 但 看 清 楚 天 主 教 的 錯 謬 , 更 看 清 楚 天 主 教 屠 殺 異 己 的 殘 忍 面 目 , 梵 蒂 崗 就 對 「 宗 教 改 革 運 動 」 恨 之 入 骨 , 這 一 點 我 們 從 他 們 在 公 元 1 5 4 5 - 1 5 6 3 年 舉 行 的 「 天 特 會 議 」 ( Council of Trent ) 就 看 出 來 了 。

天 特 會 議 研 究 威 克 里 夫 、 馬 丁 路 德 、 加 爾 文 、 慈 運 理 等 改 革 家 的 信 仰 , 將 他 們 的 思 想 分 成 一 百 多 條 , 然 後 在 每 一 條 上 面 加 上 「 咒 詛 」 , 例 如 :

[size=x-large]第 十 二 條 : 「 如 果 有 人 認 為 、 罪 人 只 要 憑 著 信 心 、 相 信 基 督 在 十 字 上 所 成 就 的 , 已 經 足 夠 造 成 完 全 的 救 法 , 人 的 罪 惡 和 和 刑 罰 都 得 到 完 全 的 赦 免 , 此 外 不 再 需 要 任 何 聖 禮 和 刑 罰 來 補 贖 , 願 這 人 受 咒 詛 。 」

[size=x-large]第 十 三 條 : 「 如 果 有 人 認 為 、 罪 人 所 忍 受 的 肉 體 刑 罰 , 就 是 他 自 願 忍 受 的 、 祭 司 判 斷 他 犯 的 罪 而 加 諸 他 身 上 的 、 諸 如 罰 他 禁 食 、 祈 禱 、 施 捨 、 行 善 等 , 全 部 都 在 神 面 前 沒 有 半 點 贖 罪 功 勞 , 都 不 能 叫 人 完 全 , 只 有 從 基 督 得 著 新 生 命 才 算 為 完 全 , 願 這 人 受 咒 詛 。

[size=x-large]第 十 四 條 : 「 如 果 有 人 認 為 、 罪 人 靠 聖 禮 中 的 基 督 ( 指 聖 餐 餅 ) 贖 罪 , 這 個 聖 禮 本 身 並 不 是 一 種 敬 拜 , 只 不 過 是 人 的 遺 傳 而 已 ; 這 種 人 的 遺 傳 反 而 障 礙 了 「 恩 典 的 教 義 」 、 「 用 心 靈 和 誠 實 敬 拜 」 、 和 「 基 督 受 死 所 帶 來 的 祝 福 」 , 願 這 人 受 咒 詛 。

此 外 、 天 特 會 議 又 特 別 加 強 天 主 教 「 七 個 聖 禮 」 的 信 念 , 認 為 信 心 若 不 加 上 這 「 七 個 聖 禮 」 是 不 能 叫 人 得 救 的 。 天 主 教 的 「 異 端 裁 判 所 」 ( Holy Inquisition ) 一 旦 捉 到 一 個 基 督 徒 , 就 審 問 他 承 認 不 承 認 這 些 聖 禮 能 救 人 , 凡 不 承 認 的 , 都 要 處 死 。 他 們 認 為 「 咒 詛 」 的 方 式 就 是 將 這 人 燒 死 ( 他 們 相 信 , 在 火 中 、 人 的 靈 魂 也 被 燒 了 ) 。

本 來 神 將 「 捆 綁 」 和 「 釋 放 」 權 賜 給 教 會 ( 太 18:18 ) , 正 如 保 羅 對 哥 林 多 教 會 說 、 他 將 那 「 收 了 自 己 繼 母 」 的 淫 亂 者 「 交 給 撒 但 , 敗 壞 他 的 肉 體 … 」 ( 林 前 5:5 ) 。 但 這 種 教 導 、 決 不 是 叫 人 將 不 同 信 仰 者 交 給 法 庭 處 死 ! 再 者 、 如 果 天 特 會 議 的 咒 詛 是 靈 驗 的 話 , 照 理 今 天 的 基 督 徒 都 必 定 會 遭 禍 才 對 ; 但 是 天 特 會 議 的 咒 詛 已 經 發 出 幾 百 年 了 , 我 們 倒 看 見 天 主 教 越 來 越 末 落 , 天 主 教 的 國 家 也 大 大 退 步 ; 唯 獨 基 督 教 國 家 成 為 世 上 最 富 庶 、 最 先 進 、 最 幸 福 的 國 家 。

梵 蒂 崗 第 二 次 會 議

自 從 天 特 會 議 之 後 , 天 主 教 與 基 督 教 完 全 絕 交 , 各 道 揚 鏢 。 可 是 、 來 到 二 十 世 紀 , 天 主 教 實 在 太 沒 落 了 , 根 據 一 些 統 計 , 天 主 教 每 年 失 去 信 徒 數 以 十 萬 計 ; 天 主 教 大 大 缺 乏 人 做 神 父 ; 天 主 教 的 經 濟 出 現 極 嚴 重 的 赤 字 ; 天 主 教 的 信 仰 受 到 史 無 前 例 的 打 擊 、 例 如 : 無 神 主 義 、 共 產 主 義 、 同 性 戀 運 動 、 墜 胎 風 氣 、 民 主 自 由 思 想 、 聖 經 運 動 、 歐 美 基 督 教 的 復 興 運 動 、 美 國 興 起 、 神 聖 羅 馬 帝 國 組 織 粉 碎 、 國 教 觀 念 粉 碎 … … 等 , 將 她 打 擊 到 體 無 完 膚 , 再 加 上 意 大 利 政 府 收 回 天 主 教 佔 了 多 個 世 紀 的 意 大 利 半 島 北 部 全 部 土 地 , 只 餘 下 「 梵 蒂 崗 城 」 給 她 。 可 以 說 、 現 在 的 天 主 教 滑 落 到 有 史 以 來 最 低 沉 、 最 衰 落 的 地 步 , 因 此 、 他 們 為 了 爭 扎 求 存 , 教 皇 約 翰 第 廿 三 ( Pope John XXIII ) 就 在 1 9 6 2 - 1 9 6 5 A.D. 召 開 了 歷 史 上 最 著 名 的 「 梵 蒂 崗 第 二 次 會 議 」 ( Vatican Council II ) , 目 的 與 「 天 特 會 議 」 完 全 相 反 , 不 是 為 「 咒 詛 」 基 督 教 , 反 而 想 要 拉 籠 基 督 教 與 她 合 一 。

讀 者 要 明 白 , 天 主 教 推 動 這 個 「 大 合 一 運 動 」 、 並 不 是 因 為 後 悔 曾 經 殺 害 千 萬 「 弟 兄 」 , 想 要 悔 改 。 不 ! 有 幾 點 很 明 顯 的 證 據 :

1. 天 主 教 教 皇 約 翰 廿 三 在 會 議 一 開 始 就 宣 佈 說 : 「 教 會 一 直 以 來 均 譴 責 宗 教 改 革 那 些 錯 謬 。 我 們 經 常 以 最 嚴 厲 的 態 度 來 咒 詛 他 們 。 如 今 、 教 會 --- 基 督 的 新 婦 , 願 意 用 恩 慈 的 良 藥 來 代 替 嚴 厲 … … . 因 此 、 天 主 教 教 會 現 在 藉 著 這 次 『 大 合 一 會 議 』 舉 起 了 宗 教 真 理 的 火 炬 , 向 那 些 分 離 的 弟 兄 們 招 手 , 我 們 願 意 以 母 親 的 慈 愛 , 忍 耐 地 , 充 滿 慈 憐 地 , 等 待 你 們 歸 回 。 」 由 此 可 見 , 天 主 教 認 為 是 我 們 「 浪 子 」 , 她 是 「 母 親 」 , 「 合 一 運 動 」 被 看 為 「 歸 回 運 動 」 。

