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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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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19-7-4 08:33 |只看該作者
BB_Baby 發表於 19-7-3 23:22
本帖最後由 BB_Baby 於 19-7-3 23:32 編輯

唔係,冇人理都唔應該咁做,呢個唔係一個藉口

本帖最後由 小金名 於 19-7-4 08:34 編輯

報道講的“其他乘客” 係指佢睇左女友定睇埋 XYZ 客先? 咁如果真係只係睇左女友資料,咁佢應該點做先最恰當? 又保障自己又保障大眾....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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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19-7-4 08:36 |只看該作者
小金名 發表於 19-7-4 08:33
本帖最後由 小金名 於 19-7-4 08:34 編輯

報道講的“其他乘客” 係指佢睇左女友定睇埋 XYZ 客先?:ques ...

去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有損失嘅就再民事索償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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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19-7-4 08:40 |只看該作者
BB_Baby 發表於 19-7-4 08:36
去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有損失嘅就再民事索償

咁最後公司都會知架。一樣可以從今次的途徑告佢... 兩單獨立案件啵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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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19-7-4 08:41 |只看該作者
good_pig 發表於 19-7-3 19:52
其實佢都冇獲得行益,都出事?

諗起公屋門鎖,同一條鎖匙可以開到同座幾個單位門鎖,都係有個人好奇發現,同房署講唔理再搵議員最後到傳媒,好彩嗰時房署無報警拉人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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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19-7-4 08:4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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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19-7-4 08:45 |只看該作者
呢個情況,除非事主得悉漏洞後刻意睇左好多其他人嘅資料,否則航空公司應該酙情處理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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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19-7-4 08:47 |只看該作者
414928 發表於 19-7-3 23:09
追究間公司咩?漏洞唔係犯法,就係到目前為止佢公司只查到放料人不合法地登入,拉左佢就係合理做法,當然要 ...

佢太老實啦!改一改口話"入錯兩個no."就唔會比人告。


大宅

積分: 2781


68#
發表於 19-7-4 08:56 |只看該作者
小金名 發表於 19-7-4 08:40
咁最後公司都會知架。一樣可以從今次的途徑告佢... 兩單獨立案件啵
...

公司知道唔係問題
你想講事主告公司定公司告事主?
兩單獨立案件?你舉例問,所以我回答你例子嘅問題

實際上,事主做多咗,亦都係刑事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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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發表於 19-7-4 09:04 |只看該作者
iamcute_lala 發表於 19-7-4 07:27
事主如果投訴港航無好好保護並洩漏佢嘅資料,咁會點?


如果私隱專員發現有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不論該項違反行為是否會持續或重複發生,專員可向有關的資料使用者發出執行通知,指明須採取甚麼步驟以糾正該項違反行為。 任何資料使用者如不遵從執行通知,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第5級罰款(目前為50,000元)及監禁2年。修訂條例對再次或屢次違反執行通知的資料使用者,處以較重刑罰,刑罰為第6級罰款(目前為100,000元)及監禁2年,如屬持續罪行,可處每日罰款$2000。


大宅

積分: 2781


70#
發表於 19-7-4 09:10 |只看該作者
算死草 發表於 19-7-4 08:41
諗起公屋門鎖,同一條鎖匙可以開到同座幾個單位門鎖,都係有個人好奇發現,同房署講唔理再搵議員最後到傳 ...

係㗎,咁當然房署啲鎖有問題,唔理投訴亦都有問題

如果你試開其它人嘅門,屋主/房署發現並認為你係入屋爆竊,你都係一身蟻

所以就算議員,傳媒,都一定會先攞屋主同意先做呢個測試,舉例 ‘阿婆婆,隔離屋條匙可以開到你度門吖,你信唔信吖? 唔信,你咪二試吓囉,哎呀,乜真係得架,有無攪錯,我要投訴佢!’ 咁嘅情況下,就唔會觸犯任何法例



子爵府

積分: 10732


71#
發表於 19-7-4 09:17 |只看該作者
BB_Baby 發表於 19-7-4 08:56
公司知道唔係問題
你想講事主告公司定公司告事主?
兩單獨立案件?你舉例問,所以我回答你例子嘅問題

本帖最後由 小金名 於 19-7-4 09:19 編輯

公司告事主
我意思事主告公司私穩。公司告佢非法睇女友資料... 咁只要事主一公開講呢件事就會中招?


