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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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積分: 26538

好媽媽勳章


61#
發表於 19-11-9 06:53 |只看該作者
Shhhhh 發表於 19-11-9 01:57
都想講,之後保釋,又判無罪。

不過,而家困佢哋48小時,就唔駛喺度做埋啲小動作,煽動。

唔好漏低巫婆同鄺神經
開心每一天


侯爵府

積分: 23337


62#
發表於 19-11-9 12:13 |只看該作者
告到先得架.....哎~~~
香港好多黃官呀


男爵府

積分: 9561


63#
發表於 19-11-9 13:08 |只看該作者
SKLH 發表於 19-11-8 22:52
[Now 新聞] 【最新】區諾軒、陳志全、朱凱廸、林卓廷等被警方拘捕,涉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示威

林三白該唔止一單咁簡單


子爵府

積分: 12043


64#
發表於 19-11-9 13:13 |只看該作者
殺佢地一個措手不及!
預約拘捕 通常是揾足證據去告!
新聞話下星期一 東裁提堂


珍珠宮

積分: 42492

育兒性格勳章 睛靈勳章


65#
發表於 19-11-9 13:14 |只看該作者
SKLH 發表於 19-11-8 22:52
[Now 新聞] 【最新】區諾軒、陳志全、朱凱廸、林卓廷等被警方拘捕,涉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示威

停薪留職


伯爵府

積分: 19822


66#
發表於 19-11-9 13:28 |只看該作者
ASJ2008 發表於 19-11-9 13:13
殺佢地一個措手不及!
預約拘捕 通常是揾足證據去告!
新聞話下星期一 東裁提堂

咩方法都好,告入就得


瑪瑙宮

積分: 137020


67#
發表於 19-11-9 15:22 |只看該作者
SKLH 發表於 19-11-8 23:17
等埋一枱人先拉一個跟一個

阿爺發功, 林郑做野喇 睇班屎忽鬼点死法


大宅

積分: 4743


68#
發表於 19-11-9 18:44 |只看該作者
blee427 發表於 19-11-9 13:08
林三白該唔止一單咁簡單

呢個721罪魁禍首捉佢去槍斃啦!老作721毒咗不知幾多人


大宅

積分: 1101


69#
發表於 19-11-9 18:5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真的嗎


男爵府

積分: 6622


70#
發表於 19-11-9 19:06 |只看該作者
SKLH 發表於 19-11-8 22:52
[Now 新聞] 【最新】區諾軒、陳志全、朱凱廸、林卓廷等被警方拘捕,涉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示威

早前有jm post過話下一個是誰。我已經講話隻朱迪迪行先 。。有跡可尋。。黎緊就係D暴徙。


侯爵府

積分: 24551


71#
發表於 19-11-9 19:09 |只看該作者
blee427 發表於 19-11-9 13:08
林三白該唔止一單咁簡單

721 721


男爵府

積分: 6622


72#
發表於 19-11-9 19:09 |只看該作者
SKLH 發表於 19-11-9 13:28
咩方法都好,告入就得

當日看新聞同報導都應該會知!但我心裏仲有兩個已完、但無上名!應該是可以落控同拘捕!可能只是時間同某原因!希望心中果兩件已完快D上名


男爵府

積分: 6622


73#
發表於 19-11-9 19:11 |只看該作者
jimliu713 發表於 19-11-9 19:09
721 721

呢件一次過幾單官司係身 真係開心!!D反派已完真係好中意監倉同犯法


侯爵府

積分: 24551


74#
發表於 19-11-9 19:12 |只看該作者
summerDDa 發表於 19-11-9 19:11
呢件一次過幾單官司係身 真係開心!!D反派已完真係好中意監倉同犯法 :thinki ...

其實犯左法, 定埋罪, 就唔應該有資格做議員啦。


男爵府

積分: 6622


75#
發表於 19-11-9 19:14 |只看該作者
Happy8861 發表於 19-11-9 18:44
呢個721罪魁禍首捉佢去槍斃啦!老作721毒咗不知幾多人

721係事實!警方已講明兩幫人毆打!!係D垃圾移花姐!加上警方是執法!!犯法者一樣拉!!白衫人雖害怕但亦明白!但暴徒分別就係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男爵府

積分: 6622


76#
發表於 19-11-9 19:17 |只看該作者
jimliu713 發表於 19-11-9 19:12
其實犯左法, 定埋罪, 就唔應該有資格做議員啦。

有指引的。立法局入面有指引!坐過監的都可以做更新人仕、希望黎緊撥亂反正!!


男爵府

積分: 6622


77#
發表於 19-11-9 19:19 |只看該作者
jimliu713 發表於 19-11-9 19:12
其實犯左法, 定埋罪, 就唔應該有資格做議員啦。

但陳腦瘤就奇怪!!昵個監禁八個月!!就應該要DQ , 要投訴下先!問下何解 吾知下一個會吾會係佢


大宅

積分: 4743


78#
發表於 19-11-9 19:24 |只看該作者
summerDDa 發表於 19-11-9 19:14
721係事實!警方已講明兩幫人毆打!!係D垃圾移花姐!加上警方是執法!!犯法者一樣拉!!白衫人雖害怕但 ...

事實咪係佢帶人入去搞事至搞到對打,之後咪老屈白衣人無差別打人


男爵府

積分: 6622


79#
發表於 19-11-9 19:24 |只看該作者
seiko123 發表於 19-11-9 12:13
告到先得架.....哎~~~
香港好多黃官呀

佢地犯的條例絕對是立法局議程入面所觸犯 。吾知點甩!!最緊要有晒錄影、同人證 !!吾怪之暴徒有樣學樣。企抬、圍人咪係政棍身上學 仲有搶電話!!D暴徒咪學晒!!所以智慧是沒有的、只有 抄襲


男爵府

積分: 6622


80#
發表於 19-11-9 19:28 |只看該作者
Happy8861 發表於 19-11-9 19:24
事實咪係佢帶人入去搞事至搞到對打,之後咪老屈白衣人無差別打人

沒有、警方亦表明不分黑衫、白衫!仲之犯法就拉!!吾理片源!如果毆打都岩!!香港就會變了好多私鳥!香港是沒有自衛打人!!是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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