2. 教 皇 又 說 : 「 這 次 會 議 完 全 不 是 為 討 論 天 主 教 的 基 本 教 義 應 有 何 種 改 變 … … , 我 們 乃 是 以 一 種 平 靜 的 心 境 , 堅 守 教 會 一 直 以 來 所 擁 有 的 全 部 教 訓 , 就 如 『 天 特 會 議 』 、 和 『 梵 蒂 崗 第 一 次 會 議 』 所 宣 佈 的 法 案 一 樣 ; 然 而 、 所 有 基 督 徒 , 普 世 所 有 教 會 , 都 盼 望 我 們 能 維 持 大 公 教 會 ( Catholic ) 的 精 神 ( 意 思 是 保 持 合 一 ) , 要 我 們 透 過 教 義 上 的 認 同 , 重 整 彼 此 的 信 仰 良 心 , 一 同 踏 步 向 前 , 與 正 統 權 威 的 教 義 完 全 吻 合 … … 。 」 請 注 意 、 教 皇 在 這 段 話 中 , 很 清 楚 地 「 確 定 」 天 特 會 議 那 一 百 多 條 「 咒 詛 」 , 並 且 表 示 堅 守 不 變 , 這 樣 的 態 度 , 是 「 招 降 」 , 還 是 盼 望 「 合 一 」 ?

3. 教 皇 約 翰 廿 三 所 推 動 的 「 大 合 一 運 動 」 , 不 但 為 基 督 教 各 大 宗 派 , 同 時 也 為 東 正 教 , 回 教 , 印 度 教 , 佛 教 , 喇 麻 教 , 鍚 克 教 , 猶 太 教 , 和 世 上 所 有 宗 教 , 因 為 他 在 「 梵 蒂 崗 第 二 次 會 議 」 開 始 不 久 就 宣 佈 說 : 「 天 主 教 教 會 認 定 自 己 有 責 任 推 動 全 球 合 一 … … , 包 括 那 些 不 在 同 一 個 羊 圈 的 也 在 內 。 」 自 此 、 教 皇 就 不 斷 與 各 宗 教 的 代 表 接 觸 , 1 9 8 6 年 更 邀 請 了 世 上 一 百 六 十 個 宗 教 代 表 出 席 合 一 會 議 ; 到 1 9 9 6 年 十 月 , 更 舉 行 了 一 個 為 期 四 天 的 「 宗 教 合 一 會 議 」 , 與 會 者 , 有 四 百 多 位 來 自 世 界 各 國 不 同 宗 教 的 代 表 ; 他 們 出 席 了 2 8 次 圓 桌 會 議 , 7 0 次 祈 禱 會 ; 還 邀 請 了 聯 合 國 的 秘 書 長 等 人 參 加 。 大 會 宣 佈 說 : 「 今 後 我 們 中 間 不 再 有 任 何 『 聖 戰 』 , 因 為 只 有 和 平 才 是 神 聖 的 , 神 的 名 字 就 是 和 平 . 但 願 宗 教 不 再 挑 啟 任 何 仇 恨 。 」 筆 者 認 為 天 主 教 這 樣 的 合 一 運 動 是 很 清 楚 的 , 她 不 是 想 要 在 真 理 上 合 一 , 說 清 楚 一 點 , 教 皇 想 要 成 為 「 世 界 各 大 宗 教 的 領 袖 」 , 因 為 與 其 與 基 督 教 合 一 , 不 如 與 全 世 界 所 有 宗 教 合 一 ! 弟 兄 姊 妹 們 , 聖 經 預 言 末 世 將 有 一 個 「 宗 教 大 合 一 運 動 」 , 好 讓 「 敵 基 督 」 能 迷 惑 普 天 下 , 受 牠 的 印 記 , 使 魔 鬼 有 機 會 統 治 全 世 界 。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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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6 12:4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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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xx-large]世 界 宗 教 動 向 守 望

已 經 有 不 少 著 作 指 出 天 主 教 曾 資 助 希 特 拉 的 納 萃 黨 和 屠 殺 六 百 萬 猶 太 人 的 行 動 , 其 中包括 一 些 脫 離 天 主 教 的 神 父 和 修 士 , 甚 至 有 曾 經 獲 准 進 入 天 主 教 梵 蒂 崗 地 下 檔 案 室 裡 面 詳 細 查 察 的 高 級 教 士 , 證 實 所 傳 的 無 訛 。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期 間 , 波 蘭 政 府 的 逃 亡 總 統 Wladislaw Raczkiewicz 曾 在 1 9 4 3 年 一 月 二 日 寫 了 一 封 信 給 教 皇 比 烏 十 二 ( Pius XII ) , 抗 議 他 在 聖 誕 文 告 中 表 現 得 懦 弱 , 不 敢 指 摘 希 特 拉 大 屠 殺 的 行 為 , 這 位 總 統 說 : 「 聖 父 教 宗 , 此 悲 慘 的 時 刻 , 我 的 百 姓 不 但 為 自 己 的 生 命 而 戰 , 更 是 為 他 們 一 直 以 來 所 確 認 的 神 聖 信 仰 而 戰 。 他 們 盼 望 能 有 一 個 聲 音 呼 喊 出 來 , 清 楚 指 示 何 方 為 邪 惡 ( 指 納 萃 黨 ) , 指 摘 那 些 服 侍 邪 惡 勢 力 的 人 … … 你 身 為 教 皇 , 應 該 在 這 時 刻 打 破 緘 默 … 。 」

「 Pius XII and the Third Reich: A documentation 」 一 書 的 作 者 Saul Friedlander 曾 經 在 戰 後 被 公 開 的 納 萃 檔 案 室 裡 細 讀 納 萃 黨 的 秘 密 資 文 件 , 他 發 現 許 多 證 據 , 證 明 天 主 教 教 皇 比 烏 在 各 方 面 支 持 希 特 拉 。 當 希 特 拉 屠 殺 猶 太 人 的 時 候 , 這 些 檔 案 顯 示 出 , 希 特 拉 還 顧 忌 梵 蒂 崗 三 分 , 希 特 拉 認 為 在 梵 蒂 崗 的 範 圍 內 捉 拿 猶 太 人 , 可 能 會 激 怒 教 皇 起 來 公 開 抗 議 , 但 是 希 特 拉 的 秘 書 長 Ernst von Weizsacker 經 過 詳 細 調 查 之 後 , 於 1 9 4 3 年 1 0 月 2 8 日 的 用 電 報 回 覆 希 特 拉 指 出 、 梵 蒂 崗 不 但 不 會 抗 議 , 而 且 還 會 「 盡 一 切 力 量 去 維 護 梵 蒂 崗 和 德 國 政 府 之 間 的 關 係 , 不 讓 任 何 最 敏 感 的 事 , 抱 括 屠 殺 猶 太 人 的 事 , 來 傷 害 這 關 係 … … 。 」