大宅

積分: 2781


72#
發表於 19-7-4 09:23 |只看該作者
bdrescue 發表於 19-7-4 09:04
如果私隱專員發現有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不論該項違反行為是否會持續或重複發生,專員可向有關的資料使用 ...

同意,所以事主係發現能隨意登入睇女友資料後,就應該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專員會發通知,合理時間(唔好問我咩為之合理時間,一間公司要用幾耐時間去Fix呢個問題,唔係IT唔識計)後發現都仍然睇到,再通知公署,公司如冇任何合理辯解,公署就可以告佢。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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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發表於 19-7-4 09:26 |只看該作者
我諗類似小學家長,上某間學校,查詢取錄結果

發現個仔同朋友大明嘅考生編號只差兩個字,原來可以改一改(靠估)號碼查詢其他考生資料

當該位家長跟學校提出有這個漏洞時,學校未有即時回覆,然後周圍通知傳媒該校有漏洞,呢個情況,可能就係錯在(宣揚開去),你除咗通知傳媒,唔知仲有冇通知其他唔相關人仕去睇咗,而自己亦都去睇咗人哋私隱。

學校原意係方便家長查詢自己資料,家長應該係自律做應該做嘅事。

不過我都覺得港航處理事件上可以先酎情處理,多謝呢位客戶通知公司。


大宅

積分: 2781


74#
發表於 19-7-4 09:33 |只看該作者
小金名 發表於 19-7-4 09:17
本帖最後由 小金名 於 19-7-4 09:19 編輯

公司告事主

公司係唔會告到佢侵犯女友私隱,因為佢係獲得(相信係)女友授權咁做嘅

所以如果佢係睇到女友資料後,向傳媒投訴係冇事嘅,但係再去睇其他人嘅嘢,咪中招囉

個重點係‘未獲授權取用資料’,唔一定需要得益

P.S 我冇詳細睇條條例,純粹睇佢字面上嘅解釋,有錯請更正


子爵府

積分: 12575


75#
發表於 19-7-4 09:53 |只看該作者
BB_Baby 發表於 19-7-4 09:23
同意,所以事主係發現能隨意登入睇女友資料後,就應該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專員會發通知,合理時間(唔好問 ...

正如你負責訂機票一家人去旅行,你用真實號碼查到家人資料點會覺得有問題。而家話唔告相信唔想事件更多報導,更多市民討論,令港航多單唔好新聞


男爵府

積分: 8641


76#
發表於 19-7-4 09:5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歐洲2018年通過一條personal data privacy 的法例,任何公司如果處理個人資料不當而引至外洩,可以被罰公司年revenue 的4%。其實各國都有類似法例,可能間公司怕比人告,所以先報警,做到好似有hacker 入侵咁。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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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77#
發表於 19-7-4 10:09 |只看該作者
判案唔係要睇動機嗎? (p.s. 唔識法律, 只係用常理黎諗)

如果話一 login 其他乘客資料就罪成, 咁好多偷竊案都唔洗打 (嗰啲咩一時唔記得, 食左藥無精神, 有心理病)

我個人覺得當事人真係幾無辜, 因為佢出發點完全唔係為私利, 最多只係八掛, 仲要係想優化成個系統


男爵府

積分: 6959


78#
發表於 19-7-4 10: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當時人好無辜,明明是航空公司出錯,佢只是指出問題。
如有類似情況應該點做?大家唔出聲任由私隱外洩?


男爵府

積分: 5572


79#
發表於 19-7-4 10:34 |只看該作者
我同意佢所講, 社會唔係解決問題, 而係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事件中, 佢冇意圖去偷取他人資料,只係偶然發現漏洞, 而且及時通知相關公司, 有人話佢冇得到俾佢睇到資料的人授權, 咁都應該係果個人去告佢而唔係港航, 因為資料唔属於港航, 佢只係保管理者, 佢冇盡到責任, 應該係被告先啱.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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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發表於 19-7-4 10:58 |只看該作者
港航係國內航空公司嘅子公司,唔去解決問題而係去處理提問題嘅人係正常國情,呢種做法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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