在 天 主 教 支 持 希 特 拉 屠 殺 猶 太 人 的 資 料 中 , 相 信 最 有 力 的 資 料 是 來 自 Pascalina 修 女 的 報 導 。 這 位 修 女 原 是 教 皇 比 烏 十 二 最 親 密 的 朋 友 , 在 梵 蒂 崗 裡 面 , 她 被 稱 為 「 梵 蒂 崗 有 史 以 來 最 有 勢 力 的 女 人 」 , 又 被 稱 為 「 教 皇 靈 魂 的 伴 侶 」 , 因 為 她 畫 夜 倍 伴 教 皇 左 右 , 與 教 皇 一 同 滑 雪 , 有 四 十 年 之 久 ; 她 成 了 教 皇 的 「 幫 助 、 管 家 、 致 友 、 顧 問 」 , 甚 至 在 危 機 時 間 做 教 皇 的 「 良 心 」 ; 從 沒 有 任 何 人 會 懷 疑 她 對 教 皇 的 忠 心 和 委 身 的 , 因 此 她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 可 信 性 極 高 。 根 據 這 位 修 女 的 報 導 , 她 親 自 見 證 梵 蒂 崗 曾 經 捐 過 一 筆 甚 為 可 觀 的 金 錢 支 持 納 萃 黨 。 在 希 特 拉 進 行 屠 殺 猶 太 人 的 時 候 , 這 位 修 女 哀 求 教 皇 發 表 反 對 希 特 拉 的 公 開 言 論 , 但 不 被 接 納 。 她 在 著 作 中 表 示 、 她 十 分 忿 怒 , 教 皇 上 任 後 的 第 一 個 公 事 行 動 ( official act ) , 竟 然 是 「 討 好 希 特 拉 , 不 惜 『 屈 尊 降 貴 』 、 寫 信 向 希 特 拉 拉 籠 關 係 ; 她 很 難 接 納 教 皇 和 眾 主 教 都 一 同 奉 承 這 個 德 國 魔 王 … 」 。 當 教 皇 與 德 國 主 教 們 研 討 寫 信 給 希 特 拉 之 時 , 她 在 旁 邊 親 自 替 他 們 做 速 記 , 那 封 信 的 開 頭 如 此 說 : 「 致 尊 貴 崇 高 的 賀 . 亞 多 . 希 特 拉 ( To the Illustrious Herr Adolf Hitler ) , 德 國 的 最 高 統 帥 … … , 每 當 我 們 回 憶 、 曾 在 德 國 多 年 出 任 教 皇 最 高 大 使 , 我 們 常 常 感 到 非 常 高 興 , 因 為 我 們 曾 經 盡 過 最 大 的 努 力 去 建 立 教 會 與 德 國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 現 在 … … 我 們 更 熱 心 去 禱 告 , 盼 望 我 們 能 達 成 那 目 標 … … 」 。 梵 蒂 崗 經 常 對 人 說 、 他 們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期 間 救 了 許 多 猶 太 人 , 但 這 位 Pascalina 修 女 卻 說 、 其 實 這 一 切 都 是 她 的 主 意 , 也 是 她 執 行 的 計 劃 。 她 指 出 、 她 曾 冒 生 命 危 險 , 將 教 皇 的 名 片 送 給 數 以 百 計 的 猶 太 人 , 使 他 們 能 通 過 納 萃 黨 的 搜 查 站 崗 , 因 為 希 特 拉 同 意 凡 是 梵 蒂 崗 的 人 與 物 都 不 用 搜 查 。

那 位 希 特 拉 的 秘 書 長 Weizsacker 在 1 9 4 3 年 九 月 二 日 , 將 一 份 備 忘 錄 送 給 希 特 拉 , 說 : 「 梵 蒂 崗 對 意 大 利 和 德 國 的 前 途 甚 為 關 心 , 而 且 這 種 關 心 的 熱 誠 與 日 俱 增 … … 教 皇 認 為 , 強 大 的 德 國 前 途 是 不 可 能 與 天 主 教 教 會 分 開 的 。 」 到 了 九 月 2 4 日 , Weizsacker 又 再 送 出 另 一 份 文 件 , 解 釋 梵 蒂 崗 現 在 的 夢 想 , 是 要 「 讓 西 方 列 強 知 道 , 現 在 就 是 最 適 當 的 時 機 加 入 德 國 的 聯 盟 , 好 挽 救 歐 洲 脫 離 波 爾 什 維 克 主 義 ( 蘇 聯 式 的 共 產 主 義 ) 。 」 在 納 萃 的 檔 案 室 裡 又 發 現 一 份 備 忘 錄 , 是 梵 蒂 崗 送 給 希 特 拉 的 , 該 文 件 指 出 、 「 梵 蒂 崗 宣 佈 , 目 前 只 有 梵 蒂 崗 和 德 國 站 在 同 一 陣 線 來 對 付 波 爾 什 維 克 主 義 所 帶 來 的 危 機 。 」

說 來 奇 怪 、 在 大 戰 開 始 不 久 , 梵 蒂 崗 即 勸 英 國 及 早 向 德 國 納 萃 黨 投 降 , 英 國 首 相 邱 吉 爾 即 在 1 9 4 0 年 6 月 2 8 日 回 覆 梵 蒂 崗 說 : 「 我 希 望 教 宗 要 清 楚 明 白 , 我 們 與 希 特 拉 之 間 、 完 全 沒 有 任 何 和 平 談 判 的 餘 地 , 我 們 也 嚴 厲 地 禁 止 任 何 媒 介 向 我 們 提 及 這 種 建 議 … 。 」 可 是 、 等 到 大 戰 快 要 結 束 之 前 , 教 皇 知 道 德 國 納 萃 黨 註 定 失 敗 了 , 他 就 向 英 國 盟 軍 發 出 呼 籲 , 請 求 盟 軍 不 要 惡 待 希 特 拉 和 默 索 里 尼 , 只 要 溫 溫 和 和 地 勸 他 們 投 降 好 了 。

讓 我 們 來 做 一 個 總 結 評 論 , 為 甚 麼 教 皇 會 支 持 殺 人 魔 王 希 特 拉 ? 他 豈 能 得 到 所 有 天 主 教 徒 支 持 他 呢 ? 說 穿 了 , 其 實 教 皇 以 為 希 特 拉 會 得 勝 , 將 來 會 統 治 整 個 歐 洲 , 如 果 能 與 他 聯 合 , 復 興 「 神 聖 羅 馬 帝 國 」 , 他 就 可 以 恢 復 中 世 紀 時 的 權 力 和 地 位 了 。

[size=xx-large]※你說教皇無誤、是代表基督??我就不太相信~~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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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6 18:49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論教義

《甲》引言

本文會分別就五項重要的[size=xx-large]教義, 論述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分別。

《乙》內容

(一)教會的權威 --- 兼論傳統與釋經的分歧

天主教的信仰

教會神聖傳統, 以及聖經; 像一面鏡子, 使教會可藉此觀看神。而這個傳統, 是由使徒而來, 藉聖靈的幫助在教會中發展, 使教會對傳下來的話語, 更有清楚的理解。

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 它必須被解釋。

天主教相信「理性」也是天主所創造的, 所以由天主啟示的「聖經」絕不會與由他所創造的「理性」相矛盾。故此, 天主教在二千多年來, 不斷以理性探討聖經的深度和廣度, 這便構成了「傳承」(傳統)。

基督教的回應

就教會與聖經的關係上, 今天天主教會似乎仍將自己與聖經等同起來。表面上, 他們仍堅持不把教會權威還於聖經之上, 但在實際解釋聖經上, 他們仍將自己還於聖經之上。

在傳遞聖經的過程中, 天主教會指出眾使徒為要使福音完整地存於教會中, 將「他們本身教導的職份交托」給眾主教。藉著訴諸眾使徒的權威, 天主教得以有解釋「完整」的福音的權柄。並且, 因著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 它必須被解釋, 而擁有「眾使徒教導職份」的天主教會自然有權柄去解釋聖經。如是這樣, 在實際傳遞聖經過程中, 究竟教會權威有否高於聖經呢?

我們要指出的乃是, 教會之所以產生, 是因著神的道。如加爾文所言,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故此在權威上來說, 聖經是先於教會。教會只是認得神的道, 而不是將神的道給予自己。教會不是神的道的守護者, 相反, 是神的道 --- 聖經 --- 守護著批判著教會。歷世歷代中, 教會運用其理性(那墮落了的理性)解釋聖經, 時而建立正確無誤的教義, 時而卻引申出錯誤的教義。試問, 教會的權威, 傳統如何可以高於或與聖經權威平衡呢?若如徐神父所言, 則傳統之權威背後其實即堅持人理性的權威。教會對聖經的解釋, 乃是將聖經置於人理性之下審斷。唯獨聖經---是神願意人所能知道的一切。而神的道是自足而立的。路德在1525年《意志的枷鎖》一書中, 已解釋聖經有外在和內在的解釋。外在的解釋乃文法上的解釋。按照一般文法的規則, 解釋家便能明白當中的意義。如此, 就無須給教會特別的恩賜權柄解釋聖經。但另一方面, 聖經也有內在的解釋, 此乃聖靈在信徒心中幫助他們明白了解神的話。除此以外, 基督教會亦強調以經解經。因著聖經本身是完全的, 故此, 任何一段經文也不會與聖經整體教導有衝突。遇有一段含糊的經文, 信徒都可以透過聖經在此主題上的整體教導來了解。

若有人問, 這豈不也是強調「聖經自明」, 「以文學手法處理聖經」, 「以經解經」的「傳統」嗎?基督教的答覆是, 此「傳統」是將教會釋經教導的權威交在聖經自己手中, 交到聖靈手中。


(二)教宗無誤說 --- 兼論大公會議的權威:

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會聲稱, 基督選召了十二使徒繼承祂的遺志, 建立教會。在十二使徒之中, 彼得為各使徒之首。他在十二使徒中, 佔了十分明顯的地位(新答客問, p.63)。基督要在他身上, 建立祂的教會, 還給他「天國鑰匙」, 一種權威的象徵, 使他能「束縛.....釋放」。而彼得的繼承人, 便是天主教的教宗和主教。

因著權力是由基督授予彼得為首的眾使徒, 而各主教和教宗又是各使徒和彼得的繼承人, 故此使徒傳襲便延綿不絕的一脈相承。

在1870年的梵一會議, 天主教會便正式確立教宗無誤的教義。教宗在職位上所論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教義, 獲神賜予絕對無誤。<<<<[size=small]我真的很想知道1996年的教條中有沒有改這教義

基督教的回應

基督教對此的回應乃是:我們[size=xx-large]堅決否認教宗無誤論。

基督確曾揀選十二使徒繼承祂的遺志, 建立教會。但此是指著傳福音的事宜。「天國的鑰匙」一詞, 按加爾文所言(基督教要義, 卷四, 第六章)此乃為開啟天國之門的聖道。束縛和釋放, 只是因不信而受束縛和因信而得與神和好而已。

基督將這福音的職份交給彼得, 也交給了其他人(太18:18; 約20:23)。既然這「權柄」不是單單交給彼得一人, 那彼得又如何能以此居首呢?再者, 按居普良和奧古斯丁的說法, 基督將鑰匙交給彼得, 只不過是表明基督教會為一體矣。如此, 彼得所得之「權威的象徵」為何?(基督教要義, 卷四, 六章, 四節)

事實上, 彼得之為各使徒之首並不是十分重要的, 因為彼得之為首並不保證彼得或其後繼者所論之教義無誤。按基督教之看法, 神的道是自足而立的, 並不因教會首領之承認或否認而存歿。而且從聖經去看, 彼得在基督升天後也犯過宗教上的錯誤, 被保羅責備。(加2:11)故此, 連教宗所繼丞的彼得也不一定無誤, 則教宗如何可被奉為無誤呢?

觀乎天主教確立教宗無誤此教義, 是通過梵一的會議決定。而按照里羅馬大公教會的看法, 大公會議的信條是無誤的。故此, 教宗無誤此教義最根本的立足點, 是在於他們相信教會無誤。是教會分辨神的道, 解釋神的道。如此, 天主教會將自己置於神的道之上。<<<[size=large]有如以前的法利賽人

基督教會認為, 大公會議所定的信條沒有約束力; 教會在信仰上也可能會犯錯。雖然,基督教會接受早期教會及大公會議的某些決定, 特別是有關基督論的教義; 但這些決定都必須要與聖經一致。讓我們再重申, 唯獨聖經。

(三)聖禮的教義:

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會視聖禮為有效的表記。意指聖禮本身便能完成它所表記的。聖禮是基督自己透過神甫的實質行動。故此, 它們(如Pope Paul VI所言)本身是神聖的, 有它們自己客觀的效能。
天主教會有七項聖禮。計有洗禮, 堅振, 聖體(主餐), 告解, 聖品(授聖職), 婚姻和敷油(臨終膏油)。

要特別一題的, 就是天主教的聖體, 所指的是餅和酒的本質被上帝的大能變成基督的本質。此即稱為變質說。

基督教的回應

從天主教對聖禮的觀念, 可看出他們其實認為恩典可延伸於自然物當中。從聖餐的變質說來看, 基督可以不必從天上下來, 藉祂神聖大能, 就可以令自然物本質改變, 成為神聖。並且人領受了這變為神聖(祝聖)的自然物後, 人身體內便領受了祂的恩典。如此, 聖禮便成了一個施恩工具。經受聖職的聖品人員, 本身就有了特殊的聖寵和神權(天主教信仰, 上智出版社p.188, 1994年, 台灣), 以執行各種的聖禮。在告解聖事中, 主耶穌藉神父的手赦罪。人從神父的口中, 聽到主的聲音, 感覺到主在寬恕和接納。(新答客問, p.52-53)神父實質上成了擁有基督施恩, 赦罪的權力及法力。恩典可以延伸在自然物。人可以被祝並且事實上成聖了。從此, 由這一班「成聖」的人所組成的教會,豈不是有恩典臨在的保證無誤聖潔嗎?

觀照此一觀念, 其實天主教會首先宣稱教會無誤, 然後依此確立大公會議無誤、及教皇無誤。再藉大公會議及教皇權威確立教父神學和教會傳統的權威, 由教父權威確定變質說及一套聖禮神學, 即恩典可延伸於自然物中。由此確立七項聖禮。其中的聖品禮又堅稱神甫有特殊的聖寵和神權, 反過來支持天主教會的神聖無誤。

基督教對聖禮的看法, 主要有兩大觀點。分別以路德和加爾文作代表。

無論路德與加爾文對聖餐有何分歧, 他們都同意聖禮本身不是神聖的, 它們沒有客觀的效能。

按照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文中所論, 聖禮乃是基督自己藉有形之物賜無形之恩所設。在聖禮中, 我們必須找到神所設立的記號和赦罪的應許。按此原則,只有洗禮和聖餐才算聖禮。使人得救得恩的乃是應許和對應許所發的信仰, 而不是記號本身。在聖餐中, 餅酒沒有變質, 而只是因著應用基督的話, 基督便臨在餅酒中而賜下恩典。領受的人, 憑著對應許的信心, 便領受了赦罪恩典。若果領受者沒有信心, 則他所領受的仍是餅和酒, 沒有得著神的應許。人的信心, 決定了人能否領受神藉聖禮帶來的應許。這跟天主教有關聖禮自身足已成為施恩工具, 成為神聖大不相同。

按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四第十四章所論, 「聖禮乃是附加在應許上藉以印證應許, 並將應許向我們證實。」「是為了建立我們對聖道的信心。」「聖禮包含道和外在的表記」。故此, 聖禮之為聖禮, 必有神的道宣講, 才能令人得益。如此, 聖禮本身並不是神聖的, 只是有形的表記, 將其中所要表示的意義教導信徒。

路德按著他對聖禮的定義, 大幅將聖禮由七個減成只有洗禮和聖餐禮兩個。而當中天主教的彌撒, 在基督教中被縮減為聖餐禮。天主教相信「彌撒是一種有效的紀念、是加爾瓦略山上祭獻的『重現』」(新答客問, p.54)但基督教反對此等「重現」的獻祭, 以達至如徐神父所言「去親臨現場, 和基督接觸」(新答客問, p.55)基督的獻祭, 已在昔日一次而永不重覆地發生了。況且,只有基督自己才是那唯一的大祭司, 人不能僭越那大祭司的位份。

對於其他五個「聖禮」的辯斥, 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文中已清楚反對, 在此按下不表。

(四)救贖的教義 --- 兼論煉獄的觀念

要討論天主教會救贖的教義極不好辦。事實上他們的教義似乎正在改動當中。

在天主教 / 信義宗的討論會議中, 當中所發表有關因信稱義的聲明:「我們最終所信賴的, 不外乎神的應許和基督的救贖」(Origins, 1983年10月, 頁279)在徐神父新答各問中「我的信仰宣言」部份, 亦有「我信聖子降生救贖了我們, 他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我們原是他用重價的寶血贖回來的。」和頁44「我們認為耶穌寶血的功效是完全的, 並不需其他東西補足。」「救恩是天主白白的恩賜, 並非我們靠行為、善功賺回來的。」這類的宣告, 似乎跟基督教認為唯獨因信稱義得生, 基督已在十架上完成了一切救贖所必須的教義相同。奇怪的卻是天主教會在梵一和梵二大公會議中, 卻沒有否定在天特會議中確立的跟「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此救贖觀相衝突的教規。當中包括四項「有關稱義的教規」(9, 11, 12, 24, Denzinger, 1574)。作為每一個天主教信徒都要持守的大公會議教規, 天特會議此四項「有關稱義的教規」應是天主教有關救贖論官方權威文件。究竟天主教會對救贖的觀念, 是否在唯獨因信稱義外, 還是要外加上行為或人的參與呢?似乎從此官方教規看不出一個所以然。

但從徐神父在新答各問中, 卻又可以找出個大概。

在頁44 有這樣對信心與功行的澄清:「我們絕不反對『因信成義』這觀念, 但我們不會加上ONLY, .....聖經....., 它同時論及信心與行為這兩方面。」「我們認為信主的人.....自應有相稱的行為與生活。」而從其引文(雅2:14-17, 26)所強調的(書中用特深色印刷)「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 自身便是死的」也可看出, 稱義客觀地從功效來說, 「完全」是神所完成; 但人得救, 決不是「唯有」「因信成義」, 相反是需要有人的合作。人必須有相應的行為配合, 否則信德(信心)本身便是死的。依此觀之, 則我們不難理解一九八三年十月天主教和信義宗討論會議發表的聲明(「最終」所信賴的不外乎神的應許和基督的救贖)和天特會議中對「唯獨因信稱義」的咒詛如何表達一致的救贖觀。雖然天主教對基督救贖是「最終」信賴, 但在救贖的過程中, 卻要有人的行為配合。簡而言之, 不是唯獨上帝恩典, 唯獨因信稱義。基督的救贖只是已完成的得救的事件, 人仍需以行動取之。人在救恩上有決定權, 有實際參與的可能。客觀來說, 基督的救贖, 只完成了一半。而天主教有關煉獄的教義, 正正是由此引申而來。

誠如徐錦堯神父所言:「煉獄的道理, 並不暗示基督的救恩不完全。祂的救恩是完全的, 但人對救恩的接受卻未必是完全的。」(新答客問, p.58)「基督固然為我們贖了罪, 但我們也有我們該做的補贖。」這豈非是指出基督代贖沒有完全的功效, 人還要為自己的罪贖回嗎?

基督教拒絕天主教有關煉獄的教義, 是因為天主教所引有關煉獄的主要經文---瑪加伯下---根本不是基督教聖經的正典, 只是次經的其中一卷。而林前3:10-15所論「仍像從火中經過一樣」, 按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三第五章第九節所論,這火乃是聖靈的審判(trial); 而不是天主教所言煉獄中的火。此聖靈的審判, 乃是審判一切已得救之人的屬靈工作, 而並非要煉淨一個人的罪行。

基督教有關救贖的教義, 乃是唯獨上帝恩典, 唯獨因信基督得稱為義。在整個救贖過程中, 上帝是主動的, 人卻是完全被動。是上帝叫基督死在十架上, 為人贖罪。此贖罪之功乃是完全, 人所需作的, 只是憑信心去接受; 但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賜的, 而不是神的行動。好行為不是稱義的原因, 反倒是稱義的結果。

天主教對救贖的觀念, 反映出他們不信基督的救贖是完全的; 不信聖經所論「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也否認羅馬書10:9-10「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 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 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 就可以稱義, 口裏承認, 就可以得救。」硬要在人理性所不能接受的神白白恩典上, 強加人律法的條文; 再一次將教會置於聖經之上。

(五)馬利亞的教義

(1)聖母無罪:

天主教的信仰

按一八五四年教宗所頒佈的訓諭In effabilis Deus 有關馬利亞的訓諭:「為要確保基督成胎不沾原罪, 故此那懷祂胎的馬利亞, 因著神特殊恩典和優待, 即獲保護, 免受原罪引來的一切。」

基督教的回應

這教義按著1870年梵諦岡會議中獲通過。原因按「訓諭」所言, 因「這教義是神所啟示的。」
我們的回應乃是:這教義之被我們否應, 乃是因為它沒有聖經基礎。從聖經中去看, 除了耶穌沒有犯過罪以外, 所有人都有罪, 都是帶有罪性。耶穌的母親也沒有例外。天主教堅持馬利亞無原罪, 為的是保障基督成胎亦無沾原罪, 則我們一定要問, 神若可以特殊恩典保護馬利亞成胎無原罪, 為什麼祂卻不能以特殊方式直接保障在馬利亞身體裏的胎兒耶穌呢?

天主教支持此說法的權威, 乃是如「訓諭」所言, 因「這教義是神所啟示的」。按基督教的了解, 只有聖經是神清楚的啟示, 而聖經亦是神完全的啟示。神要讓我們知道的一切, 已在聖經中清楚啟示出來。故此, 聖靈在歷世歷代教會中, 只是引導我們更清楚地了解聖經, 而不是在聖經以外「啟示」一些新的「觀念」。關於馬利亞無原罪這一點, 我們沒有在聖經中找到一絲証據足以支持此論。

(2)馬利亞升天:

天主教的信仰

按1-11-1950 Pope Pius XII的Munificentissinus Deus闡述了以下教條:遠自永恆之時, 馬利亞以起越一切的方式與基督聯合。她無罪成胎, 永久童貞, 並作為神聖救贖者的偉大伴侶, 她得以戰勝死亡, 身體和靈魂一同被接到天上的榮耀裏。(。(小音符你好像誤導了我對聖母的見解)

基督教的回應

其原因為普世教會有真理的靈無誤的引領。

馬利亞升天此一教義亦是沒有聖經根據。事實上, 在基督受死升天後唯一一個可從聖經清楚知道與神同在樂園裏的人, 就只有與耶穌同釘十架悔改的犯人。其他任何人, 包括馬利亞與使徒們死後現時的去向, 十分不明。聖經沒有提及, 亦沒有鼓勵我們去尋求答案, 那我們為什麼硬要說馬利亞現在已被接到她兒子的右邊, 更由此引申出馬利亞現在就在神右邊為我們代求的可能呢?

是否因著常理孝順父母的觀念, 就硬說「基督或天父把她接到天上的榮耀裏」, 此一沒聖經基礎的教義。為著人的常理, 就可將一些聖經沒有清楚交待的東西「推論」出來?我們堅決反對此等神學的方法。


(3)聖母之為中保, 分享了耶穌中保地位:

天主教的信仰

梵二文件第八章:
馬利亞是救主地上的母親。救主地上由出生至受死整個過程中, 她以服從, 信心, 希望和火熱的愛心與救主合作, 使世人的靈魂得著超自然的生命。故此她是我們在恩典層次上的母親。而且在升天後, 她也藉多方的代禱為我們帶來永恆救恩的禮物。她是保惠師、幫助者、女恩人和女中保。

基督教的回應

聖母只是分享了基督中保地位。徐神父的辯解乃是, 神在「現象世界」中的行動, 經常都是透過可見、可觸模的人物或物作媒介而變現。(新答客問, p.40)

我們的答覆乃是, 雖然神有時真的如徐神父所言, 透過醫生為我們治病, 透過牧師傳道給我們傳福音的喜訊, 但這些「中介」如何可以引申至我們與神復和, 交通的「中保」呢?從聖經的教導中, 我們從沒有見過聖經要求我們向馬利亞或任何使徒祈求什麼。我們只知有聖靈這一位保惠師, 及基督這唯一的中保。沒有任何的人, 可以分享基督這唯一中保的身份或角色。基督這中保的身份是獨特的, 是建基於祂那神人二性, 道成肉身的教義。試問作為一個人, 或甚至如天主教所言的「聖人」, 如何可以分享基督中保的地位呢?

總結:馬利亞乃上帝之母。她配得我們尊敬, 亦是我們學效的榜樣。但她卻也是同我們一樣, 是一個罪人, 蒙上帝的恩典, 因信基督被稱為義。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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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發表於 06-12-6 22:57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由 大臭B爸爸 於 2006-12-05 22:02:12

"再者, 既然天主教與基督教是相信同一本聖經, 為什麼天主教徒不肯虛心坐下看看神的話語----聖經。"

不知你有什麼客觀理據說天主教徒不肯虛心坐下看看神的話語----聖經,抑或是全無根據的無理指控,相信很多眼睛雪亮的網友也看出這是無客觀理據的無知說話。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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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發表於 06-12-7 00:54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首先,我要承認,我見到咁多字,又大又細,又多顏色,實在冇心機睇晒﹗

第二,我承認自己對聖經的認識不如大部份基督教朋友,亦對你們的努力深感欣賞和佩服。

第三,我認同聖經是由聖神感照人去寫的。

寫聖經的人,是二千年前(最少﹗)在猶太地區居住的人吧?聖經很多地方,似乎都不應該100%照字面去解的吧?

例如創世紀,難道亞當夏娃有寫日記嗎?即使有,天主造人之前所有創造,人是如何得知呢?再例如默示錄,還未發生的事,誰知道準確性有多高?

我想說的是,聖經之所以寫成這樣,是用當時猶太人明白的話,讓他們明白。我們所看到的,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都是由人所翻譯的吧?讀過翻譯的人都知道,無論功力如何高超,我們都無法100%翻譯原著。

換句話說,我們所看到的聖經,其實已經經過很多人不同的演繹,包括作者,譯者。難道這些不算是人嗎?我們怎麼能否定人的傳譯呢?

我才疏學淺,也只是一個平信徒,對教義亦未必能完全理解。以上所說的,完全是個人感受,有所冒犯的話,先說聲對不起。

我剛才在天主教教友那邊,說謝謝天主讓我看到這些討論,讓我有反省信仰的機會。希望大家一起放開懷抱,好好想想自己和神的關係。

主佑。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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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發表於 06-12-7 21:17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再一問:天主教有教宗,基督教的世界代表是誰?
anitapooh 寫道:
又話神愛世人,但點解要信先得救?你孩子不孝,難道你就不愛他? 耶穌都無結婚、和尚、神父都係,點解牧師ヌ可以?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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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發表於 06-12-8 20:43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請按下面的Link:

再論天主教與基督教之分別:回應徐錦堯神父《新答客問》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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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發表於 06-12-8 21:10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是不是有人連甚麼叫「基要派」都攪不清楚 . 只不過在網上copy了一些反對基要派的資料.希望用來轉移視線?

會不會有人連自己天主教內部亦有分「極端傳統派」、「傳統派」、「自由派」、「靈恩派」、「文化天主教徒」、「民間天主教信仰」...... 都不知道呢?

大家請留意這裡的主題是關於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分別,如果真的有心討論基督教的「基要派」和天主教的「極端傳統派」、「傳統派」、「自由派」、「靈恩派」...,歡迎另外開一個新的主題。


jk67jk 寫道:

Mmm... 你知道"基要派"嗎? 我其實之前正在預備一段回應基要主義的, 但由於我認識又不算多, 只是引述其他教牧的看法, 所以最後都"goo" 聲吞左算了! 反正, 基要主義的人不會被我們三言兩語便停止張貼這些我們覺得沒建設性的文章; 我都只是想基督教教會內, 一些初信、 對教會內各種支派不了解的人多一點認識。


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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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發表於 06-12-10 18:18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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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發表於 06-12-10 19:30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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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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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發表於 06-12-10 21:26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天主教怎樣貶低聖經的權威和無誤?

天主教的傳統教義教導聖經是上帝無誤的話,而且天主教徒一向堅持非常尊重聖經。聖母大學(Notre Dame Unlversity) 的奧布賴恩主教道:『天主教會絕非對聖經有敵意,而實在是它的母親……。天主教會明顯熱愛聖經,尊崇它為天主所默感的話,對它忠心順服,而且比任何宗教團體都服從它……--這種忠誠在歷史中無出其右。』

但是這個立場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就讓步了,說所謂聖經無誤只限于一小部分的聖經教訓,而且為新正統神學留了地步事實上,天主教現在是相信『有限的無誤』:聖經是無誤的,但並非全部。(實際上哪些有錯誤哪些沒有,卻留待釋經者去決定;天主教會自稱反對『私意解經』,卻是自相矛盾。

無論怎樣,因為教會(1)接納旁經;(2)相信傳統無誤; (3)宣稱只有教會才能正確解釋聖經,所以對聖經無誤的傳統觀點,實際上已經讓步了。

(1) 旁經貶低了聖經無誤的教義

天主教教導聖經不單包括猶太人+耶穌和前四個世紀的教會所接納的正典書目,即更正教舊約中那三十九本;它也在以斯帖記和但以理書中增加編幅,又加上七本在新約和舊約之間所寫的書: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下德訓篇+巴路克書和智慧篇。天主教稱這些書卷為『次經』--這些書卷是天主教的正典聖經,但是從未歸入猶太人的聖經中。

旁經貶低了聖經無誤的教義,因為這些書卷包含歷史錯誤和其他錯誤。所以如果旁經被視為聖經,就是說上帝的話有錯;難怪無論是猶太人、耶穌、使徒或大多數早期教父都從未接納旁經為聖經。

聖經學者帕夏博士(Dr Rene Pache)評論道:『除了某些歷史資料(尤其是在瑪加伯上)和一些美好的道德思想(例如智慧篇)以外,這些書卷中有荒謬的傳奇和陳詞,又有歷史、地理和年代的錯誤,更有教義的異端;,這些書卷甚至推崇不道德的行為(友弟德傳九10、13)。』旁經的錯誤常被一般研究所指出。例如:

多俾亞傳……包含歷史和地理錯誤,例如認為西拿基立是撒縵以色的兒子(一15) ,而不是撒珥根二世的兒子;尼尼微是被尼布甲尼撒和亞哈隨魯所攻倒(十四5),而不是尼布普拉撒和西阿薩里所攻取……。友弟德傳有明顯的錯誤,不可能符合歷史……。(在瑪加伯下)也有很多年代,歷史和數字的次序顛倒和差誤,顯示是出于無知或混亂……。

一千五百年來,天主教徒都不須要把旁經當作聖經,直到天特會議才作了這影響嚴重的決定。不幸地,這個會議採納的立場『只為權宜,不管証據』。所以,將旁經歸入聖經的決定是『漠視証據、漠視從前的教皇和學者、漠視教父,也漠視為基督作見証的人和使徒』。

帕夏博士指出天特會議接納旁經的原因之一,是為了回應改教運動所高舉的『唯獨聖經』原則,就是只有聖經才是信徒的權威。

那麼,為什麼羅馬教會採取這樣新和大膽的立場;是因為她和更正教徒對抗的時候,缺乏理由去辯衛她偏離聖經之處。她辯說旁經支持為死人禱告的事(瑪加伯下十二44:) ;支持贖罪的獻祭(后來演變成彌撒,瑪加伯下十二39-46) ;贖罪祭中的施舍不單有價值,而且能將人從死亡中拯救出來(多俾亞傳十二9 ,四10) ;向聖人祈禱(瑪加伯下十五14;巴路克三4) ;敬拜天使(多俾亞傳十二12);煉獄和靈魂在死后被救贖(瑪加伯下十二42 、 46) 。

(2)天主教傳統貶低了聖經無誤的教義

正如前述,天主教以神聖的傳統為神聖的權威: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強調,天主教聖經和傳統『組成天主話語的神聖整體』。所以, 『聖傳和聖經都應受到同樣的順服和尊敬』。基廷認為:『基要主義(例如福音派)的問題是誤以聖經為最終權威……』,而傳承『沒有用』。[譯者按:天主教慣稱傳統為聖傳或傳承]

當然,根據聖經,傳統本身並沒有不妥之處,甚至聖經也提到它有好處,但卻必須根據使徒的教導(如:帖後二15,三6),或者不能與聖經矛盾。如果傳統能表現聖經的真理,那很好;但當它否認和反對上帝在聖經中的話,問題就來了。

天主教傳統包括一大堆文獻--早期教父的教訓,歷史上的信條,教會學者和領袖的作品,會議的法令,教皇的判決等。現在天主教一項主要工作,是要繼續改進教義和做法。

教會宣稱這一堆資料多少是對救恩必需和/或無誤的,於是問題就來了。首先,要權威性地決定哪一項傳統是無誤已經是無比困難,正如基廷所承認:『無可否認,最大的問題是決定甚麼才是真正的聖傳。』第二,文件的數量之多也是一個問題,單是450-1850年間的教皇『諭旨』已經有四十冊,對天主教神學家而言,這『幾乎是無法解決的困難』第三,至於有錯的事情,清楚是自相矛盾的事情,和甚至是否認聖經教訓的問題也無可避免。第四,自相矛盾的傳統和歷史上對傳統解釋 的差別,都為教皇無誤這教義增添麻煩。甚至教皇也對某些題目意見不一致,例如信仰自由、公証婚姻是否有效、讀聖經是否合法耶穌會的等次、加利略的科學數據和其他。偶爾,甚至有教皇支持異端,正如教皇利伯留(352-66)接受了亞流派而否定了基督的神,陸(另參祝西美和伯拉糾主義者,翁諾里一世和基督一志論者,或維吉流斯與基督一性說派和涅斯多留派) 。

最後,教會歷史再次証明,每當其他權威被視作和聖經相等,聖經就會變為次要的權威。基廷說:『基要主義說聖經是唯一的信仰原則""天主教卻說聖經不是唯一的信仰權威,而且聖經沒有一處如此宣認。』可是,『我們只須讀教會歷史,就會發現當另一個權威被人視作和聖經一樣重要,與之相提並論,聖經就終被驅於次等地位。』

如果天主教傳統實在是『無誤』和『神聖』的,就不會否認聖經。也許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很多天主教會不合聖經的教義,是在天主教徒的辯論和意見分歧中所加上的。例如天特會議中,不是所有參與者都相信旁經是聖經;還有,在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中,不是所有人都相信教皇應該視作無誤。

(3)天主教的聖經解釋貶低了聖經無誤的教義

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文件中,『啟示』這一項說:

可靠確實地解釋天主的話這項工作,無論是解釋寫下的或是傳承下來的[即傳統],已經獨一地 交托給教會中有生命的教誨部……。

從上述可見天主教自視為唯一解釋聖經和傳統的權威。更正教徒認為藉著聖靈的光照,及自己仔細研讀,每個人都有權利虔誠地解經(提後二15),天主教卻反對這觀點。

基廷宣稱更正教徒認為聖經是唯一的權威,是不理性的事,因為一固人是最不可靠的釋經者』。還有,他相信必需無誤的教會來告訴我們,我們才知道聖經真的是上帝所默示的。

當然,我們必須問一個問題--天主教會真的是無誤的嗎?它的傳統也是無誤的嗎?它對聖經的解釋是否正確?她確是如此自稱,基廷和其他天主教徒都提到『權威和無誤的教會』,和『教導無誤的教會這事實』。但是証據在哪裡?

我們必須明白天主教會自稱無誤是什麼意思。無誤的正式定義是『完全避免錯誤,錯誤不但不存在,而且沒有可能出現』。無誤不單於教皇對信仰和道德的話而言,也包括主教的教導和解經。但問題是,歷史已經証實不管天主教會怎樣宣稱,都並非毫無錯誤。正如分離的天主教神學家龔漢斯(Hans Kung)所指出:「在每一代中,教會的教誨部所犯的錯誤都很多,而且是無可爭辯的……。然而教誨部卻一直覺得難于坦白誠實地承認這些錯誤……。」

試想一個現代的例子。大多數天主教文獻都有印行許可(Nihil Obstat)及准印(Imprimature)的字眼,就是教會印証給予權威,意思是『宣稱一本書或小冊子被認為沒有教義或道德錯誤』。然而蓋有這些印証的《天主教百科全書》卻教導說:(A)靠行為得救(還有其他神學錯誤) ;(B)穆斯林敬拜聖經中的上帝;(C)但以理書是在主前165年寫的;(D)摩門教『相信聖三』 ; (E)教皇無誤是真的;和(F)天主教會是唯一的真教會。《天主教百科全書》也贊揚超覺靜坐、伊斯蘭教,和一種有害的形式批判聖經研究方法。這樣的教導顯示《天主教百科全書》不可能沒有教義錯誤。

如基廷的《天主教與基要主義》一類用天主教神學來批判基督教福音派的書,都,有一個通病:天主教教義先於釋經。他們用自己的教義來解釋聖經,卻不是根據聖經本身的教訓來解釋聖經。當聖經和天主教教義相反,聖經的支持是不足夠的,因為聖經不是最終權威--只有教會的解釋和教導是最終權威。

事實上,『無誤』的教皇一向支持不合聖經的天主教教義,証明聖經的解釋是從傳統的天主教教義而來,不是從標准的釋經原則而來。

換言之,傳統的地位比聖經高,而教會的教誨部就比傳統更高,因為它決定什麼是傳統(也決定什麼是聖經),和怎樣正確地解釋二者。所以,天主教徒說他們的聖傳『使聖經活起來』。

這樣我們也很清楚地知道,教會傳統被認為是救恩所必需的:『教誨職分是基督所賜的,加上教會的無誤,以致教會有權柄去教導聖經所啟示的真理,又掌握使人得救的傳承真理。』

不幸地,羅馬教廷使教會沒有一個從上帝而來的辦法去決定錯和對,就是因為沒有單靠無誤聖經的權威。無論教會教導甚麼和做甚麼,她自己就成為真理的標准,沒有更高的權威可以用來判斷她,使她跟從。

總結是,由於天主教會(1)在正典加上有錯誤的旁經; (2)接納有錯誤的傳統為神聖的啟示;(3)宣稱只有天主教會才能正確解釋聖經/傳統; (4)自稱無誤;所以她實在大大貶低了聖經的無誤和權威。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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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發表於 06-12-11 05:44 |只看該作者

Re: 基督教及天主教分別, 請大家分享

做咗咁多年天主教徒,成日都俾基督教徒challenge,都咪話唔傷心。

猶記得小學時,我剛剛受洗入天主教,有基督教嘅親友,趁我家人唔喺屋企,開始對我灌輸基督教思想:
1. 入天主教死路一條,到死時「神」會問你做乜拜聖母,你會啞哂,你到時會落地獄。
2. 天主教救唔到人,因為天主教好多嘢都係假嘅,天主教啲人只會唸經,唔識祈禱,唸經啲人心不在焉,根本個心唔係同「神」傾計。
3. 天主教個教皇就係「啟示錄」個大淫婦,係魔鬼,你唔應該跟魔鬼,會死架。
4. 天主教嘅聖經係假嘅 (後來先知佢講嘅係「次經」)。
5. 天主教拜偶像,每個聖堂都滿天神佛,犯第二誡,唔會得救,死梗。
仲有好多…

我嗰時仲細,好多嘢唔識,又唔敢問阿爸阿媽 (驚俾佢哋鬧),但已經俾佢嚇到半死,仲有好多晚發惡夢入地獄,非常恐怖。

後來佢氹我返佢個教會,去到果然啲人好熱情,聽完牧師講道後,問你決唔決志,我心大心細,冇舉手,我嗰位親友同啲教友都力勸我決志,問我點解唔決志,我話我覺得天主教其實啲人都係信同一樣嘢,所以最後都冇舉手,估唔到佢哋面口變得好快,開始對我黑口黑面,唔多啋我,我走咗之後,呢個記憶好深,覺得好困惑:點解啲人會咁?

跟住,我親友再冇搵我,我搵佢,佢都對我冷冷淡淡,我嗰時真係好似孤兒咁:唔敢返天主教 (因為基督教話係魔教,我驚落地獄),又唔敢返基督教 (因為啲人好睇你決唔決志,同埋思想有冇異端),兩頭唔到岸,好驚。就咁就幾年冇返教會。

後來機緣巧合下,响中學認識咗一位神父,跟住同佢討論咗好多信仰嘅嘢,佢解答咗我好多疑難。發覺天主教其實唔係好似基督教講到魔教咁恐怖,反而基督教不斷分裂做好多教會,有違 聖保祿(保羅) 要我哋唔好分黨分派嘅苦心 (格林多前書 / 哥林多前書 3:1-4)。

後來睇多咗好多文獻,同埋好多有關教會嘅歷史 (天主教、基督教、甚至東正教同埋行東方禮嘅教會嘅不同立場都有),發覺基督教其實好多時為咗吸納信徒,會好aggressive,甚至有時到一個不擇手段嘅地步 (好似我嗰位親友咁,利用恐嚇手段,對付一個未好熟聖經嘅小朋友)。

當然,我亦有遇到友善嘅基督徒,佢哋對其他教就比較尊重,我有時諗,其實魔鬼都好叻,可以令人為咗教會而劍拔弩張,不斷分裂 (當初三十年戰爭,天主教會中世紀時火燒異端者,基督教加爾文宗派以殘酷手段對付異己),甚至互相仇殺、敵視,生怕別人會害自己不得永生,與人劃清門牆,如果你非我族類,你死你事,非常突顯自私之心,真係正合魔鬼嘅心願。

老實講,我哋冇一個人可以自稱神,冇人可以斷定你得救佢唔得救。你話基督教解嘅聖經先啱,但我如果認為天主教解得啱係咪一定落地獄?你話次經 (如多俾亞傳)有錯,所以天主教放佢入正經真係大錯,其實even創世紀中都矛盾百出,咁我哋又應唔應該話唔放佢落正經?

前日睇電視先搞笑,有基督教牧師去到羅馬,見到天主教教堂啲「聖像」(即基督教朋友最興話偶像者),居然讚賞之餘仲講咗一句:呢啲「聖像」令我回想起各聖徒嘅美德,可以效法 (大意如此),我聽到後真係好無奈,其實我哋天主教徒一早就知呢啲「聖像」唔係偶像,而係用嚟令我哋默想各聖者為天主所做過嘅事,借此效法。我哋根本唔會蠢到走去拜偶像。反而,基督教成日搵聖經做工具,去攻擊天主教,呢啲其實反而有拜偶像嘅意味,聖經就係基督教用嚟攻擊他人嘅偶像。

冇錯聖經係天主重要嘅啟示,但除咗聖經真係冇其他嘢可以啟示天主嘅愛?你咪當天主係「流」嘅啦。主耶穌都講過,從遠觀天空飛鳥,地上嘅百合花,天主尚且照顧,何況我哋 (瑪竇/馬太福音6:25-34),在在都顯示天主幾愛我哋,從大自然睇到天主嘅偉大,呢個唔係聖經嘅啟示啩?

最近知道我嗰個親友個教會進一步同其他基督教宗派劃清界線,因為佢哋認為基督教裡一啲大宗派已經變質,甚至同天主教接觸好唔啱,為避免受到污染,所以要開始同其他基督宗派保持距離。如果天堂到最後只有呢班人可以入到去,就真係見證到天主嘅愛有幾狹隘。(呢啲基督徒跟法利賽人有乜分別?)

但我所相嘅天主,一定唔會係咁。佢會希我為堅持信仰而死,但唔會為推倒最小嘅天主教弟兄,而以聖經為工具不斷攻擊人。佢會希望我介紹更多人認識天主,認清同分享到佢嘅愛,而唔係成日諗住邊個得救邊個唔得救。佢會希望我從唔同嘅場合同佢相遇,而唔係死抱住一本聖經。佢會希望我無條件其他人,無論佢係咪我教嘅人,因為我哋相信,我哋信仰嘅theme係愛天主同愛人如己 (瑪竇/馬太福音 22:37-39),同愛相比,其他一切都顯得唔重要 (格林多前書 / 哥林多前書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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